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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S媒体访谈】刘尚希 | 疫情防控,应更多更好地运用“组合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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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在前,共克时艰!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和蔓延以来,各级财政部门迅速行动,积极履职尽责,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经济稳定和社会运行。据不完全统计,自1月22日以来,中央财政已经出台35项支持“战疫”政策,平均每天超过一项,各地财政根据实际也出台相应政策和举措,大力支持疫情抗击。截至目前,全国各级财政疫情防控补助资金超过9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252.9亿元。

面对这场前所未有的全民“战疫”带来的经济、社会全方位冲击和影响,财政部门和财政政策如何更好地应对?中国财经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   刘尚希




财政“更加积极有为”意味着要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科学实施“政策组合”,形成“组合性政策”,避免各行其是,零打碎敲。“政策组合”更注重从整体观出发,着眼于我国发展的整体性和全面性,对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等各项公共政策进行适配,视角更为长远。


防止疫情冲击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
关于疫情对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刘尚希表示,如23日刚刚举行的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指出的,综合起来看,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疫情的冲击是短期的、总体上是可控的。就短期而言,他认为疫情最明显的影响,首先体现在消费需求方面,其影响是断崖式的,即需求突然消失。但这种冲击并没有对它的生产能力、服务能力等造成损害,影响的是经济流量,不是存量。所以这种影响短期内是断点式的,不会在各类需求之间传递产生连锁反应。待疫情结束后需求恢复,相关的行业企业也能够逐渐恢复。当然,一些企业在目前近乎休眠的状态下,仍有许多固定、刚性的开支,如工资、房租等,需要政策支持。其次是对供给方面的影响,尤其是对制造业带来的连续性影响,即使短期内也可能产生连锁反应。这更多表现在中小微企业,因为这些企业资金链脆弱,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一旦不能及时全面复工复产,企业产能无法充分发挥,营业收入就会大受影响。一方面成本升高,另一方面营业收入减少,此时资金链很容易断裂,这样可能会造成企业大量亏损甚至倒闭,进而引发失业等多方面社会问题。与对需求的影响不同,疫情冲击对供给或者生产的影响是连续性的,且有滞后惯性,可能对供给体系造成实质性损害,如一些企业外移、一些企业倒闭,可能使原来完整的产业链变得不再完整,使原有供应链断裂从而不得不搭建新的供应链等。从宏观上看,这两个方面的影响是由疫情公共风险转化为企业成本,包括用工成本、防护成本、物流成本以及违约成本等。

针对上述冲击和影响,刘尚希认为,政府部门需要高度关注那些脆弱的产业链、供应链及其薄弱环节,防止疫情冲击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要及时修复因疫情冲击而断裂的供应链和产业链,防止出现永久性损伤。具体来说,要维持资金链、供应链、产业链等“三链”稳定。首先是资金链影响中小微企业的生存状况,而中小微企业涉及到大量的就业岗位,维系资金链就是维系这些存量就业岗位不因疫情而大量流失。其次是保障供应链,通过维持物流的畅通进而保障供应链的运转,这样整个经济才能循环起来。资金链、供应链获得维持后,产业各环节趋于稳定,产业链才能保持稳定。这样,整个经济才能循环起来。


财政应急兜底职能作用彰显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离不开国家“真金白银”的投入和保障。自疫情发生以来,各级财政投入的疫情防控补助资金主要是:财政补贴,包括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基层防疫经费、疫苗研发、中央医药物资储备经费等。税费优惠政策,包括免征民航企业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在现行结转5年的基础上,再延长3年等;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快递收派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以通过减轻企业、个人负担,促进疫情防控、稳定经济和稳定预期等。刘尚希认为,这些迅速拨付的财政资金和密集出台的政策,为保障和支持疫情防控、维护经济运行、为企业纾困解难和维持社会稳定,提供了必不可少的重要支撑,彰显了财政应急兜底的职能作用。谈到疫情对我国财政形势的影响,刘尚希从收支两方面作了简要分析。就收入方面,他坦言,由于疫情给经济运行带来的“明显影响”,税收减收毫无疑问。因为疫情冲击的是整体经济增长,很多企业因此损失了税源,特别是服务业、餐饮业、旅游业、交通运输业等第三产业,一些已经处于停业半停业状态,短期税源大大缩减,税收收入相应锐减。此外,制造业也受到影响,假期延长,复工复产时间比原来预计的大大推迟,疫情风险也会使企业成本上升。即便企业复工复产,也需要采取很多防护措施,由此增加运营成本。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营运收入可能不仅没有增加甚至还大幅减少,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增值税还是所得税,疫情期间都会大大下降。当然,疫情对财政收入的冲击最终要看疫情持续的时间长短,越短影响越小,越长则影响越大,因而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按照中央要求,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这将进一步带来财政减收。

