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繼元 袁曦臨 || 如何構建與完善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體系
學術評價是學術管理的一部分。只有建立起科學合理、符合國情的學術評價標準,才能形成學術界共同的學術理念和學術價值取向,進而規範學者的科研行為。因此可以認為,構建和完善學術評價體系,可以為學術人引領方向,並為學術研究的開展提供一個有序的機制。正因如此,學術評價涉及的因素很多,不僅有來自學術界內部的,也包含來自學術界外部的,是一個非常複雜的系統工程,而哲學社會科學的學術評價尤其複雜,其研究更容易受到時代因素的影響,唯有經過時間的洗滌和實踐的檢驗,才能完全澄清其意義和價值。
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本身所具有的歷史性、民族性、本土性、文化差異性等特點,決定了對其進行學術評價是一項難度極大的工作,存在真理檢驗的困難、價值判斷的長期性與間接性,導致了如何清楚定位“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體系的層次與本質問題,換言之,就是究竟應該如何建立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標準與評價體系。近幾年來,學界有關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體系的討論相對較多,但專門論述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體系的論文不多。從僅有的幾篇文章看,有的強調評價的政治導向問題;有的專門探討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術成果評價標準體系問題;有的則探討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的職責邊界與策略選擇問題;還有的探尋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評價理論體系的突破路徑和策略問題;以及從具體評價對象,諸如學術期刊、學術圖書、經典著作入手,探討評價體系問題。從評價實踐看,目前影響較大的是教育部正在進行的第五輪學科評估,試圖彰顯中國特色,構建中國特色評價體系。這些探討無疑對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評價體系具有參考價值。有鑒於此,本文將從以下四個方面着手進行分析與闡述。
一、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體系的主要問題
構建與完善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體系是一個困難而又不能不解決的重大問題。總結近年來國內有關哲學社會科學領域學術評價的相關研究,可以發現其中最為主要的突出問題是:
(一)概念界定問題
在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體系之前,首先要明確和界定清楚一些基本概念,包括什麽是學術體系?學術體系與學科體系、教材體系、話語體系是什麽關係?什麽是評價及評價體系?什麽是學術標準?評價指標與方法如何選擇?定性指標與定性評價方法是何關係?什麽是中國特色?等等。如果深究“哲學社會科學”這一概念,不難發現其本身就包含了非常豐富的時代屬性。1955年“哲學社會科學”作為學科概念被正式提出,並以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學部”的體制化方式存在。1977年成立的中國社會科學院,其前身即原屬於中國科學院的“哲學社會科學部”。此後,機構雖不復存在,但“哲學社會科學”的概念則得以延用下來。這一概念中的“哲學”,無疑表明其對人類的認識和實踐活動具有規範和指導作用,有引領社會科學的意味;與此同時,“哲學社會科學”這一概念隱含地去除了文史等人文學科的身影,那麽“人文學科”該置身何處?事實上“哲學社會科學”、“人文社會科學”這兩個概念在學術界、教育界、學術管理部門以及各類媒體中被經常混用,約定俗成的指向人們常識中的“文科”概念。而這正體現出了我國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的複雜性所在。釐清概念,建立概念之間的邏輯關係,這是構建體系的基礎。必須要按照學術研究的內容,建立概念體系,理清概念之間的關係,否則就會導致所建立的評價體系基礎不牢。
