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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14个集体上榜!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公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模范榜样作用,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励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好铲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职责使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活动。2021年4月,各成员单位和市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根据《福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方案》,按照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单位公示、逐级审核等程序要求,向省扫黑办推荐了147个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评选对象。省扫黑办进行了初审,拟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由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先进集体进行表彰。
自今日起至5月18日,省扫黑办对拟表彰的先进集体进行全省公示(名单如下)。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和监督。如对拟表彰对象有意见,请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奖励表扬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使用真实姓名并明确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8682083
收件单位:福建省扫黑办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0号省委政法委608室
邮政编码:350003
来电时间:公示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福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
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14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