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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截止】长沙县2017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17-08-30 长株潭微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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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长沙县2017年8月公开考试招聘120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执法类警务辅助人员115名,文职辅警一3名,文职辅警二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编外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编制,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福利待遇享受县内一般治安巡防队员同等待遇。


三、招聘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长沙县公安局流动人口协管员年龄不限;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要求168cm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8cm以上;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备所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长沙县2017年8月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6、考察合格后,服从分配;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2017年9月8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不得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3、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含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长沙县2017年8月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关注长株潭微招聘并输入T0830获取附件下载地址)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第一阶段:提交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6日9:00—9月8日16:30。

资格初审由县公安局负责,初审时间为:2017年9月6日-9月8日下午17:30(上班时间)。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9月6日—9月11日中午12:00。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缴费(考务费100元/人,网上缴费限使用开通网上银行的工商银行卡)。

2、报名网址: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3、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应同意诚信承诺书,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记住报名序号。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复审、终审,并贯穿整个考试招聘过程,任何一个阶段发现有资格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

4、报考人员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RGB模式下JPG格式,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5、职位选择与修改: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至资格初审合格前,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

第二阶段: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1、打印时间和网站

完成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9月13日9:00至9月    16日8:00在长沙星沙人才网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2、注意事项

打印准考证阶段,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信息。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岗位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在网上按要求报名参考,笔试无故缺考的人员,记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长沙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书面说明)。


七、笔试

1、笔试内容、时量:警务辅助人员为《综合知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50%,公共基础知识占50%),文职辅警一岗位为《文秘知识》,文职辅警二岗位为《交通管理知识》。笔试时量均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9月16日(星期六),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查分通知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由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向考生反馈。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考生违纪违规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资格复审最低入围线上如遇并列名次,则均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及笔试准考证,并同时进行身高测量(男:168cm以上,女:158cm以上)。

4、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具有下列条件之一):面向湖南省(长沙地区)的范围界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①本人湖南省(长沙地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能证明原籍属湖南省(长沙地区)的证明资料;③在湖南省(长沙地区)工作的证明及2017年8月31日前在湖南省(长沙地区)购买了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原件。

5、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无竞争性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十、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在每个阶段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十一、体能测评和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入围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将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公示)。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2、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项目及合格标准为男子1000米跑≤4′25″,女子800米跑≤4′20″,达到上述合格标准的考生进入体检程序。

3、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考生单侧裸眼视力<4.8,不合格)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因体能测评或体检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其岗位不进行递补;

5、凡不参加体能测评或体检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能测评或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能测评或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能测评及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能测评和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其岗位不进行递补。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十三、人员确定及公示

1、考察结束后,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3、对录用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

4、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继续聘用。


十四、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十五、其他

1、技术支持

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咨询电话:0731-84062928(仅限上班时间)。

2、报考咨询

长沙县公安局政工室,

咨询电话:0731-84015015(仅限上班时间);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咨询电话:0731—84011089(仅限上班时间)。

3、监督电话:县公安局监察室,0731-84015206(仅限上班时间),

县人社局纪检组,0731-84022938(仅限上班时间)。

4、特别提醒

(1)招考任何环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要求的资料,均视作放弃;

(2)招考各环节中有关招考事宜的通知,均以长沙星沙人才网公示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长沙星沙人才网,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5、本简章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关注长株潭微招聘并输入T0830获取附件下载地址)

附件:《长沙县2017年8月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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