舉例來說,學術體系與學科體系是一對經常被用,但二個概念的關係時常被混淆,即便是學者也常常以為學科體系即等同於學術體系,但事實上,這兩者的內涵和外延有着顯著的差異。學術體系是學科體系的基礎,學科體系是學術體系的體制化外顯。眾所周知,中國傳統學術基本是不分科的,所謂文史哲是一家。學術體系的概念涵蓋了整個學術和學術研究流程,從學術問題、學術觀點的提出,到學術方法的運用,學術論據的證明,以及學術成果的產出,發表,學術評價等完整過程。學術體系可以包含:學術概念、學術命題、學術思想、學術觀點、學術標準、學術話語、學術項目、學術成果、學術機構、學術人員、學術創新等等,這些都屬於學術體系的組成部分,或組成要素。而現代學科的概念則很晚才產生,學科體系是完成學術分科之後的結果。中國現代學術發端於晚清,其標誌就是中國傳統學術門類的分化,即由傳統的“通人之學”向現代“專門之學”轉變,最終轉換成為近代意義上的哲學社會科學體系。1912年民國教育部頒布《大學令》,這是一個重要的轉折,改分文、理、法、商、醫、農、工7科;1930年,教育部設立了統一的大學科目表,從此中國傳統學術基本實現了向現代分科性質的“專門之學”轉變。這表明中國的傳統學術體系自古有之,向來嚴密而自洽,但學科體系則是西方引入的概念,是20世紀之後才建立起來的,是受外來學術影響的結果。學術一旦分科,就隨之產生體制化的後續影響;學科體系的建立保證了學科在大學中的合法地位,擁有了學院的設置,相應的也就有了學科話語權,並形成了學科培養體系、課程體系,教材體系等等。
(二)價值判斷問題
在哲學社會科學領域,評價不僅是一種非常複雜的認識現象,更是一種價值判斷,涉及人的價值觀和世界觀。18世紀英國哲學家休謨(David Hume)提出了對“事實”與“價值”的區別,指出“事實判斷”和“價值判斷”是不可通約的。價值哲學(Axiology)的出現正是從區分事實與價值開始的。價值哲學的哲學立場,就其內在本質而言就是將哲學研究的目光從關注“世界”轉向人類社會生活的意義和價值方面,把人類生活的價值問題提升為哲學的核心問題。
哲學社會科學是以人、人化的自然和社會為研究對象的,其研究成果幾乎或多數無法像自然科學研究一樣通過實驗手段重複驗證,得以證明;並且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往往受到政治經濟與社會歷史文化語境的約束,一定程度上很難建立起一個公認的“客觀”標準。而確立“客觀、公正”的哲學社會科學的學術評價標準,恰恰是建立具有認同感與公信力的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體系的關鍵。
(三)本土化問題
中西方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存在着很大的區別,因此明確什麽是“中國特色”顯得迫切而必要。如何在堅持中國學術本土化、自主性與學術國際化的矛盾與衝突中取得平衡,真正建立起一個符合中國本土學術自身發展的學術評價標準和學術評價體系是至關重要的問題。
晚清至民國這一階段,不僅是時代的新舊交接,更是傳統學術體系與我國固有的文化傳統發生劇烈變化的時期。清末廢除科舉、興辦新學,建立大學堂以接納西方學科體制,由此啟動了我國傳統知識系統的轉型。從概念、術語到論題,甚至表達方式和思維方式等按照近代科學方法對中國學術體系進行重新整合,對中國的舊學作出新的闡釋和解說。總體上講1949年前的中國大學主要受美國模式“博雅教育”的影響,到了20世紀50年代則被蘇聯模式取而代之。經過一個多世紀的探索和跋涉,對於什麽是中國特色,依然只是有了一個概念輪廓,迫切需要給出明確的定義,尤其要解除對中國特色的誤解。事實上,中國特色是一個過程性的歷史性概念,其中既包含着對世界知識的接納消化,又包含了對中國古代文化的吸收轉化,兩者融合共同來解釋中國當代問題,所以,必須要對中國特色有一個簡明的定義,以減少誤解。
二、針對當下哲學社會科學及其學術評價中既存問題構建新評價體系
