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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院頒臨時禁令 禁網上煽暴

大公文匯全媒體 香港连线 2020-09-04


【11·1香港連線】大公報記者胡家俊、徐宙報道:持續四個多月的暴亂肆虐各區,暴徒利用網上討論區連登、通訊軟件Telegram等網上平台,作為連繫同路人的「隱形大台」,匿名組織煽動暴亂,目無法紀。高等法院昨日緊急開庭審理律政司的入稟申請,隨即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網上平台發布煽惑及鼓勵他人使用暴力的資訊,禁制令有效期至本月15日。


(大公報製圖)


律政司司長昨日以「公眾利益守護者」身份,入稟高院申請禁制令,禁制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在網上平台(包括但不限於LIHKG連登和Telegram),傳播、發布鼓勵或煽動使用暴力的材料或信息,以意圖或相當可能會造成任何人受傷或財產受損。律政司同時要求,禁止唆使、煽動他人參與上述行為。


律政司發言人解釋,入稟原因是指自今年六月以來,香港多區出現刑事毀壞、襲擊傷人、暴動甚至縱火。基於網上平台具有匿名、即時交流及便捷的特性,有人濫用有關媒介煽動他人作出違法行為,嚴重破壞了公共秩序,對警察和公眾構成巨大危害。


即晚緊急開庭審理


高院昨傍晚開庭審理,律政司一方指出,網上平台有教人如何製造汽油彈、襲擊警察,有必要頒禁制令。法官高浩文表示認同,指網上煽動言論已在破壞行動中擔當了重要角色,法庭有必要頒禁令限制有關言論。法官並明言,頒布禁令目的之一,是要向公眾發出明確信息,任何人的網上言論並非不受法律規管,希望禁令能阻嚇公眾勿再作出有關違法行為。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禁蒙面法推動組」召集人葛珮帆相信,此禁制令將有助止暴制亂。「事實證明,網上煽動暴力的言論推動了近來一系列暴力行動的發生,無論是鼓吹殺警,或是針對中資店舖的打砸搶燒,都可以看到有人在網上鼓吹煽動。面對煽暴言論及暴力行為不斷升級,香港已經愈來愈危險。」她指出,禁制令相比現行法例舉證相對簡單,有助於警方執法,相信對發布煽暴言論有一定的阻嚇力。


梁美芬:網上煽惑須負刑責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大律師梁美芬歡迎高等法院頒布臨時禁制令,認為會令公眾對網上行為的法律底線有更清晰的認識, 「在香港的法律當中,網上行為,尤其是煽動別人犯法,是要負上刑事責任的。


律政司司長在入稟狀中要求禁止任何人在網上平台,包括LIHKG(連登)和Telegram煽動暴力(文匯報製圖)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指,最近一些網絡論壇上出現了煽動、組織非法集會和遊行,串聯暴力示威,教網民如何製造燃燒彈和炸彈,教唆割頸殺警,散布謠言、激化社會矛盾等現象,它們都已經超越了言論自由的底線,涉嫌煽動罪等犯罪。


至於被點名的「連登」,昨晚在討論區稱,暫未掌握禁令確實內容。「連登仔」則視禁令如無物,繼續發帖煽動網民周末發動暴亂、討論襲擊警員,皆已涉嫌藐視法庭。


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

大公報記者胡家俊、徐宙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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