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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官网公开发布的19起个人所得税查处案件(20230528更新)

财税脑图
2024-08-27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查处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2023年5月26日发布 )
近期,广西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桂林某管理咨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冯政杰未据实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经查,纳税人冯政杰在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通过虚假填报大病医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冯政杰拒不办理更正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冯政杰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5.41万元。日前,税务部门已经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冯政杰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纳税人依法及时办理汇算清缴,并核查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抓紧补正。税务机关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会通过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等方式,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

二、安徽省蚌埠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处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2023年4月26日发布 )
近期,安徽省蚌埠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蚌埠市某信息咨询公司员工张静未据实办理2019年度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立案检查。经查,纳税人张静在办理2019年度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通过虚假填报综合所得收入的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张静拒不如实办理更正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蚌埠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张静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万元。日前,税务部门已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张静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蚌埠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纳税人依法及时办理汇算清缴,并核查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抓紧补正。税务机关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会通过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等方式,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

三、吉林省松原市第一稽查局查处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2023年4月6日发布)
近期,吉林省松原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吉林省松原市某保险营销人员赵景财未办理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
经查,纳税人赵景财未在法定限期内办理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赵景财仍未办理汇算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松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赵景财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31万元。日前,税务部门已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赵景财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松原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纳税人依法及时办理汇算清缴,并核查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抓紧补正。税务机关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会通过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等方式,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检查。

四、广东省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查处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2023年3月16日发布)
近期,东莞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东莞市某策划咨询公司员工刘武章未办理2020年度、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
经查,纳税人刘武章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2020年度、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刘武章仍未办理汇算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后,刘武章申报补缴了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刘武章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9.99万元。日前,税务部门已经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刘武章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东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纳税人,请及时核查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抓紧补正。税务机关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会通过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等方式,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检查。

五、 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查处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2023年2月14日发布)
近期,重庆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重庆市某代理公司员工刘晓珊未依法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
  经查,纳税人刘晓珊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刘晓珊仍进行了虚假申报。在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后,刘晓珊更正申报并补缴了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对刘晓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8.90万元。日前,税务部门已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刘晓珊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重庆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纳税人,请及时核查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抓紧补正。税务机关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会通过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等方式,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检查。

六、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查处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2022年11月21日发布)

近期,北京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北京某设计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朝华未办理2019年度、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
经查,纳税人王朝华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2019年度、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王朝华仍未办理汇算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后,王朝华申报补缴了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王朝华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10254.26元。日前,税务部门已经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王朝华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北京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再次提醒纳税人,请及时核查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抓紧补正。税务机关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会通过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等方式,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检查。

七、上海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查处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2022年11月21日发布)
近期,上海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上海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员工李林未据实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
经查,纳税人李林在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通过虚假填报免税收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李林拒不如实办理更正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后,李林申报补缴了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对李林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3205.88元。日前,税务部门已经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李林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上海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再次提醒纳税人,请及时核查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抓紧补正。税务机关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会通过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等方式,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检查。

八、湖南省长沙市税务局稽查局查处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2022年11月21日发布)
近期,湖南省长沙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湖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刘少波未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
经查,纳税人刘少波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刘少波拒不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后,刘少波申报补缴了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长沙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刘少波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4598.97元。日前,税务部门已经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刘少波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长沙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再次提醒纳税人,请及时核查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抓紧补正。税务机关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会通过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等方式,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检查。

九、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查处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2022年9月16日发布)
近期,天津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天津市某建筑设计公司员工宋令涛未办理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
经查,纳税人宋令涛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宋令涛拒不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后,宋令涛申报补缴了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宋令涛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51926.54元。日前,税务部门已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宋令涛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天津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再次提醒纳税人,请及时核查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抓紧补正。税务机关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会通过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等方式,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检查。      

十、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发布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2022年9月16日发布)
近期,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杭州市某建筑公司高管王海强未办理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
经查,纳税人王海强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王海强拒不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后,王海强申报补缴了部分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王海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64287.49元。日前,税务部门已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王海强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杭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再次提醒纳税人,请及时核查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抓紧补正。税务机关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会通过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等方式,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检查。

十一、山东省济南市税务局稽查局发布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2022年9月16日发布)
近期,山东省济南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济南市某房地产公司原财务负责人鲁瑞杰未据实办理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
经查,纳税人鲁瑞杰在办理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通过虚假填报综合所得收入、三险一金和赡养老人、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以及虚增已缴税额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鲁瑞杰拒不如实办理更正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后,鲁瑞杰申报补缴了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济南市税务局稽查局对鲁瑞杰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02571.67元。日前,税务部门已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鲁瑞杰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
济南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再次提醒纳税人,请及时核查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抓紧补正。税务机关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会通过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等方式,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检查。

十二、深圳市税务局公布一起虚假填报综合所得收入未据实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2022年8月22日发布)
近期,深圳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深圳市某投资公司员工吴水清未据实办理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
经查,纳税人吴水清在办理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虚假填报综合所得收入,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吴水清拒不办理更正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后,吴水清申报补缴了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吴水清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11945.8元。日前,税务部门已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吴水清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深圳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再次提醒纳税人,请及时自查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等情形并抓紧补正。税务机关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会通过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等方式,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检查。