上述存在問題反映在具體的哲學社會科學評價實踐中,就表現為“學術評價體系不夠科學”,邏輯性、學理性不強,並產生了目前哲學社科學術評價中存在的片面化、“四唯”、“五唯”、SSCI至上現象;針對這些問題,圍繞評價目的,提煉出有學理性的評價體系,設計恰當、有效的指標並指導評價實踐,這是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體系的着力點、着重點。
從評價理論研究的角度來看,美國哲學家約翰·杜威1925年出版了闡述其實用主義哲學思想的著作《經驗與自然》,在其著述中,杜威認為價值哲學的邏輯起點不是價值,而是價值判斷。他在該書修訂版序言中說:“價值是從自然主義觀點被解釋為事情在它們所完成的結果方面所具有的內在性質”。而價值判斷是從事情的結果所具有的內在性質來界定價值的。換言之,判斷一個事物是否具有價值,要看其後果和產生的效果。這是杜威價值理論的基本思想。與此觀點相一致,馬克思主義價值論認為,只有在實踐中才能證明思維的真理性,“實踐”的範疇,內在地包含了人的目的性與價值選擇。事實上從1840年至今,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的建構從本質上說,其實正是一種價值選擇。
由上述分析,可以比較清楚地得到這樣一個結論,即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雖然具有一定的主觀性和複雜性,但評價過程及評價標準卻是客觀的,是以研究的結果和產生的效果和作用作為評價依據的,是以客觀實在為基礎,從而避免了陷入主觀主義、相對主義和虛無主義等非理性傾向。這一理論認識落實到具體的評價體系設計上,就可以體現為以“立德樹人成效”為根本標準,以“質量、成效、特色、貢獻”為價值導向,以“定量與定性評價相結合”為基本方法,以破除“四唯”、“五唯”頑疾為突破口。
(一)價值導向性原則
“加快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被寫入十九大報告,作為準確把握世界發展新態勢、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新要求、全球高等教育發展格局新變化的重大戰略決策。在國家三部委印發《關於高等學校加快“雙一流”建設的指導意見》通知中明確指出,“雙一流”建設踐行“四個服務”,立足中國實踐、解決中國問題,為國家發展、人民福祉做貢獻。簡言之就是以國家與社會發展重大需求為導向,提高學科國際競爭力,增強學科交叉融合,促進學科內涵式發展。
建立和完善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體系的價值指向,就是要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更好引領推動學科體系、教材體系、話語體系。堅持出成果與出人才並重。
(二)多元標準原則
哲學社會科學評價研究存在複雜性和本土性,並不能證明對哲學社會科學的評價只能是不確定的。根本上說價值是一元的,但其表現可以多元。價值一元性與多元性的關係,是絕對與相對的關係,是以一元為基礎的一元與多元辯證統一的關係。從價值一元和多元性的辯證關係,可以較好的解釋人文社會科學的評價研究的複雜性。
一個真正適合中國,能夠行之有效,並得以落實推廣的學術評價方式和體系,絕非一個學者、一個學科、一個大學或出版社之力可為,而需要更多學術同行對有價值的研究成果加以評價、驗證、優化、應用和推廣。學術評價體系並不僅僅是進行學術研究和學術資源分配的工具,其更重要的功能應該是凝結學術共同體學術研究與探索的共識。如何把學術評價中的不同主體,站在各自立場的不同標準予以歸納,清晰地分辨評價問題是什麽,學科性質是什麽,評價目的是什麽,而後根據評價目的和學科性質的不同,進行分類評價,如學術質量評價,或者創新程度評價,社會貢獻度評價等等,唯其如此,學術評價才能在價值一元和多元性的博弈關係中回歸到學術自身的規律,既擺脫行政意志對學術進程的過度干擾,又避免專家學者因過度主觀而導致評價的失實和誤判,從而保證評價體系的穩定性和科學性。
(三)定性與定量結合原則
