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截止】湘潭市雨湖区2017年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推进人才强区战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经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部分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公开选拔职位共3个,分别为团区委书记(正科职)1名,雨湖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正科职)1名,区财政局总会计师(副科职)1名。
二、选拔范围
湖南省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选拔对象除应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团区委书记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两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雨湖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两年,有工学大类、经济和管理学大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两年及以上项目前期或招商引资工作经验;
(三)区财政局总会计师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科员满三年,有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四)身体健康;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在现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必须任职满一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年龄、工作及任职年限计算至2017年5月17日止。
四、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7日—6月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本市报考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市外报考人员可现场报名,也可通过网络报名。通过网络报名的人员,直接将报考所需资料扫描件(均以报考者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电子邮箱(yhzzbgbz@163.com)。
3.报名地点: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委组织部干部组(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292号区政府一院后栋2413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58205778)。
4.所需资料:(1)《湘潭市雨湖区2017年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附电子照片);(3)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由出具单位盖章);(5)任职文件复印件(由出具单位盖章)。所有资料用A4幅面纸张打(复)印。
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公选办对报名者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初审,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网络报名人员需在领取准考证前提供报考所需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资格。为确保选拔质量,所报考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最低必须达到1:5的比例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该岗位作空缺处理。
(三)笔试、面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考试内容以中组部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考试政治理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6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领取地点: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委组织部干部组(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292号区政府一院后栋2413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58205778)。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2.面试。按照拟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的测试要素包括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仪表气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及综合成绩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组织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的相应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以拟选职位人数与考察对象1:2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区委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
(五)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结合选拔职位需要,经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审定后,以拟选职位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施。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从组织考察合格人选中递补。
(六)呈报审批。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拟任职位人选建议方案,报湘潭市委组织部预审通过后提交区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
(七)公示。对拟任职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举报情况及时调查核实。
(八)试用。经公示,对不影响任职的对象,由区委发文任命或提名政府任命,委任制提拔对象均实行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间,享有试用职务的权力、工资及福利待遇。
(九)任免职。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合格,区委发文正式任命;不胜任者,免去试用职务。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湘潭市雨湖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公选办:0731-58205778(工作咨询)
中共湘潭市雨湖区纪委:0731-58205756(监督)
附件1:湘潭市雨湖区2017年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职位表
附件2:湘潭市雨湖区2017年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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