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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龙”合同事件震动网文江湖,阅文这样解释和承诺

李星郡 财经E法 2022-04-10


阅文集团管理层更迭以来,平台与网文作者围绕合同条款掀起了风波。双方争议的焦点包括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授权问题、付费和免费模式的变化、收入分配方式等,这些都关乎网络文学产业未来发展走向。  文 | 李星郡  编辑 | 张有义                 

自4月27日阅文集团(00772.HK)管理层更迭,平台网文作者围绕合同条款掀起了声讨风波。接下来的两周时间内,部分作者在论坛、微博、微信公众号、知乎、B站等社交媒体上进行了持续讨论,有的作者甚至进一步发起了“5·5断更节”。

《财经》E法了解到,一个比较明确的事实是,此次风波是基于阅文集团人事更迭之前的一份旧合同而来,而并非网传的最新合同。虽然新旧合同出现“乌龙”,但实际上此次事件的核心问题是利益分配,即如何平衡阅文平台何网文作者之间的著作权益。

5月6日,阅文集团在首场作家恳谈会上,围绕合同由来背景、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问题、付费和免费模式、收入分成比例等内容作出回应,并称“已经明确了修改方向,更具体的修改将在系列恳谈会和作家调研后确认,并在1个月内推出新版合同。”新版合同值得期待。


  爆  发  


4月27日,阅文集团管理团队大调整,创始团队——联席首席执行官吴文辉和梁晓东、总裁商学松、高级副总裁林庭锋等部分高管团队成员荣退,辞去管理职务;控股股东腾讯的高管团队出现在新的管理层,腾讯集团副总裁、腾讯影业首席执行官程武出任阅文集团首席执行官和执行董事,腾讯平台与内容事业群副总裁侯晓楠出任阅文集团总裁和执行董事。

与此同时,在“龙的天空”论坛上有网友在阅文集团官宣前提早爆料了创始团队退位,并指原因在于免费阅读之争,创始团队不认同免费模式,腾讯则在同业竞争环境下要推进免费模式。

一个非常显著的变化是在线业务遇到增长瓶颈和对版权运营的重视。阅文集团2019年报显示,其在线业务收入同比减少3.1%,在收入中的占比由76%下降至44.5%,而版权运营收入同比增长341%,在收入中的占比由19.9%上升至53%,成为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之后有网友爆出收到新合同,部分作者对其中的“聘请”二字有所警觉,部分网友们则更加全面地解析进而反抗阅文“霸权合同”,直指版权归属问题、收入分成问题、作者与平台的关系等。

一位在近期收到签约邀请的起点作者向《财经》E法展示的独家授权协议截图显示,合同签订的甲方是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玄霆娱乐”),其母公司为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阅文信息”)。

根据阅文集团在港上市的招股书可以发现,阅文信息是注册在开曼的阅文集团通过VIE架构在境内的经营实体之一。

合同中在双方权利义务的表述中提到,“甲方有权在授权期限内对协议作品不定时开展包括但不限于限时免费、章节/全本打折销售、发放赠币等各种形式的促销和/或优惠活动。”

同时,“针对甲方网站自有渠道其他电子销售模式,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就协议作品自行选择传统销售模式或新型销售模式。同时乙方理解并同意,与传统销售模式不同,在新型销售模式下,甲方不排除以类似‘点击观看广告/浏览指定页面/完成互动任务等形式以代替付费购买作品章节’等方式,向终端读者提供协议作品的订阅服务,且该等新型销售模式仍旨在积极销售协议作品,不应视为甲方侵害乙方利益。”

这一点引起作者们对免费模式的担忧,原本可以获得收入,现在却可能被阅文免费引流。该点对应的在乙方报酬部分的规定是,甲方网站自有渠道其他电子销售模式销售协议作品产生收益的,甲方应将净收益的50%分配给乙方。