學術評價是一個世界性難題,其評價體系往往呈動態演化特徵。在我國開展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的初期,多採取基於專家評議的主觀評價體系,由於是基於人的主觀性為主的評價,因此出現觀點和學派之爭是必然的,當然也就會產生一些唯專家、唯權威的弊端;因此自20世紀90年代開始,以CSSCI等為代表的數據庫開始提供基於文獻引用等客觀數據的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推動了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的客觀化、定量化。但是,伴隨學術界以及科研管理、行政部門對基於引文指標、核心期刊等的誤用和濫用,要求改革和完善哲學社會科學評價體系的呼聲日益高漲。從本質上看,這一過程反映了專家主觀評價與數據客觀評價之間的博弈。1994年前後筆者圍繞核心期刊的問題進行思考,撰寫一系列論文,如《文科“學術榜”與核心期刊芻議》、《關於“核心期刊”與“SCI期刊”的思考》、《核心期刊研究縱橫》等,討論分析了在學術評價中核心期刊的使用和適用問題,指出“對核心期刊不能絕對化”。2000年之後,再次就學術期刊的評價功能進行闡述,發表《論文評價與期刊評價》、《高校文科科研定性定量評價與學術發展》、《學術期刊的評價與學術研究質量的提高》等論文,強調影響因子只是期刊評價的一個重要的量化參考指標,不能唯影響因子,需要結合其他量化指標使用,尤其要和同行評議,專家的定性評價相結合。回到當下的語境中,需要強調指出的是破“四唯”,破“五唯”,並不意味着以客觀數據為主的評價就不重要了,而是說,量化指標不能作為唯一的標準,不能簡單機械的被使用,而需要與定性評價結合,相互參照加以使用。
定量方法和定性方法相結合是大家公認的,但什麽是指標,指標是否可以有定性的?我們認為評價指標可以既有定量指標又有定性指標,比如說創新度,這個指標就是一個重要的在學術評價中不可或缺的定性指標,然而從創新角度分析和確定什麽是“創新”,需要給出明確定義,只有定義準確之後,才能按照這個指標去判別學術研究的成果或者說學術論文的內容是不是達到這個標準和程度(尺度)。關於文獻計量學,現在人們對其理解有很大的問題,比如說引文或者轉載,很多人誤解,總覺得它只是定量的,但是定量的基礎其實仍是定性的,引文索引創始人尤金·加菲爾德(E. Garfield)指出,在大多數情況下,“引文是學者付給同行的硬幣工資”。引文測度被證明是一種同行專家評議的有效方式,是同行專家閱讀研究論文之後,又在他寫作的時候引用論證的,因此引文或轉載既是定性的,又是定量的。明白這一點,就能對這類指標有準確的理解,既不誇大也不縮小。目前在很多對於現有評價體系的批評中,對於引文的本質,對引文率,轉載率本身概念如果沒有清楚的認識,就會帶來一些誤操作。因此,破“四唯”或破“五維”不能絕對化,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
(四)中國特色性原則
中國的傳統學術在百餘年的探索中已經完成了事實上的轉型,並且已經成為今天中國現代學術的基礎和主要部分,它所積累起來的關於現代中國及其歷史的新知識系統,構成了中國從傳統走向現代不可或缺的知識形態和發展基礎。因此如果過於強調返回傳統,不僅在事實上不可能,而且也無必要,甚至是一種否定歷史的盲目。目前所需要完成的是如何在現代哲學社會科學體系基礎上,尋找自己的問題領域和話語論域,建構具有中國特色的哲學社會科學體系和評價體系。而在評價體系的建立和完善過程中,真正需要落實的是如何對學術、對國家、對社會現實問題保持深刻的關注和持久的熱情。
對於“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和“構建具有自身特質的學術評價體系”的命題,國家高層提出了思路和特點:“立足中國、借鑒國外,挖掘歷史、把握當代,關懷人類、面向未來”;“繼承性、民族性、原創性、時代性、系統性、專業性”。所謂“中國特色”,從字面含義看,是指中國“格外突出的風格或特點”,例如中國的文化、發展道路、自然資源等,有的是只有中國所有而其他國家所無的,或者在中國有格外突出的風格,而在有的國家也有這樣的風格,即並非“獨此一家”。其含義引申開來就是“中國特色”並不全是“獨有”、“專有”,與“國際性”也並非截然對立。從中國現代史看,正是由於接納了“國際性”的先進思想文明成果——馬克思主義,並與中國特色的國情相結合,才有了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因此,“中國特色”的內涵,主要是指要立足於中國當代哲學社科發展的實際,堅持民族性、本土性,同時應向世界更加開放,將國際哲學社科研究的普遍性理論、新定理、規則等文明成果不斷地吸收過來,為我所用,解決中國的實際問題,並將能解決中國哲學社科及其評價的概念、範疇、定理、體系等知識“國際化”。特色化與國際化相輔相成,彼此互動,特色化因國際化而凸顯,國際化是特色化的背景和平台。釐清“中國特色”的概念,關鍵是要把握好共性與個性、一般與特殊的辯證關係。
