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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通过省级专家论证
6月12日,省厅在南京组织召开《扬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专家论证会。专家组同意两市规划成果通过论证,并从加强区域协同、强化空间管控、突出存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副厅长李如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如海强调,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两市均围绕全域全要素,在市域、市辖区、中心城区层面做了很好的统筹协调和整体谋划。要进一步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突出存量发展、节约集约导向,加强空间属性。要进一步突出问题、目标、治理的逻辑,并分层次压茬推进、深化总体规划管控要求,加强规划的传导落实和严格实施。要认真吸收专家和与会部门意见,加快推进成果完善和报批。(厅空间规划局 扬州市局 泰州市局)
【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