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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退休记者上蹿下跳,内蒙古高院没惯着他

巴蜀独立评论 2023-03-07 19:13 Posted on 重庆

作者  刘虎

内蒙古高院新近作出的一份再审终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内蒙古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内蒙古宏泰”)与其他股东间的一桩股权纠纷案,内蒙古宏泰败诉了。
内蒙古宏泰,是新华社退休记者汤计费心竭力声援的对象。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间,汤计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汤计典频”(现更名为“满子典频”)连续发布6篇文章,公开指责此前判决内蒙古宏泰败诉的各级司法机关。

“排外欺生,法治不彰”“执法者装睡打鼾”“法院还能守护最后一道公正防线吗”……汤计在文章里,使用了大量个人情绪强烈的措辞,为内蒙古宏泰“大声疾呼”。

内蒙古高院顶住了这个新华社退休记者的不断施压。汤计多年的运作后,他的声援对象还是败诉了。


01
新华社退休记者半年连发6篇文章,指责各级司法机关

 

汤计连发文章,抨击判决内蒙古宏泰败诉的司法机关。(网页截图)
从判决书等司法材料来看,这是一桩并不复杂的股权纠纷案件。

2019年,内蒙古宏泰被股东张宇(女)起诉了。张宇(女)说,2018年4月,另一名股东苏茂元将其持有的内蒙古宏泰1040万元股权(持股比例为18.72%),转让给了她,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生效后,张宇(女)的股权由之前的13.5%,变成32.22%;但内蒙古宏泰一直拒绝为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理由是“没看到协议和凭证,不认可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法律事实如此清晰的情况下,内蒙古宏泰自然一败再败。

2019年6月,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称,张宇(女)与苏茂元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判令内蒙古宏泰协助张宇(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内蒙古宏泰上诉后,于2019年11月被呼和浩特中院驳回,维持原判;2020年6月,内蒙古宏泰的再审申请,亦被内蒙古高院驳回。

此后,新华社退休记者汤计的身影,开始频繁出现。汤计,曾是新华社内蒙古分社编委,也是新华社建社以来首位荣立个人一等功的记者,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中国十大‘正义人物’”等称号。

从新华社退休后,汤计创办了微信公众号“汤计典频”,继续“发光发热”,在内蒙古颇具影响力。

2020年9月,“汤计典频”发布了第一篇关于该案的文章《呼市法界怪事:我不是股东,法官硬让我当股东》,指称该案系“虚假诉讼”,称法院在被误导之下“作出错误判决和裁定”。

其后,“汤计典频”连发多篇文章,措辞也变得越来越强烈。汤计不再认为法院是被“误导”,而是直接称“执法者装睡打鼾”“法官选择性失明”“呼市营商环境排外欺生、法治不彰”。

笔者注意到,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间,汤计就该案一共发布了6篇文章。在相关文章中,汤计还对内蒙司法机关作出“善意”的指导和提醒:

“在这样一个案件上不把工作做扎实,不把证据链条做完整,是很难服众的……简单粗暴地强行结案、强行宣判,难免会诱发不断的申诉、长期的上访,酿成舆论风波……”

这些密集的文章,无疑倾注了作者大量心力,对汤计这样年已花甲的退休记者而言,可谓十分“难得”。


02
被实名举报受赠洋房后,回应称“遭陷害围攻”

赢了官司却惹来“舆论质疑”,张宇(女)等股东不堪其扰,从2021年初起便开始向内蒙古公安厅、内蒙古纪委等对汤计等人进行实名举报。

这些举报材料称,汤计除了在线上通过“汤计典频”发布多篇“扭曲事实”的文章、给不遂其意的司法机关“扣帽子”外,还在线下亲自跑到警局,给公安机关施压。

例如,举报材料称,汤计带着山西朔州商人殷培智去呼和浩特市公安经侦报案,诬称张宇(女)父母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产;经公安长达半年的调查取证,认为不属实未予立案。

又如,举报材料还称,2020年底,汤计带着殷培智前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安局经侦举报,称“张宇、苏茂元股权转让案是虚假诉讼”,要求公安机关抓捕所谓“涉案人员”。