這種理解同樣適合於構建其學術評價體系。所謂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評價體系,就是要體現出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注重挖掘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要在批判借鑒吸收國外先進成果的基礎上,注重從中國大量的評價實踐中概括出評價理論,反過來又指導中國的評價實踐,形成新的評價體系,為解決世界所面臨的共同學術評價難題提供中國解決方案。
三、構建以評價標準及指標為核心的哲學社會科學評價體系框架
學術評價活動是一種系統性非常強的工作,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是一個包括評價主體、評價客體(對象)、評價目標、評價動機、評價效果檢驗、評價結果利用、評價方法、程序、指標等內容豐富的複雜系統。無論是通過哪一種途徑來進行評價活動,都需要從學術研究的實際需求出發,堅持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原則,針對具有不同屬性的評價問題,將評價維度、評價內容、評價方法有機正確地組合,並在科學、合理、公正的評價理論引領下,獲得有價值的評價結果和評價效益。基於上述分析,考慮到國內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歷史與現實,提出如下評價框架。
2004年筆者承擔國家社科重大項目,題目就是建立和完善哲學社會科學評價體系研究,儘管沒有明確的講“中國特色”,但在十幾年前,講的是“中國本土化”,中國本土化問題實際上與中國特色有密切關係,特色化並非最近幾年才有。2010年筆者正式提出了學術“全評價”體系分析框架。所謂框架就是在哲學社會科學共性的基礎上建立一個“模型”。學術全評價體系的出發點,主要是在一定的評價目的下針對問題來制定標準,我們把標準看成比較大的層面,把標準細化,就是指標。該體系由評價主體、評價客體、評價目的、評價方法、評價標準及指標、評價制度六大要素組成,其中,評價目的最為重要,它決定着其他五大要素及其他要素的選擇。在一定的評價目的下,針對問題確定標準、設計指標、方法、制度等。評價目的可以是多元的,可以是研究質量評價、創新力、創新質量、創新貢獻評價,以及實際貢獻評價;評價主體是指學者、專家、學術同行、學術共同體,學術機構(大學、研究院所)、學術期刊、網站、科研管理部門(基金委、社科司、科研處)等,評價主體的選擇應依評價目的而定。結合國內學術評價的實踐,在評價方法層面可以分成三個概念維度組合,即形式評價、內容評價和效用評價。所謂形式評價是指對學術研究的外部特徵進行評價,既包含同行的定性評價,也包含定量評價,但最終的評價可用數字、數據反映,包括發表論著數、被引用數、被文摘量、獲獎數、發表字數等。所謂內容評價是對學術研究內含知識本身的評價,由同行專家通過直接觀察、閱讀、討論來進行,最終的評價通常用文字或數字加文字來反映,如“此人是一流學者”等。效用評價是指實踐、時間、歷史對評價客體實際作用、價值的驗證或最終評價。它不僅強調用一段時間、有限的實踐、已有的歷史事實來評價,更注重長時間、更多實踐和事實的評價。它既依賴於學術共同體的評價(因學術共同體最能認定實踐、事實的意義),但又有獨立性,不以任何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不管是論文的評價、圖書的評價、期刊的評價還是學者評價,從這三個維度都可以看到共性。其不同之處可以落實在不同的評價類型中,如結果評價、過程評價、增值評價、綜合評價、診斷評價、證據(事件、案例)評價、長周期評價、代表作評價、典型案例評價、定量數據和客觀證據的專家融合評價方法等等。評價制度包括評價專家遴選制度、監督制度、評價對象申訴制度、評價結果公示制度、反饋制度、評價結果共享制度、第三方獨立評價制度等。可以說,“全評價”評價體系是一個組成要素較為全面、層次分明、邏輯較為嚴密的有機整體。
