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年)(以下简称《细则》)。
文件一发布就引起主流媒体关注,各大媒体围绕第93条“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以及片段”做文章。
为什么媒体如此关注这一条款?《细则》对媒体有哪些影响?哪些内容应该引起主流媒体注意?
12月16日,《传媒茶话会》对话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曾义,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院长范玉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创研中心研究员、主任编辑张腾之,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
引起热议的“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以及片段”,出现在《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版)第93条。
其实,这并不是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第一次对网络短视频平台和网络短视频内容作出规定。早在2019年1月9日,网络视听协会就发布了《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100条和《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其中,《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明确规定“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履行版权保护责任,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以及片段”。《细则》出台后,媒体以“最严新规发布,短视频市场面临洗牌”“影视剪切、改编监管再加码,短视频平台‘二创’真的要凉了?”等为标题进行报道。“影视作品的剪辑、改编与经济利益有关,又是各著作权人的痛点。”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院长范玉吉直言。11月27日,12426版权监测中心发布《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报告显示,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通过对10万多名原创短视频作者、国家版权局预警名单及重点影视综艺作品的片段短视频进行监测,累计监测到3009.52万条疑似侵权短视频,涉及点击量高达2.72万亿次。范玉吉告诉《传媒茶话会》,近年来产生了许多以剪辑、改编为主要手段,以讲解影视作品为借口恶意侵害他人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平台,“新规的打击将有利于以合法手段传播影视作品的平台,也将更好地规范影视作品的传播秩序,保护影视作品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对于拥有最丰富、最大体量优质版权内容的主流媒体,是一大利好。”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微视频短片委员会秘书长张腾之提到,主流媒体的版权理应被保护、尊重,更应该得到应有的收益,“因此主流媒体如何做好版权保护,如何在短视频领域充分开发利用,如何与平台、创作者形成三方协商共赢的合作机制,是摆在主流媒体版权方眼前急需思考的问题。”“但《细则》是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作为一份指导性文件,本身没有法律效力。”范玉吉指出。值得关注的是,网络视听协会公布《细则》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也转发了文件。
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曾义直言:“《细则》的颁布,也让包括传统媒体在内的长视频生产者对于保护自身权益,亦或通过与短视频创作者建立合作,实现利益再分配变得有规可循。”在抖音平台上,大量充斥着河南台2021春晚、奇妙游系列的片段视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朗读者》《国家宝藏》《中国诗词大会》《中国考古大会》等热门节目的短视频内容也比比皆是。成都市广播电视台一些节目也遭受了大量的非法传播和侵权剪辑。被短视频平台的侵权行为困扰已久。2021年7月,在B站上一个名叫“外评参考”的账号上盗用了成都台国际传播中心新媒体账号Chengdu Plus的两期节目《高铁也能点外卖》《天府国际机场最强使用手册》。盗用者通过遮挡logo,放大画面等方式处理画面,并配上了自己在外网截取的Chengdu Plus的网友留言,形成了两期完全不同于原本节目的新视频产品。“过去,我们对于侵权事件的处理方式是,在B站后台留言警告对方,对方随即删除视频。如果对方对我们的警告不予理睬,其实我们也没有其他更有效的办法。”曾义很无奈。河南台也面临类似的困境,想维权,但很难,只能一个一个视频提交举报申请。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分析说,短视频维权难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有时候权利人有多个主体,需要协调一致才能维权,为了一条短视频需要消耗成本;二是短视频侵权判决的赔偿收益不多,如果前期维权成本很高,得不偿失;三是通过司法维权的过程比较漫长,往往超出法律规定的案件审理时间,“迟来的正义”会打消权利人维权的积极性。值得肯定的是,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和维权意识的提升,主流媒体积极探索维权手段。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一直重视对自身视听作品的版权保护和维权。未来将继续加强专业监测,强化维权行动,针对个人帐号侵权行为,将釆取法律措施,坚决打击。再如成都台,已经尝试通过开发打造基于区块链技术研发的数字版权综合服务平台来有效保护版权。曾义表示,今后将依托大数据、图像算法、网页搜索和云计算技术,利用帧比对技术,针对时下主流短视频、中视频、长视频平台进行侵权线索发现和比对,形成完整证据链,精准打击侵权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今,随着媒体融合进程的深入推进,主流媒体加快挺进互联网主战场、主阵地,积极在短视频平台开设账号,不少媒体账号短视频平台粉丝量高达几千万,每天更新上百条短视频内容。如何规避侵权?曾义建议主流媒体坚持无授权不使用原则。对照《细则》规范自身行为,生产短视频时从画面到音乐的运用,都要坚决做到不授权就不使用。并且,媒体对自己的公众账号也要做到绝不允许有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张腾之
张腾之,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创研中心研究员、主任编辑,中国传媒大学博士,兼任总局广电联合会微视频短片委员会秘书长,全国广电“十佳百优”理论人才获得者。
赵虎
赵虎,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北京律师协会著作权专委会副主任、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法务委员会专家委员,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委员、北京文化娱乐法学会理事、北京反侵权假冒联盟专家。获北京市海淀区优秀法律工作者、北京市西城区十佳青年律师、中国知识产权报通讯新人奖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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