另外,收入构成中还有两点引起争议。一是甲方网站自有渠道按单章订阅电子销售分成被认为不透明。合同规定,乙方应得甲方网站自有渠道按单章订阅电子销售分成=(甲方网站自有渠道按单章电子订阅销售收入-渠道及运营费用等成本)*50%。

有网友在论坛发出的早在2014年的一份合同提出,彼时乙方作品的甲方按章节电子订阅销售分成=该收费章节字数对应的千字比例数×收费章节由甲方网站付费会员付费订阅的次数×千字分成额度标准(即1.5分)。

二是其他版权授权收益分成被指分配不合理、版权被剥夺。甲方行使协议作品第3.6/3.8/3.9/3.10款授权权利并产生收益的,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只有在转授权第三方行使时才将所得净收益的50%分配给乙方。

其中,第3.6/3.8/3.9/3.10款指的是影视、动画、漫画、游戏改编权;周边衍生品开发权;商品化权;其他权利。

而在2014年的合同中还没出现第3.6/3.8/3.9/3.10款的授权内容,统一归入了其他权利,并且没有区分第三方行使还是甲方行使,在其他版权收益分成中规定,“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将实际所得的净收益的50%分配给乙方。”

还有被网友们指摘的一点是违约责任部分的续写权争议,“如乙方在协议作品创作过程中,所提交的协议作品稿件明显不符合写作大纲约定,或协议作品不符合甲方网站发布要求,或协议作品不符合市场需求的……如乙方拒绝甲方的合理修改要求,或经三次修改仍不能符合甲方合理要求的……甲方还可采取……自行委托第三方续写协议作品直至完本”。


  回  应  


面对风波,4月30日,刚完成职位更迭的阅文集团管理层程武和侯晓楠先是发出一份说明——“面孔会变,梦想不会——致网络文学作家”。

随后,5月3日,阅文集团总编辑杨晨进一步发布“关于阅文作家系列恳谈会和调研的安排”;“5·5断更节”后,5月6日,阅文集团先是发布“明辨虚实,理性发声”,对网络上的说法进行了部分辟谣;继而发布了当天下午首场作家恳谈会内容,“阅文新管理层改革旧合同:明确著作人身权归属作者、财产权的收益规则,免付费模式由作者选择”。5月7日,阅文集团再次辟谣。

阅文集团对此事件定性为“这是多年来的历史遗留问题,也是一个商业规则的问题。”

程武还表示,对于多年来一直存在的行业问题,新团队不能闭门造车,而是应开放和广大的作家伙伴们一起商讨合理的发展模式、生态规则及权益规范。对于现有合同中在著作权授权、免费模式下的分成权益、作家福利和打击盗版等方面,我们已经明确了修改方向,更具体的修改将在系列恳谈会和作家调研后确认。

首先对于这份合同与管理层之间的关系,阅文集团表示合同于2019年9月推出,网络不少传言将其误读为管理层实施的新政。新管理层在恳谈会上表示,新团队不可能在4月27日刚接手,就在28日不了解具体情况下推出新合同或任何新动作。

不过,从合同签订甲方的信息来看,阅文集团旗下起点中文网由玄霆娱乐运营,玄霆娱乐的母公司阅文信息的董事长是程武。而一位在云起书院发布作品的网友在论坛上展示的合同显示,甲方直接为云起书院的运营商阅文信息。

程武的个人简历也显示2013年与吴文辉共同推动了腾讯文学的成立,分别担任腾讯文学董事长和腾讯文学首席执行官;2015年3月,阅文集团成立之后担任非执行董事。

关于著作权部分,程武则表示,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部分。著作人身权,是作者不可转让、不可剥夺的权利,属于作家独有。阅文绝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分享或获取这种权利。

而包括改编权等各种衍生权利在内的著作财产权,将会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为作者的授权匹配对应的权益。程武表示,“对等是根本原则,考虑到作家群体广大,具体到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未来我们会考虑提供多版本的合同选择,对授权权限分级,把选择权交给作家。”