立足於學術“全評價”體系框架,在建構和完善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體系的實際過程中,須要明確以下幾點:
首先,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的終極目的是為學術研究的持久發展服務的,是為了引導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學者對國家、對社會現實問題保持關注和熱情,是為了營造良好的學術交流與學術批評氛圍,構築能夠為學術共同體認可並達成共識的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規範和創新機制,而不僅僅是科研管理的工具,雖然其結果可以作為科研管理的參考。
其次,全評價理論體系框架提出的目的是為了指明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的方向和基本路徑,切實改變目前只見評價方法,沒有理論支撐;只見評價權利,沒有制度保證;形式評價不成體系,實質評價式微的研究狀況。所以,全評價理論在現實中的運用和落實不是機械的,而是靈活的,需要與具體的評價實踐相結合,並在不同目的、情境的評價實踐過程中進行調適和優化,並促進全評價理論體系的不斷發展、優化與完善。
第三,推動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從形式關注更多轉向內涵關注,力求實現形式評價與實質評價的有機統一。依託引文分析為主的形式評價,可以確立一種公正、客觀的評價程序,以程序正義來規範和帶動評價的實質的科學與公正;而實質評價,是基於學科專家對於研究內容和研究證據的主觀判斷,相對而言是更為本質和重要的學術評價。在中國人民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術成果評價研究中心的評價體系裡,最重要的定性指標是學術創新,並把觀點的創新,理論的創新列在第一個層次,但是“哲學社會科學創新程度可大可小,揭示一條規律是創新,提出一種學說是創新,闡明一個道理是創新,創造一種解決問題的辦法也是創新”。顯而易見,提出一個觀點和提出一個理論在創新程度上是有差別的,因此對於何謂創新性及其程度,可能還需要進行進一步的細分,諸如:1)選題方面的創新;2)開拓材料範圍或開闢新的研究領域、擴大認識對象的範圍;3)修正前人錯誤的或不完全正確、不全面的認識;4)提出與科學發展階段同步的新的見解;5)技術手段、研究方法的創新;6)著述方式的革新。通過判斷主成分的分解量化,可以將主觀定性的結論轉化為可測度的定量分值,進而實現定量數據和客觀證據的有機結合,成為更具科學性和可行性的專家融合評價。
四、推廣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新體系的教育部學科評估實踐
加快構建科學權威、具有中國特色的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體系,不能僅僅停留在理論的探討上,應該更多的落實在學術評價的實踐中,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推動和完善我國的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體系。目前教育部主導的第五次學科評估,實際上就是一個新的評價體系,是對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精神的落實和響應;以破除“四唯”、“五唯”頑疾為突破口,聚焦立德樹人、突出診斷功能、強化分類評價、彰顯中國特色,是建構中國特色世界水平教育評價體系的最新嘗試。其體系框架、評價理念、評價方式和體系與全評價理論體系有很多的相關性,在評價目的、評價內容、評價方式、評價制度等方面均有體現,突出和側重於內容和效用評價。
