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投融资新规回顾与简析(04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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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2021年5月
文章来源:清控伟仕咨询
作者:合规部
清控伟仕咨询
基础设施投融资新规简析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的意见
4.关于印发《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5.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6.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
7.关于确定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的通知
基础设施投融资新规简析
发布机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6日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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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
主要内容
202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主要内容为: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加快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着力构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政策制度体系,推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
政策亮点
发布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发〔2021〕11号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5日
生效日期:2021年04月08日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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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2021年4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为:将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根据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要求,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用统筹的方式、系统的方法解决城市内涝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政策亮点
03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的意见
发布机构:国家发改委
文 号:发改产业〔2021〕594号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06日
生效日期:2021年06月01日
时 效 性:尚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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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2021年4月2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的意见》,主要内容为:巩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成果,推进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推动钢铁行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政策亮点
04 关于印发《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财资环〔2021〕25号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30日
生效日期:2021年04月16日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相关文章:
关于印发《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要内容
2021年4月16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为:以持续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遵循“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原则,巩固长江经济带现有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成果,推动建立长江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政策亮点
05 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文 号:人社部发〔2021〕26号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04日
生效日期:2021年05月04日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相关文章:
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主要内容
2021年5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为:总体要求、稳定外出务工规模、支持就地就近就业、健全就业帮扶长效机制、保障措施。
政策亮点
06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
发布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
文 号:发改价格〔2021〕633号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07日
生效日期:2021年04月30日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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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2021年4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主要内容为:总体要求、坚持并优化抽水蓄能两部制电价政策、健全抽水蓄能电站费用分摊疏导方式、强化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运行管理、实施安排。
政策亮点
07 关于确定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的通知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文 号:建城函〔2021〕51号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8日
生效日期:2021年04月28日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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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的通知
主要内容
2021年4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确定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的通知》,主要内容为:确定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长沙、无锡等6个城市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
编辑:小颖 审核:摅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