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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事|关怀篇:记者,记着这些人也在心疼你

2017-11-09 赵思强 传媒茶话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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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昨天,是第十八个记者节,一篇名叫《记者,记着心疼自己》的推送戳痛了无数人的心,刷爆了小编的朋友圈。

 

的确,记者需要被心疼。

 

职业压力越来越大,记者的身体,也面临着内外双重夹击。一方面,由于工作性质,记者往往要赶往危险的新闻现场,这让记者自身的人身安全受到了极大的威胁,记者被打现象屡屡发生。另一方面,由于生活作息不规律,长时间不运动,经常熬夜等职业特征,让大部分记者的身心都处于亚健康状态。

 

记者要心疼自己,与此同时,还有一些人,也在心疼着记者,他们在利用自己的力量,为记者送去更多的帮助和关怀。今天,《传媒茶话会》将介绍两个为改善记者的生存状况奔走出力的项目,同时呼吁更多的人参与到关怀记者的行动中来。


中国新闻工作者援助项目:来自“记者之家”的关怀

 

2010年9月14日,中国产业报协会(现中国行业报协会)启动了首都记者援助项目。这是我国首个长期援助记者的项目,旨在保障我国新闻工作者依法从事采访报道活动,引导其弘扬职业精神。

 

“希望通过这个项目,可以鼓舞记者们更好地完成 “瞭望者”使命,帮助真正需要的记者和家属,呼吁社会对记者的职业认同,维护记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广大记者恪守职业道德,促进新闻事业的繁荣与发展。”项目的最初发起人,中国行业报协会执行秘书长刘灿国对《传媒茶话会》说。

 


11月8日,是中国记协成立8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记协成立80周年的贺信中强调:在新时代,希望中国记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记党的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好把广大新闻工作者凝聚起来,真正建设成为“记者之家”。

 

2013年,作为“记者之家”,中国记协接手“首都记者援助项目”,并升级成为“中国新闻工作者援助项目。”同年4月22日,中国记协宣布将对参加芦山地震报道的主要新闻媒体记者实施中国新闻工作者援助项目。此后对7名受伤记者进行首次援助,发放援助金、进行心理辅导。

 


2014年1月,中国记协公布《中国新闻工作者援助项目实施办法》,规定每年对因公伤亡新闻工作者给予经济资助。办法明确了项目的援助对象为持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新闻记者证》或与新闻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新闻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获得项目援助:


(一)因公殉职;

(二)因履行新闻职责身体伤残;

(三)经审核认定的其他情况。


2014年,中国记协对因公伤亡的15名新闻工作者进行援助,发放援助金112万元。


2015年,共有1家中央新闻单位、2家全国性行业报、9家地方新闻单位的16名新闻工作者获得援助金36万元。


2016年,共有3家中央新闻单位、10家地方新闻单位的15名新闻工作者获得援助金89万元。2016年12月6日,中国记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胡孝汉到解放军报社慰问因公殉职的夜班编辑马越舟同志的家属,送上30万元援助金。


(《中国新闻工作者援助项目实施办法》附后)



汤计:我要用平反呼格案的劲头,做好记者的后勤部长


“记者关注的是易受损群体的生活,而记者其实也是易受损群体。”新华社内蒙古分社编委,高级记者汤计对《传媒茶话会》说。


“我当了一辈子记者,太清楚记者的不容易了。”汤计说。作为内蒙古草原英雄人物牛玉儒和郝万忠的发掘者,呼格吉勒图冤案的最早报道者和冤案平反的主要推动者,汤计清楚地明白记者行业的艰辛。


“我们要对每一个真正有志于新闻事业、热爱祖国的热爱人民群众,在各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记者给予一定的关注。”


新华社内蒙古分社编委,高级记者汤计


汤计曾表示:“一个合格的记者,要真正为人民的利益鼓与呼,要真正履行好一个记者的新闻责任。”


时至今日,他仍在贯彻自己的信条,只不过,现在他服务的对象,不再是老百姓,而是他最熟悉也最关心的新闻工作者。


“老百姓需要记者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记者帮助曝光,揭露某些问题。但当记者接过这个问题之后,也把很多麻烦接过来了。”汤计说。


在平反呼格案件后,汤计用“化缘”的方式,为呼格修了一个新的墓地。这件事,也让临近退休的汤计,找到了新的人生目标:“我觉得我应该给记者当后勤部长,有些事情光靠政府不行,也需要有民间的组织配合。”汤计对《传媒茶话会》说。


去年四月,汤计将因呼格案而受奖的十万元奖金全部拿出来,与中国红十字会合作,着手筹备基金。今年9月 27 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汤计人道传播基金”成立暨首届“汤计博爱新闻奖”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标志着中国红基会“汤计人道传播基金”正式成立。

 

“汤计人道传播基金”成立暨首届“汤计博爱新闻奖”新闻发布会现场


“汤计人道传播基金”对在危险场景下采写报道、履行职务行为等而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人身意外的新闻从业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种类型媒体的记者、编辑、编导等媒体从业者)提供人道关怀和救助,救助因采写新闻报道等因公负伤致残或陷入困境的记者或媒体从业人员,救助金最高达5万元。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孙硕鹏介绍说,基金也将倡导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关注和推动改善处于人道困境的最易受损人群的生存境遇,鼓励社会力量关注和改善新闻从业人员群体生存现状。