2021年12月,北京资深媒体人李廷祯在其微信公众号“鹈鹕说”发表了数篇文章,称“汤计帮助恒大地产呼市公司、商人殷培智,使用舆论工具,利用其身份影响力,干预司法走向,把其盟友的对手搞得几乎破产、心力交瘁”。

 

掀起“新华社记者涉嫌受贿”风波的《财务审核报告》。刘虎 摄

作为一名退休的新华社记者,汤计真的会亲自下场,介入经济纠纷、跑到警局去施压吗?这着实令人难以置信。

但几名股东提供的录音材料,证实了确有其事:汤计真的不顾年迈,牺牲了退休的闲暇,亲自跑到警局,质问警员“为什么不给立案?还是有人为干扰?”

李廷祯的文章还披露,汤计受赠了一套价值159万余元的洋房,位于呼和浩特市恒大翡翠华庭小区首期14栋。

该文还展示了一份《呼和浩特市恒大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7—2018年6月财务审核报告(呼金税税审字[2018]第04号)》,这套洋房是由汤计女儿汤苜于2018年5月20日签约,已付全款。

内蒙古宏泰的一名高管则介绍,“汤计实际没有出一分钱房款,钱由我们宏泰公司支付了。”

汤计以其女儿汤苜的名义收受房产,并干预司法的行为,另有呼和浩特市恒大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销控表》等证据予以佐证。

2021年12月6日,汤计在其个人微博公开回应称,“原新华社记者汤计遭遇诬陷围攻。”

汤计在其个人微博称,他经得起考验。(网页截图)

汤计称,“鹈鹕说”对其进行了连续抹黑攻击,“大概就是我历年来为无数蒙冤者受屈者发声呐喊的代价。”汤计还称,已请求党组织与纪检部门调查,以及自己“经得起考验!”和“会采取法律行动维权!”

2022年1月,笔者曾撰写《新华社记者帮山西商人“平事”受赠250多平洋房》一文。彼时,中纪委驻新华社纪检组已对汤计被举报一事立案调查,并派出调查人员前往内蒙古,约见了实名举报人等。

至今,调查结果未见公开。


03
内蒙古高院一锤定音,汤计的声援对象最终败诉

汤计积极干预的这起股权纠纷案,近期有了最新进展。

2022年4月,内蒙古检察院提起抗诉后,内蒙古高院决定启动再审。2023年2月,张宇(女)收到了内蒙古高院的终审判决书,她又胜诉了,内蒙古宏泰又败诉了。

在终审判决中,内蒙古高院认可了张宇(女)与苏茂元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合法性,认可了张宇(女)要求内蒙古宏泰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正当性,维持了此前的判决。

内蒙古高院近期作出终审判决,内蒙古宏泰再败诉。(判决书首页及尾页)

这起延宕多年的案件,有了最终结论。此刻,重新回味汤计当年“法院还能守护最后一道公正防线吗”的强力质疑声,未免令人唏嘘。

汤计曾在他发布的文章中称,期待“一个尊重事实、尊重法律、不遮不掩、正大光明的结论,一个维护了企业股东合法权益的结论,一个维护了司法机关权威的结论”。

如今,汤计的声援对象,经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逐级裁判,还是败诉了。这意味着,他多年的运作,在法律层面已然落空了。内蒙古高院的这个结论,是否“尊重事实、维护司法机关权威”?汤计没有作评。

发布汤计获得一套恒大洋房的文章后,2022年2月,笔者被汤计以网络侵权起诉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提出160万元的巨额索赔。

新城区法院在一审判决书中认为,笔者对文章所载内容未能尽到审核的审查义务,容易导致读者对汤计的名誉产生错误的认识,易使社会公众作出对汤计的贬低性评论,构成对汤计名誉权的侵害。原被告均提起上诉,目前尚在呼和浩特中院二审程序中。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若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相关线索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就汤计被举报“收洋房”“收钱写内参”等事项,2023年2月13日,笔者已向呼和浩特中院提交《民事案件移送刑事侦查申请》,请求该院将名誉侵权案中所涉及汤计的涉嫌收受贿赂、诈骗犯罪事实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汤计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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