首先,評價目的方面強調評估的價值導向。哲學社會科學學科具有較為鮮明的意識形態屬性,因此要突出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牢牢把住學術評價中的政治關。對於社會科學,鼓勵其在中國實踐中形成中國方案,研究解決中國重大問題;對於人文學科,強調其在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激發全民族文化創新、創造活力等方面的貢獻;對於藝術學科,突出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特點,更注重考察其實踐性。
其次,評估內容方面強調彰顯中國特色。強調哲學社會科學學科評價應該立足中國實際、解決中國問題、講好中國故事、傳播中國聲音等方面的特色和貢獻,凸顯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如:將“三報一刊”文章作為重要研究成果,規定代表性論文必須包含一定比例的中國期刊論文,強調課程、教材評價更加突出思想性、時代性,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體現中國實際。採用“中國期刊與國外期刊相結合”的“代表作評價”方法,淡化論文收錄數和引用率。
第三,評價主體方面強調同行評價,多方共同參與。第五輪學科評估通過構建“政府、高校、學生、社會”共同參與的評價主體群,形成多方主體有機協調、相互支撐的評價模式。同行評價是評價學術質量的基本面和核心力量,第五輪學科評估通過適度擴大專家數量,設計科學制定遴選規則、研製專家評價指南等措施努力提升同行評價質量,在“標誌性學術成果”的評價中,有效結合計量與專家評價,以提高學術評估的公信力。
第四,評價效果方面強調突出其社會效益,進行多維度成效評價。強調哲學社會科學學科在政策諮詢、智庫建設、公共服務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等方面的貢獻,因此在第五輪學科評估中加大了社會服務“案例”權重,豐富了“案例”內涵。評價研究水平不唯論文和獎項,採取多元化分檔,多維度呈現評估結果,分類發布總體結果與提供單項評估結果相結合;設置“代表性學術著作”、“專利轉化”等指標,聚焦標誌性成果;針對不同學科,根據其學科特點和要求,設置不同的評價指標與權重。如在對自然科學研究的評價方面,優化和改進了既往偏重論文與專利發表數量的做法,做到具體問題分類對待,理論研究更注重其研究內涵與學術貢獻,而具有應用取向的學科則更重視專利轉化與新品種研發,對藝術學科更注重實踐表現,總之,採取了一種能夠兼顧考慮到各學科共性與特性的多維度科研成效評價思路。
在評估方法上,突出了基於定量數據和證據的“融合評價”;採取代表性成果專家評價與高水平成果定量評價相結合,突出標誌性學術成果的創新質量和學術貢獻,強調評價過程中的定量證據與定性判斷的“融合”,重點考察成果的理論原創性、前沿突破性與實際貢獻。與此同時,在定性評價中,強調典型案例的挖掘,以凸顯評價對象的自身特色,破除教條主義和唯數據的做法,將具有開放性的“留白”作為定性評價的素材,以軟性指標,或者是代表性案例,或者是採用基於客觀數據和證據的方式,實現定性分析與實證證據兩者之間的相互補充或驗證。通過定性評價,無疑加深了對內涵質量的挖掘,擴展了評價的維度,豐富了評價的縱深空間。通過這種定性與定量的融合評價方式,可以有效解決諸如立德樹人的思想政治教育成效、師德師風建設機制、解決卡脖子技術的社會貢獻、標誌性學術成果等教育成效、社會貢獻等方面評價不平衡、不充分、難體現的問題。與此同時,第五輪學科評估仍然重視和承認客觀證據的必要性,表明反“四唯”、“五唯”並不是反“指標”,更不是反“證據”。數據是需要的,要承認一些良好、有效指標對被評估對象的概括能力,同時指出,斷章取義地抽取數據則是不可取和不恰當的。
學科評估是高等教育管理現代化和引領學術發展的重大舉措,也是一種學術規範和凝聚學術共識與學術價值引領的主要途徑。從客觀上看,教育部主導的學科評估在五次的學科評估實踐中,面對現實需求和現實問題,立足中國國情和高校學科發展實際,已初步構建了中國特色的評價體系,其本身就具備很強的具體國情特色,凸顯了高等教育評估的中國風格和中國氣派。一言以蔽之,學科建設與評估是非常中國化的概念,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與我國不同,歐美國家的大學學科目錄並不是由政府主管部門制定的,也不存在全國統一的學科專業目錄,一般不會形成全國性的學科評議組和教指委(英國等除外),歐美國家各個大學的辦學理念、路徑和取向都是各不相同的,大學的辦學自主性很強,專業設置、課程安排,乃至教學模式、培養方案都是由各個學校根據自身的定位和社會市場的需求而設置的,很難進行統一的學科評估,這一點與我國國情有很大差別。