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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赛:网络视听节目中宜否出现同性恋内容?

2017-07-01 周文韬 传媒茶话会

导读

6月30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在社交媒体上引发广泛争议,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通则》第八条六节2条:         

 

第八条  网络视听节目中含有下列内容或情节的,应予以剪截、删除后播出;问题严重的,整个节目不得播出:


(六) 渲染淫秽色情和庸俗低级趣味

2.表现和展示非正常的性关系、性行为,如乱伦、同性恋、性变态、性侵犯、性虐待及性暴力等;


其中,在网络视听节目中禁止展示同性恋内容尤其引来巨大争议。鉴此,《传媒茶话会》收集正反方意见来了场辩论赛,现摘录如下:


辩题:网络视听节目中是否可以展示同性恋内容?

正方观点:不可以展示同性恋内容

反方观点:可以展示同性恋内容


主持人

现在,辩论开始。


正方一辩

网络视听节目中不应该展示同性恋内容,主要考虑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接受程度。精英阶层的人思想开放,认为同性恋是正常现象。但是中国有九亿农民,多数不能接受同性恋,认为那就是不正常的。结合国情,才会有这样的定义。

反方一辩

从艺术家创作自由角度看。《通则》有违公民艺术创作自由权利。


如果禁止表现“较长时间或较多给人以感官刺激的床上镜头、接吻、爱抚、淋浴,及类似的与性行为有关的间接表现或暗示”;如果禁止表现“有明显的性挑逗、性骚扰、性侮辱或类似效果的画面、台词、音乐及音效等”;所有的视听艺术都将被取消。


举例言之,《奥赛罗》以婚外恋为主题;很多爱情故事有接吻情节;很多影视节目里有淋浴情节;《卡门》有性挑逗情节;《茶花女》的女主角是妓女。按照通则审查标准,全都不能过审,其后果是取消大部分视听艺术创作,剥夺了艺术家的创作自由权。

正方二辩

反方观点显然混淆了艺术创作与淫秽色情和庸俗低级趣味的关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肯定要坚持一套标准,电视不能播的网络节目当然也不能播,这个应当是无争议的,在公共节目中,不能公开宣扬同性恋,是没有问题的。

反方二辩

这一规定,侵犯了性少数族群公民受宪法保护的性爱自由权利。同性恋被国际法定位为属于少数人的正常性取向,并受联合国反歧视公约保护。性变态定义宽泛而模糊,随时代变迁而改变,这样不分青红皂白一概加以禁止,侵犯了性少数群体自由表达自己的性倾向和性偏好的权利。

正方三辩

不是侵犯,是尊重。网络不是少数群体的网络,同性恋者可以有自己的社区,空间,但是在公共领域中,播出的东西还是要符合大多数人的价值观,这才是最大的包容和尊重。多元社会,要寻求最大公约数。

反方三辩

少数群体这四个字实在太冰冷了,从概率上,他们是少数,然而,这就是他们活着的一生,是全部。我们只是希望社会尊重同性恋者,而不是怂恿大家都来同性恋。我们希望同性恋者、无性恋者、双性恋者得到应有的权益,而丝毫不想左右谁的性取向。

    正方四辩

媒体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我们并不歧视同性恋,只是不希望在公开的节目中出现同性恋内容。一方面,会让不少人感到不适;另一方面,可能会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反方四辩

“不希望带坏小孩”本身,就证明了对方辩友对同性恋群体的歧视,因为你觉得这是坏的要避免你的小孩变坏。如果认同了同性恋是一种正确的价值取向这以观点,就不应该禁止在网络时听节目中出现同性恋内容。


主持人

下面进入自由辩论时间。

请投票表明您的立场,可在评论区发表您的观点。

主持人

备注:明天《传媒茶话会》将公布投票结果。还将继续追踪此事,带来更多详尽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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