“既然我比其他记者幸运,党和政府给了我这么多荣誉,让我更有号召力,我觉得我应该为记者多做些事情。”汤计说。


“汤计人道传播基金”成立暨首届“汤计博爱新闻奖”新闻发布会现场


同时,汤计还设立了名为“汤计博爱新闻奖”的奖项,奖励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宣传传播人道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记者或编辑等新闻从业人员,以及为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推进人道状况改善做出突出贡献的新闻报道、影像等作品。评选奖项包括两大类共11个奖项,奖金最高10万元。


“我希望这个奖项可以走向世界,为中国新闻界建立一座永久的丰碑,让杰出新闻工作者永远留在这个丰碑上。”汤计对《传媒茶话会》表示,他希望到第二届新闻奖评选的时候,奖金能达到50万,让优秀的记者真正通过写新闻有所得。(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可了解博爱新闻奖申报详情。)


《传媒茶话会》评论:


社会大变局中,不能缺少“瞭望者”的角色。


然而,瞭望者—记者的待遇却越来越不如人意。更有甚者是越来越多的伤害还迎面而来。


好在有我们的娘家—记协组织出手了,好在有我们的资深同行,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出手了,依次推出了记者援助项目,援助部分穷且益坚的记者。这些援助,无疑是冬天里最温暖的几缕阳光。


但是,我们所看到的是:这份关怀只照射到了少数人身上,说是杯水车薪也不为过。我们需要有更多的爱心组织和爱心人士来伸出援手,来帮助那些身心伤病却无所依的记者和家庭。                  


有人说,关爱记者,就是匡扶社会公平与正义。


您说呢?


特约评论员  王晨







(向上滑动启阅)

附:中国新闻工作者援助项目实施办法

中国新闻工作者援助项目实施办法

(2014年1月3日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新闻工作者援助项目系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记协)设立的公益性资助项目。

第二条 开展中国新闻工作者援助项目,旨在保障我国新闻工作者依法从事采访报道活动,引导新闻工作者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履行新闻工作者的崇高使命。

第三条 本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接受党和国家有关部门管理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援助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 持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新闻记者证》或与新闻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新闻工作者为本项目的援助对象。

第五条 新闻工作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获得本项目援助:

(一)因公殉职;

(二)因履行新闻职责身体伤残;

(三)经审核认定的其他情况。

积劳成疾去世

被评为烈士的新闻工作者,按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公殉职新闻工作者,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执行,均不再享受本项目援助。

第三章  援助等级和金额

第六条 根据援助对象的不同情况,援助金额分为三个等级:

(一)因公殉职30万元;

(二)严重伤残5万元;

(三)一般伤害5000至1万元。

第四章  援助的授予

第七条 本项目援助的授予采取以下方式:

(一)中国记协核实后主动授予援助对象;

(二)由新闻单位或地方记协组织提出援助申请,中国记协核实后授予援助对象。

第五章  援助的申请

第八条 中央主要新闻单位或全国性行业类媒体的新闻工作者向本单位提出援助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向中国记协提出援助申请;地方新闻单位的新闻工作者向本单位提出援助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新闻单位所在省区市(兵团)记协,由省区市(兵团)记协审核同意后向中国记协提出援助申请。企业报新闻工作者向本单位提出援助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其主管企业党委审核同意后报送。

因公殉职人员可由其直系亲属或抚养人、赡养人作为代理申请人。

第九条 申请伤残援助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援助对象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援助对象的新闻记者证、采编工作聘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援助的事项和理由;

(四)具有三级甲等医院提供的伤残程度证明;

(五)申请单位的审核意见。

第十条 为因公殉职人员申请援助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因公殉职人员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因公殉职人员的新闻记者证、采编工作聘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援助的事项和理由;

(四)接受援助金的直系亲属、抚养人、赡养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与因公殉职人员的亲属关系、抚养或赡养关系公证书;

(六)申请单位的审核意见。

第十一条 本项目申请期限为申请援助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

第十二条 申请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由中国记协统一印制的《中国新闻工作者援助项目申请表》。

第六章 审核与公布

第十三条 中国记协自受理援助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是否授予援助的书面决定。

第十四条 审核过程中,需要进行补充说明的,申请单位应自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补充说明材料。

第十五条 援助申请通过中国记协书记处审核后,申请单位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中国记协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复审。

第十六条 审核和公示后,中国记协对符合条件或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以书面形式回复申请单位。

第七章  援助金的发放

第十七条 援助申请审核通过后,中国记协在一个月内一次性发放援助金。

第十八条 援助金发放给申请单位,由申请单位转交援助对象。

第十九条 因公殉职人员援助金由其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领取。

第八章  援助金来源和支出

第二十条 本项目经费来源包括:(一)党和国家有关部门资助;(二)社会捐助;(三)利息等其他收入。

第二十一条 本项目经费支出包括:(一)支付援助金;(二)开展项目调研和其他管理支出。

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项目援助金收入与支出实行专项管理,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计。

第二十三条 对于以虚报情况等不正当方式申请援助金或侵占、私分、挪用援助金的,中国记协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如下处理:(一)追回援助金;(二)进行通报批评;(三)建议主管单位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中国记协每年撰写项目执行报告,上报党和国家有关部门。社会捐助的援助金使用支出情况,每年通过中国记协网向社会公布。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项目接受社会捐助的具体办法,由中国记协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国记协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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