而我國的國情是,由於存在教育部的統一管理,各高校各學科的研究生教育的辦學水平是具有較強可比性的,相應的學科評估結果也就具有較高的可信度和參考性,對於高校的建設、發展和進一步改進完善是有現實指導和借鑒意義的。經過近20年的探索實踐,教育部學科評估不斷改進調整,已形成相對成熟的學科評價體系,在總結前四輪評估經驗的基礎上,第五輪學科評估完善了指標體系的設計,優化了評估方法和手段,以使評估能夠體現時代性、科學性和可行性。當然,目前第五輪學科評估正在進行當中,是否能按照以上設想和規劃達到預期的目的,還要看評價結束以後的實際效果。但無論如何,從評價理念和方法上看,與11年前筆者與研究團隊構建的學術“全評價”體系的理念和方法是相通的,因此,我們認為這些評價體系和實踐都是在破“四唯”、“五唯”的同時努力建立學界盼望的新的評價體系,理應得到學界和業界更多的關注和支持。
五、結語
著名社會學家、歷史學家伊曼紐爾·沃勒斯坦曾經說過,“對觀念構架的每一次選擇都是一次政治選擇”。哲學社會科學的學術評價是一種價值判斷,會涉及人的價值觀和世界觀。中國的哲學社會科學與西方存在很大區別,如果對具有中國哲學社會學科的本土化特點考慮不夠,就有可能導致中國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喪失本土立場,產生被殖民化的危險;反之,如果不考慮與國外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的對接與呼應,又可能出現學術邊緣化和研究孤立化的趨向。因此,建立和完善具有公信力的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體系(含評價準則等)是十分迫切而必要的。
對於解決上述問題,學術“全評價”體系給出了較好的答案。學術全評價體系是一個包括評價主體、評價對象、評價目標、評價標準及指標、評價方法和評價制度/程序及評價動機、評價效果檢驗、評價結果利用等內容豐富的複雜系統,評價主體無疑是學術共同體,評價標準不僅強調學術產出的數量,更重視其內容和效用的測量;評價制度則是有關人員在評價活動中共同遵守的規程,其保證了評價結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包括:評價專家遴選制度、監督制度、申訴制度、評價反饋制度、第三方獨立評審制度等。在此框架下可以概括出評價目的決定論、專家與引文等計量評價互補論、“三面三力(度)”的評價指標體系等新觀點。總之,通過制度化的評價體系框架的建立,可以規範和引領哲學社會科學各類學術活動的有序開展,引領人文社會科學學術評價逐步邁入有序、相對公正和客觀的道路,並不斷修正、完善,最終發展成為對哲學社會科學學術發展產生意義和價值觀念引導作用的學術評價體系。
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體系是個科學的問題,需要針對問題,運用科學的研究方法和恰當的路徑來研究,需要理清核心概念,構建概念體系,立足當下大量評價實踐,進而抽象出具有中國特色的學術評價體系,並大力推廣應用,不斷完善。建立和完善我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評價體系,將有助於促成符合時代與民族理性精神的新的學術規範,使之回復到學術自身的軌道;引領和推動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教材體系、話語體系的建設,鼓勵學者推出更多高水平研究成果,發展與繁榮哲學社會科學的研究。
延伸閱讀劉澤生 || 2022年第2期“總編視角”欄目主持人語《澳門理工學報》2022年第1期文章合集《澳門理工學報》2021年第1-4期文章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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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 陳志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