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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


2022年3月24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通报省纪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不力、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干扰对抗巡视工作等典型问题和案例,传达学习省纪委办公厅《实施“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及三个实施方案,研究我厅贯彻落实意见。审议《中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见》《中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听取2021年度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结果报告、研究厅党组巡察相关工作等事项。


会议强调



要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重要意义。《条例》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贯彻落实好《条例》,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好自身职责。


会议要求



对通报的典型问题和案例,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引以为鉴,举一反三,在行动上要落实。严格按照省纪委省监委的要求,坚定扛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对照问题,全面完成整改,以整改推动全省生态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要严格按照《实施“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及三个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扎实开展动态排查、销号管理,推动问题整改,坚决清除“处长经济”“店小二当家”“山头主义”“小吏弄权”等不良风气土壤。要成立“清廉机关”建设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并督促落实活动开展。要将“清廉云南”建设与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



要把握形势任务,充分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常态。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要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思想,结合通报的典型问题和案例及我厅开展的“以案为戒”警示教育的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抓中心业务工作的思想。党风廉政建设抓不好,队伍涣散,纪律松懈,贪腐成风,必将影响生态环境工作的全面推进。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思想。不仅自己要风清气正,更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工作。


会议指出



要明确职责任务,准确把握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强化思想引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管理,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扎实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活动,大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严明党内纪律,弛而不息正风肃纪。打造“清廉机关”活动升级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的组织及成果运用。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常态化加强干部监督,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认真开展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机关纪委规范化建设水平,增强纪检干部斗争本领。


会议要求



要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我们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这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涉及我厅工作的全局。要坚持厅党组统一领导、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各处室、单位各负其责,坚持以上率下,形成整体合力,狠抓责任落实,强化考核问责。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供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

编辑 | 王艳梅

审核 | 马冉奚

联系(投稿)邮箱 | 8789822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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