十三、湖北省恩施州税务局公布一起未据实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2022年8月22日发布)
近期,湖北省恩施州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湖北省恩施州某公司负责人唐丽君未据实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立案检查。
经查,纳税人唐丽君在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虚假填报综合所得收入,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唐丽君拒不办理更正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后,唐丽君申报补缴了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恩施州税务局稽查局对唐丽君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25625.39元。日前,税务部门已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唐丽君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湖北省恩施州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再次提醒纳税人,请及时自查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等情形并抓紧补正。税务机关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会通过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等方式,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检查。

十四、河南省税务局公布一起未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2022年8月22日发布)
近期,河南省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河南省郑州市某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员工孙凤媛未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
经查,纳税人孙凤媛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孙凤媛拒不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后,孙凤媛申报补缴了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河南省税务局稽查局对孙凤媛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8222.19元。日前,税务部门已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孙凤媛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河南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再次提醒纳税人,请及时自查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等情形并抓紧补正。税务机关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会通过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等方式,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检查。

十五、湖南省娄底市税务局公布一起自然人纳税人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未依法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案件(2022年6月16日发布)
近日,湖南省娄底市税务局在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审核时发现并查处了14名纳税人虚假填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案件。
经查,某服务管理公司14名纳税人误信网络虚假填报视频,在未实际发生大病医疗支出费用的情况下,虚假填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后立即走访该单位,约谈公司法人代表和财务人员,要求该单位加强政策宣传辅导,逐一辅导错误填报员工并尽快更正。目前,上述14名纳税人已全部更正。考虑到上述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提示提醒后认错态度良好,及时纠正错误,税务部门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不予处罚。
湖南省娄底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纳税人,要依法依规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如实填报收入、扣除等信息,切勿听信网络等各类小道消息,避免虚假填报影响纳税信用。对虚假填报收入、扣除等申请退税的,以及不依法办理汇算清缴补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十六、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公布一起自然人纳税人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2022年6月9日发布)
近期,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立案查处了蓝某某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
  经查,蓝某某未依法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2.44万元。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后,蓝某某主动申报补缴了部分税款。综合考虑上述情况,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蓝某某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67万元。  
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纳税人,要依法依规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需要补税的纳税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申报并补缴税款。对不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除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外,还将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上进行标注,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

十七、自然人纳税人拒不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被查处案件(2022年5月16日发布)
广东查处一起自然人纳税人拒不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广东省佛山市税务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宣某某未依法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经多次提示提醒仍拒不配合,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其进行立案稽查。经查,宣某某未依法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5.03万元,宣某某在检查期间主动申报补缴了税款。
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广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宣某某少缴税款拟处0.5倍罚款,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9.13万元。目前,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税务部门提醒,广大纳税人应依法依规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故意虚假填报或经提醒拒不更正的,除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外,还将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

十八、虚假填报个税其他扣除项目并进行虚假宣传案件(2022年5月11日发布)
广东查处虚假填报个税其他扣除项目并进行虚假宣传案件。广州市税务部门根据舆情线索核查发现,刘某某在未购买符合扣除条件的商业健康险的情况下,在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虚假填报了商业健康险2400元,还在网络社交平台传播“退税秘笈”,诱导其他人员虚假填报。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提醒,刘某某更正了汇算清缴申报,并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考虑到刘某某在税务机关提示提醒后能够纠正补税,认错态度良好,税务部门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不予处罚。

十九、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案件(2022年5月11日发布)
厦门查处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案件。厦门市税务部门在进行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退税审核时,发现纳税人刘某在仅取得单位内部培训证书、不符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条件的情况下,错误填报了每年3600元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厦门市税务局进一步审核发现,该纳税人在父母健在但不满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条件的情况下,仍将祖父母添加为被赡养老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经税务机关提醒,刘某承认错误并已按规定更正申报。考虑到该纳税人在提示提醒后能够纠正补税,认错态度良好,税务部门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不予处罚。

附:相关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六十二、六十三、六十四条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规〔2019〕860号)规定,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存在偷税、骗税、骗抵、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恶意举报、虚假申诉等失信行为的当事人,税务部门将其列入重点关注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对于情节严重、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标准的,税务部门将其列为严重失信当事人,依法对外公示,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附答问)
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规定,居民个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居民个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税务机关可暂停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居民个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经税务机关确认,居民个人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以前月份未享受扣除的,可按规定追补扣除。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规定,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3号)
8.2021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及时总结对有涉税问题的高收入人群实施监管的有效做法,形成了先提示提醒,再督促辅导,后予以警告,对警告后仍拒不配合整改的依法进行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在查处后公开曝光的“五步工作法”,有力防范化解了一些风险隐患。
9.《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 )第十三规定,待查对象确定后,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实施立案检查。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稽查局可以在立案前进行检查。
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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