而在此前的合同中则是电子版权;“互动阅读体验作品”开发权;翻译权;音频改编权;简、繁体中文纸质图书出版发行权;影视、动画、漫画、游戏改编权;同人作品改编权;周边衍生品开发权;商品化权;其他权利都独家授予甲方,并允许甲方自行使用或者进行上述权利的分/转授权及进行商业推广、销售,并签订相关协议。

至于付费和免费模式,侯晓楠表示,“目前关于免费阅读的机制还在讨论中。付费阅读肯定要继续巩固并且做大,而未来在考虑免费模式时,也会有明确的作家收益。同时,需要为付费和免费规划不同的作品内容库,匹配不同的产品渠道及对应的收益体系。当然,无论哪种模式,都由作家自主选择。”

程武也给出了合同修改时间,即在1个月内推出新版合同。


  探  讨  


“平台和作者之间的关系问题不是传统典型的法律关系,这是作品新的创作和传播方式产生的一种新型关系。这种新型关系带有各种类型的法律关系项下权利义务关系的特点。这种特殊关系怎么样处理能够实现双方双赢或者多赢,需要平衡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杜颖对《财经》E法表示。

根据程武的回应,一个月内应该可以观察到最终变化。

阅文集团官网显示,该集团拥有1220万部作品储备,810万名创作者,覆盖200多种内容品类。

此外,阅文集团在中国石油大学的招聘简章中如此介绍,“阅文集团无论是在内容和产品的数量、质量、人气、影响力还是价值上,已取得行业市场份额的绝对领先,成为目前全球最大、最全、最具实力的互联网中文原创平台。作者队伍上,网络文学大神级作者90%以上来自阅文集团;网络TOP10作家100%、TOP50作家90%选择在阅文集团的平台上发布作品;网络文学超人气改编作品90%以上来自阅文集团旗下。”

而阅文集团上市时的招股书显示,根据Frost&Sullivan统计,2016年阅文集团在网络文学公司中作家总数占国内网络文学作家总数的88.3%,比第二名高出46.7%;可提供的网络文学作品数占国内文学作品总数的72.0%,比第二名高出44.5% (各平台之间有重复计算)。

至于续写权,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与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杨勇认为,应该给予作者续写权利的自由,但《著作权法》不可能增加一个续写权。对平台来说,他更担心续写权可能带来新作品与原作品的不正当竞争,更多是需要双方协商,在合同里约定。

有关平台与作者之间的合同关系如何把握?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对《财经》E法指出,平台为打造一个成功的IP需要花费很多资源,需要配置各种技术性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判断平台与作者的利益划分是否合理,是否显失公平,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当然要考虑这些因素。

阅文集团2019年报显示,2015年至2019年净利润逐年上升,只是增速有所放缓,分别是-3.54亿元、0.30亿元、5.63亿元、9.12亿元、11.12亿元。

具体而言,阅文集团收入成本2019年同比增加87.7%至46.56亿元,占收入的百分比由49.2%提高至55.8%;不过,销售及营销开支2019年同比增加60.4%至20.74亿元,占收入的百分比由25.7%减少至24.8%;一般及行政开支2019年同比增加39.1%至10.10亿元,占收入的百分比由14.4%降低12.1%。

对于平台与作者的生态治理,阅文集团在回应中提到了提供多版本的合同选择,对授权权限和付费、免费模式,把选择权交给作家。

薛军进一步指出,不宜把平台和作者做二元对立式的解读,而要有分层管理机制,平台从管理上、权益分割上要更加细致,注意到每个作者是不一样的。从长远来看,需要考虑组合性地运用授权许可、委托创作、权利转让等多元化组合式的、谱系性的合作模式,与不同类型的作者精准匹配。

同时,薛军认为,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更加妥当的权益分配模式,也有利于调动作者的积极性,实现多方共赢。

更多专家观点参见《权威专家详解“阅文事件”》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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