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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篇文章获赔10万!现代快报起诉今日头条侵犯著作权赢了!

编辑部 传媒茶话会 2019-09-03

10月8日,江苏省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今日头条所属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经授权转载《现代快报》4篇稿件,被判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另赔偿《现代快报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1.01万元。据悉,这也是目前网络违法转载传统媒体原创新闻稿件判赔金额最高的案例。 


长期以来,低廉的赔付标准让不少传统媒体对版权保护心灰意冷。


为何《现代快报》4篇文章能获赔10万元?商业媒体平台缘何能肆无忌惮侵权?


10月15日,《传媒茶话会》对话《现代快报》总编辑赵磊,中国财经媒体版权保护联盟(筹)常务副秘书长邹韧。


历时3年,4篇文章终获赔10万元!


“对于版权保护而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也是一件里程碑式的判决案例。”《现代快报》总编辑赵磊告诉《传媒茶话会》。



《传媒茶话会》了解到,《现代快报》与今日头条这场官司持续了三年。


2015年,《现代快报》发现今日头条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转载4篇《现代快报》记者原创、现代快报社拥有完整著作权的稿件。


“发现侵权行为后,报社和今日头条进行了多次沟通,但是对方毫不收敛。”赵磊表示,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2015年9月,《现代快报》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判定北京字节跳动科技公司赔偿现代快报公司、现代快报无锡分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10100元。


今日头条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10月8日,江苏省高院作出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国财经媒体版权保护联盟(筹)常务副秘书长邹韧告诉《传媒茶话会》,江苏省高院对今日头条未经授权转载《现代快报》4篇稿件,作出的终审判决结果,不仅给传统媒体带来信心,同时也给网络服务商敲响了警钟。


号称是新闻的搬运工,今日头条大肆侵犯传统媒体版权!


“我们不生产新闻,我们是新闻的搬运工”。创立之初,今日头条喊出了这样的口号。尽管今日头条创始人兼CEO张一鸣曾说“我们无意掠夺版权,因为节省下来的费用根本也支持不了核心的价值”,但事实却是,今日头条一直被版权官司缠身。


2014年6月,《新京报》、《广州日报》、《长沙晚报》先后发布抗议声明或起诉今日头条,并要求赔偿损失;


2015年,湖北日报报业集团起诉今日头条未经授权转载原创文章;


2015年下半年,《楚天都市报》、《江南都市报》以及江苏的都市媒体《现代快报》对今日头条掀起了又一轮侵权声讨,原因依然是非法抓取媒体内容,涉嫌侵权;


2015年9月,《现代快报》起诉今日头条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2017年5月2日,《南方日报》发布反侵权公告(第一期)也将矛头指向了今日头条,明确指出2016年至当年5月2日,今日头条客户端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南方日报社版权作品近2000条,并起诉今日头条所属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温州日报报业集团起诉今日头条所属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

还有不少传统媒体被今日头条侵权,但最终以和解的方式处理,因而没能进入公众视线。

 


非法占有就是剥削,传统媒体要挺直腰板维权!


“像今日头条这种非法无偿占有传统媒体版权的行为就是剥削。”赵磊告诉《传媒茶话会》,现在都在搞知识付费,我们的原创作品被新媒体无偿拿去获取商业利益,我们却没有用及时有效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这种侵权现象不正常、不合理、不合法,必须要改变。


《现代快报》4篇文章获赔10万元的消息传出后,不少媒体人都联系赵磊,探讨此案高额的赔偿金对今后著作权案例的指导意义。



“赔偿金额有多高都是正常的,这不是什么天价赔偿,而是正常的市场行为。”赵磊认为,作品就是媒体生产的产品。既然是产品就有价值,这是媒体的合法权益,媒体当然要去维护好,维护不好就是媒体失职。


赵磊透露,《现代快报》之所以愿意坚持三年维权就是因为拥有一个执念——打赢与今日头条的官司,让个案成为日后法院遵循的判例,让侵权者付出高昂的违法成本,让媒体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赵磊也表示,对于大多数处于转型阵痛期的传统媒体来说,在生存都是个问题的时候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去和新媒体打官司是不划算的一件事。但换一种逻辑来看待版权保护,或许能豁然开朗。


“现在网络平台都自称是媒体,既然是媒体那么就是传统媒体的同行,如果侵权那可能就不仅仅是侵犯著作权的问题,可能还涉及同业的不正当竞争。”赵磊告诉《传媒茶话会》,从这个角度出发,才能让违法者付出更加高昂的成本。


“《现代快报》获得10万元的判赔金额虽然是目前网络违法转载传统媒体原创新闻稿件判赔额最高的案例,但对于财大气粗的互联网企业而言真的也算不了什么。”邹韧认为,仅靠某一家传统媒体单打独斗还是远远不够的,只有传统媒体团结起来共同抵制网络违法转载行为,并与网络服务商探索一个合理的版权合作模式,才能真正规范网络转载新闻作品秩序。


今年9月下旬,国家版权局在京约谈了包括今日头条在内的13家网络服务商,要求其进一步提高版权保护意识,切实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全面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


传统媒体与商业新媒体的版权之争,后续将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就版权起诉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现代快报》不是头一家。但4篇稿件获赔10万元,从体现传统媒体原创稿件的价值而言,这的确是一次里程碑式的胜利。有人说,这意味着“以稿酬做赔偿标准的时代应该是过去了!”

 

诚然,胜诉不易。一不易,在于从一审到二审,官司打了三年;二不易,在于始终坚持,维权的决心不动摇。不调解,不妥协,不打出个结果来绝不放手,这是一种决心,也是一种定力,更是一种态度。

 

态度决定结果。《现代快报》扎硬寨,打死仗,这种坚决维权到底的态度,给了传统媒体进行版权维权的信心。传统媒体处于转型阵痛期,花费大量人力物力与新媒体打官司到底划算不划算?正如《现代快报》总编辑赵磊所言“换一种逻辑来看待版权保护,或许能豁然开朗”。

 

素以生产优质内容见长的传统媒体,辛辛苦苦创作出来的心血之作自己不能轻看了,在新媒体时代的实际价值大着呢。尽管眼下维权不很轻松,但各种维权取证手段正越来越丰富,比如时间戳、区块链等取证技术手段正逐渐为一些法院所采信,打版权官司维权已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难。

 

版权是个宝,发现其价值关键在意识、在态度,更在方法。被侵权了,坚决追究,这体现了意识和态度。同时,如何获得版权收入,方法亦重要。

 

比如,在争取版权收入上,有着传统媒体基因又嫁接了新技术的界面新闻就值得称道,2017年度版权收入占到其总收入的7%左右。其方法就是,和今日头条、新浪、UC、一点资讯、凤凰网等新闻平台进行谈判,和市场上超过一半以上的大型新闻平台签订了付费版权使用协议。


  《传媒茶话会》总编辑:陈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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