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截止】长沙市国土资源测绘院2017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长沙市国土资源测绘院决定公开招聘2名编外合同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心健康;
3、具有所报名岗位所需要的条件与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日)
(二)具体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岗 位 | 人数 | 年 龄 | 学 历 | 专 业 | 其 他 |
办公室综合文员 | 1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汉语言文学、文秘学及相关专业 | 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测绘技术人员 | 1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测绘工程及相关专业 | 具有一年以上测绘工作经验,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 |
二、招聘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20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完整填写《应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2292822064@qq.com(应聘办公室综合文员)、337620238@qq.com(应聘专业技术人员),并在邮箱标题注明“应聘长沙市国土资源测绘院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
报名——初审材料——笔试——面试——试用——聘用(办公室综合文员)
报名——初审材料——面试——试用——聘用(测绘技术人员)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地点:长沙市国土资源局(雨花区劳动东路238号)办公楼8楼会议室。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
四、聘用管理与待遇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与长沙市国土资源测绘院签订《劳动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新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由长沙市国土资源测绘院安排具体工作岗位,新聘用人员凡不服从安排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办公室综合文员试用期每月工资3500元,测绘技术人员试用期每个月4000元,转正后享受我院同等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所需费用由长沙市国土资源测绘院支付,个人缴费部分由其本人负担。
咨询电话:0731-84529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