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社蹊跷声明背后:两篇监督报道招来多项“举报”
导读
3月20日,华夏时报社收到了一份来自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因为在舆论监督报道中采访的记者未持记者证,此事引发业内热议。
3月25日,华夏时报社官方平台发布声明,称相关单位“借记者署名问题四处恶意诋毁并攻击该报”。
金口娱言联系到相关人员及当事记者吕方锐,了解了此事背后的部分隐情。3月25日,金口娱言推送了《独家 | 华夏时报蹊跷声明背后:两篇监督报道招来多项“举报”》文章。
前天,金口娱言发布文章《警惕:不发记者证却允许采访,这家报社被罚款一万元!》(←点击阅读),率先披露华夏时报社因“允许尚未领取新闻记者证的采编人员单独从事新闻采访活动”,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没有明说此事背后原因,只是简单提及当事记者吕方锐采访并发表《北京景区违建别墅后续:别墅已被完全拆除》等78篇新闻报道。
昨天晚间,华夏时报社突然发布一则“蹊跷”声明,虽然并未直接回应此事,但似乎意有所指。声明称:该报因发表广东某地区农信社报道,遭遇相关单位会同个别律所采取种种手段灭稿,借记者署名问题四处恶意诋毁并攻击该报,甚至以所谓“假媒体”“假记者”等抹黑、污蔑该报及采编人员。
昨天晚上,金口娱言独家联系到华夏时报社相关人员及当事记者吕方锐,了解了此事背后的部分隐情。
3月24日,金口娱言发布文章披露“华夏时报社因允许无证记者采访被处罚”后,多家媒体、网站及自媒体对此事予以关注。
3月25日20时55分,华夏时报社在其官网发布《华夏时报社声明》,疑似回应此事。
《声明》称,华夏时报一直致力于财经市场等领域新闻的报道,并尽力履行好媒体应尽的传递信息、舆论监督等职责。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三大攻坚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
《声明》披露:2017年12月、2018年1月,本报发表广东某地区农信社报道,引发广泛关注。令人遗憾的是,相关单位不仅不正视问题,反而会同个别律所采取种种手段灭稿,借记者署名问题四处恶意诋毁并攻击本报,甚至以所谓“假媒体”、“假记者”等抹黑、污蔑本报及采编人员,企图达到其目的。其行为不仅脱离法制轨道,对本报声誉造成不良影响,也对相关部门的正常工作形成干扰。
《声明》最后表示:本报欢迎社会监督,但坚决反对对正常新闻报道的无理干涉、阻挠。对于相关机构、律师的恶意行为,本报郑重声明:必要情况下,将
44 33714 44 14940 0 0 1749 0 0:00:19 0:00:08 0:00:11 3475
44 33714 44 14940 0 0 1561 0 0:00:21 0:00:09 0:00:12 3230取一切合理合法措施维护权利,追究责任。同时,本报将恪守媒体职责,尽职尽心做好报道工作,并将持续关注该案件进展。
昨晚,华夏时报相关人员告诉金口娱言,因未获授权,不便回复采访,仅表示这份声明是报社审慎研究后,基于维护声誉和基本权益而作出的行为,“虽然有很多不方便表达的意见,但是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
《华夏时报社声明》发出后,不少人盛赞华夏时报社敢于顶着压力发声自卫,“有风骨、有担当、有胆魄”。
一笔贷款牵出诸多关联
上级曾经提示“风险极大”
昨天晚上,相关人员告诉金口娱言,《华夏时报社声明》中提到的“广东某地区农信社报道”,指的正是华夏时报有关“汕头市潮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两篇报道,两篇报道的作者均为华夏时报记者吕方锐。
在华夏时报官网,金口娱言没有找到这两篇报道,但在其他网站找到了报道原文。
2017年12月15日,华夏时报刊发记者吕方锐采写的报道《高利贷公司入股农信社?汕头商人贷款遭“黑白双杀”》,披露港商钟明贤以自己名下公司和个人财产做抵押,通过广东融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从汕头市潮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1.3亿元,自己仅拿到2200万元,融业担保却占用了大部分资金,但钟明贤却需要偿还1.3亿的贷款本息,还要向融业担保支付高息。华夏时报记者调查发现:融业担保老板吴旭东,同时是潮阳农信社股东;融业担保的股东林某,和潮阳农信社法定代表人的弟弟在合开公司。最后钟明贤约6亿资产遭到潮阳农信社1.8亿贱卖,而买家又与潮阳农信社有关联。
2018年1月2日,华夏时报再发吕方锐采写的后续报道《金融办原主任入股高利贷?汕头农信社1.3亿贷款真相》披露:华夏时报上次的报道刊发后,当事的汕头市潮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股东发生变更,融业担保老板吴旭东名下公司,从潮阳农信社股东行列中退出。而潮阳农信社原法定代表人肖希宁的弟弟肖希武,被指与融业担保的股东合开公司。如今潮阳农信社的法人代表也已经更换。除此之外,尽管潮阳农信社一再声明贷款发放合法合规,但《华夏时报》记者掌握的最新材料显示,钟明贤及其公司抵押财产所贷的1.3亿元巨款,最终流入了担保公司的两家关联公司。另外,前汕头市金融办主任、前汕头市政府副秘书长林炳元,疑似入股担保公司,其子与担保公司老板吴旭东是商业伙伴。
在此期间,据南方日报2017年12月24日报道,汕头市官方公开回应此事称,“没有发现该贷款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
