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诚恳接受来自作者、媒体和社会各界的批评,向赵德馨教授表示诚挚的歉意。”
12月10日,知网向赵德馨教授道歉。近几天,九旬教授诉中国知网侵权累计获赔70多万元事件,成为舆论热点。
截至目前,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三大央媒在内,很多媒体针对此事都做了报道。
除了对该事件进行报道,对媒体、媒体人而言,还有一个问题值得关注:你的著作权被数据平台侵犯了吗?
“我去年发的一篇文章,在某数据库平台上已有超7000人下载,但是,我并没有授权该平台使用。”某报版权负责人陈兵(化名)告诉《传媒茶话会》,因为是付费下载,即使按照下载一次5毛钱的价格,这篇文章该数据库就可获利3500元。这个问题并不难回答,只需要弄清楚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是作者还是所在媒体?数据库获得授权了吗?《传媒茶话会》向某杂志社负责人询问后,得到的回复是,其所在杂志,作者的论文著作权归属,并没有明确的约定,一般而言都“归作者所有”。但更为普遍的情况是,一些媒体和数据库平台签订了知识产权打包授权协议,将著作权相关权利转收给了数据库平台,有的一年的转授权费用甚至高达几百万,而作者可能并不知情。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杨指出,“如果媒体和作者本人书面约定媒体获得了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著作权授权及转授权权利,或者作者作为媒体的员工,是为完成媒体组织工作任务,其所创作的内容构成特殊职务作品的。那么,除署名权之外的著作权是依法归属于媒体的,在这种情况下,数据库从媒体获得的作品授权无需另行获得作者许可,数据库从媒体获得的授权具有合法效力”。“但是,若媒体既没有获得作者本人明确授权许可,也不存在上述特殊职务作品情形的话,那么数据库从媒体获得的授权是存在瑕疵的,不具有合法效力。”除了上述问题,陈兵提醒主流媒体注意,“媒体原创度高、优质的内容,这些内容数据库平台当然需要。具体而言,媒体的专刊、理论周刊、行业研究报告,尤其是行业研究数据,容易被数据库侵权使用。”
“无授权,不使用。”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姚欢庆谈道,除了单纯的事实消息,和排除合理使用的情况,如果数据库平台未经许可使用媒体作品,可能构成侵权,媒体和媒体人可以维权。但也有必要指出的是,当下著作权维权难如“秋菊打官司”,面对客观存在的困难,很多人或许会打退堂鼓。单篇立案、周期长、判赔低等是一直是著作权维权之痛。这种“痛”不仅体现在媒体与商业门户、平台上,也体现在包括媒体在内的权利人与数据库平台上。据红星新闻报道,2013年,在北京一位律师的帮助下,赵德馨开始上诉进行维权。维权之路达8年,判赔70万,每千字300元,相比于其学术著作的影响力,这组数据并不高。实际上,除了维权大环境,一些数据库平台所拥有的垄断性地位也成为横亘在权利人面前的拦路虎。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早在2008年,就有78名硕博士联合状告知网数据库侵犯学位论文著作权,其中21起获得法院判决支持,而后续维权的作者并不多。姚欢庆谈道,学术论文被数据库收录是很多学者、媒体人评职称的必须。没有被收录等同于没发。这种垄断地位,会为其带来隐形保护,构筑起“侵权堡垒”。“一旦作者向数据库平台维权,就会遭遇作品被下架的后果,这会对维权者产生威慑,使之处于维权会被剔除数据库与不维权就放任被侵权的两难境地。”姚欢庆谈道。据长江日报报道,在近两年的维权过程中,中国知网已不再收录赵德馨的文章,原有的文章都已下架。陈兵对《传媒茶话会》讲道,实际上,媒体被数据侵权的情况并不少见,但一些媒体因为忌惮某些数据库拥有的垄断性地位,面临侵权时,要么选择忍气吞声,要么与之和解。所以,在明面上,能够看到的这类官司并不多。从诉讼抗辩上来看,新修订并于6月1日正式施行的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经常是数据库平台侵权抗辩的理由。相关条款规定,以科学研究,供教学或科研人员使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这样的抗辩,法院是否采信也会有差别。有的会采纳,有的却不会。”陈兵认为,这种伸缩性也增加了维权的难度。“这一抗辩不能成立。”姚欢庆认为,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关于科学研究的合理使用条款,指的是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但不得出版发行。数据库的系统化提供与规模化使用已经属于出版发行的行为。
“虽然一些平台在学术资源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并不存在无法碰触的维权禁区。”胡杨指出,对于公众而言,任何作者和著作权人在发现侵权行为后,也应该积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和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这个角度而言,需要有千千万万个“赵德馨”敢于站出来,但仅止于此并不够。南方都市报在《知网如此“收购”知识,合情合法吗?》一文中谈道,赵德馨教授有较高知名度,能够通过诉讼而获得较高的经济赔偿。而对于更多被薅被割、在维权上耗不起的青年作者,或许就只能忍气吞声。显然,保障看不见的群体的权益,必须作出相应的改变,尤其要改革知网“收购”知识这条产业链。由此观之,解决大多数被侵权者只能忍气吞声的现状是重点,但问题的症结在于垄断。姚欢庆认为,平台做大就会展现出控制性力量,要打破这种垄断,需要综合运用政府、行业组织、公民等各方的力量,对大平台进行规制,兼顾学术研究、版权保护、知识传播等等方面的利益平衡。据红星新闻报道,赵德馨认为“以后最好能有两个或多个和中国知网良性竞争的平台,‘一家独大’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倪闽景建议,把中国知网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供国内用户免费使用。他还建议,政府采购知识服务应该合理确定成本,在杂志社和知网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对于作者事先声明传播不收费的文献,应该在传播环节也不得收费。
姚欢庆,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胡杨,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领域涵盖泛娱乐领域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代理的客户包括国内外知名影视、传媒等行业的企业,擅长处理著作权、不正当竞争、商事纠纷等争议解决事宜,在争议解决及资本市场领域均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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