在收入减少的同时,财政支出却会因疫情防控出现大量增支,这对于我国的财政平衡会带来多大压力?刘尚希表示,目前来看,各级财政由此增加的支出总规模至少将达到千亿元级。而且,按照中央判断,目前疫情拐点“尚未到来”,相应财政支出仍会继续增长。最终需要多少,则取决于疫情持续时间长短以及波及面有多广。但无论如何,刘尚希认为,抗击疫情必须排在财政支出首位,其次是“三保”支出,这是财政义不容辞的职能和责任。


“更加积极有为”最终要落到提质增效

中央要求,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逆周期调节的节奏和力度要能够对冲疫情影响,防止经济运行滑出合理区间,防止短期冲击演变成趋势性变化。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并对此提出一系列措施。这对于财政进一步发挥职能支持抗击疫情、稳定经济和稳定社会预期具有哪些指导意义?刘尚希分析认为,“更加积极有为”,并不意味着要实施刺激性的扩张性财政政策,最终还要落到财政政策的提质增效上来,因为在疫情条件下刺激是无效的。他还强调指出,由于疫情这种突发性的重大风险事件导致财政减收、增支,收支缺口扩大,进而可能引起财政赤字进一步扩大,但这类赤字属于“减收性赤字”,即弥补减收、保证刚性支出导致的资金缺口,与一般意义上基于刺激考虑的扩张性赤字在性质上有严格区别。他认为,作为财政,支持疫情防控和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一方面。要按照中央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情况,把握好“逆周期调节的节奏和力度”以对冲疫情影响;另一方面,关键还是把中央要求的减税降费落实到位,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通过减轻企业、个人负担,促进疫情防控、稳定经济。同时,大力做好财政资金的结构调整和优化。此外,坚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鼓励科技创新、吸引高端人才、促进出口增长等,继续研究完善相关税收政策。这样,将把更多资源让渡给市场主体,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内生动力,从长远推动企业效益改善、税基扩大,从而实现财政与经济的良性循环。

同时,财政“更加积极有为”意味着要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科学实施“政策组合”,形成“组合性政策”,避免各行其是,零打碎敲。与过去通常讲的财政货币的短期协调配合相比,“政策组合”更注重从整体观出发,着眼于我国发展的整体性和全面性,对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等各项公共政策进行适配,视角更为长远。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需要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公共风险,绝非单一的经济视角。概括起来,财政职能就是提供国家发展的的宏观确定性,避免公共风险转化为社会的生产成本和生活成本上升,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刘尚希具体提出以下建议:


财政补贴政策和税费减免政策组合操作。采取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的方式给企业减负,把保障企业生存、减少复工复产的困难作为首位任务。


针对企业资金链,财政与金融政策协调配合,提供贷款贴息。同时通过政策性融资有针对性地、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解决一些行业和企业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帮助企业融资,降低融资成本。


尽快疏通物流,并进一步解决物流区域格局不合理、地方割据等问题。


把稳就业放在首位考虑。一方面,中小微企业是主要的就业载体,保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链,就是保就业岗位,避免由经济风险转化为社会风险;另一方面,为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创造条件,为招工提供帮助。


进一步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改革举措,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使政府力量与市场力量形成合力,同舟共济、众志成城,为疫情防控汇聚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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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财经报 2020.2.25

记者:刘国旺

审稿:程瑜

编辑:李雅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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