对于本次事件及官方回应,华夏时报相关人员告诉金口娱言,他们有充分证据证明这笔贷款违法违规。上述人员提供给金口娱言的材料显示,2011年9月20日,广东省农信社给潮阳联社的反馈意见提示“本项目贷款贷款总体风险极大。建议你社重新深入调查和评估风险,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审慎办理本次信贷业务”。但是,时过不久,该笔贷款依然被顺利发放。
当事记者透露背后隐情
律师对其进行多项“举报”
昨天晚上,金口娱言联系到了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点名、采写潮阳农信社这两篇报道的华夏时报记者吕方锐。
吕方锐告诉金口娱言,他的第一篇报道刊发后,相关单位曾多方托人找到他们报社工作人员,从不同渠道要求删稿,华夏时报对此未予理会。之后,某媒体同行携对方材料来到华夏时报社,要求删稿。材料里有律师函、关于这笔贷款的资金去向材料、他们和当事人的借贷官司判决,还有当地媒体对当事人的报道。
吕方锐说,之后,他们刊发了第二篇报道,对方就通过广东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向华夏时报及各大转发媒体发函,要求删稿。
吕方锐告诉金口娱言,对于律师要求删稿的要求,他们再次未予理会。于是,该律师就四处举报,对吕方锐进行多项“诬告”:“一是诬告我没有对农信社等方面进行采访(我有采访录音);二是诬告我收当事人钱财,做有偿报道;三是举报我是假记者……还有其他‘罪名’。”
吕方锐说,从此,这名律师重复、多次、不间断地向各个单位寄送举报材料,打举报电话,对吕方锐及其单位进行举报。
对此,《华夏时报社声明》已表明了态度:华夏时报欢迎社会监督,但坚决反对对正常新闻报道的无理干涉、阻挠。对于相关机构、律师的恶意行为,华夏时报郑重声明:必要情况下,将采取一切合理合法措施维护权利,追究责任。同时,华夏时报将恪守媒体职责,尽职尽心做好报道工作,并将持续关注该案件进展。
总局处罚的确有法可依
舆论监督更需切实保障
金口娱言注意到,《华夏时报社声明》在网上传播后,引起了众多网民特别是记者群体的广泛关注。大家一致谴责有关单位极力灭稿、抹黑记者的无良行为,同时对华夏时报社因记者证问题被罚略有微词。
对此,金口娱言有不同的看法。金口娱言认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此次对华夏时报社的警告、处罚,有法可依,意义重大。
正如金口娱言前天的文章所说,由于申领记者证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华夏时报社没有为记者及时申领记者证或许事出有因,但不论什么原因,都不应该允许无证记者单独采访。因为,这样会违反《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与此同时,本次处罚,也会给其他新闻机构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提醒他们严格遵守《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记者申领新闻记者证,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此外,金口娱言认为,比处罚媒体更重要的,是切实保障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利。
习近平很久以前就讲过: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应欢迎新闻工作者报喜也报忧,拿起舆论监督武器,对自己工作中的问题和各种腐败现象进行揭露批评。各级党政领导要正确对待新闻监督,要树立开放、开明的态度,对记者不应求全责备,要与新闻记者交朋友,把新闻监督看作对地方工作的支持,为新闻监督创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
金口娱言认为,面对华夏时报的报道,如果对方认为报道内容存在偏差,可以进行沟通,然后以正视听。而不是采取各种办法进行“灭稿”,甚至通过律师举报、抹黑或污蔑。
正如《华夏时报社声明》所说,媒体欢迎社会监督,但坚决反对对正常新闻报道的无理干涉、阻挠。
同时,金口娱言也认为,媒体需要加强自身建设,确保自己的记者有合法的身份保护,确保报道的内容准确客观,以避免相关法律风险,消除相关报道隐患。
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2·19讲话”中已明确指出: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新闻媒体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同时发表批评性报道要事实准确、分析客观。
目前,此事尚未平息,未来走向值得关注。其中,媒体被处罚是否公平、舆论监督是否存在事实出入、媒体能否正当行使职责、如何保障媒体舆论监督权等问题,或是此次风波之外更应该深思的问题。
本文来源:微信公众号“金口娱言” 原标题:《独家 | 华夏时报蹊跷声明背后:两篇监督报道招来多项“举报”》
郑重声明:本文已获“金口娱言”独家转载授权,其他公众号严禁转载。
近期热门文章
《传媒茶话会》向社会长期征集原创稿件(未公开发表过),稿件写作主题围绕媒体采编、经营、融合、版权等方面进行,一经采用,稿费最低300元,上不封顶。同时欢迎提供选题和线索,一经采用,定当奖励。稿件及选题线索可投邮箱:cmchh1@126.com或后台直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