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公开审查,疫情期间也让司法公正“看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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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检察院坚持防疫办案两手抓,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同时坚持依法办案,审慎处理涉企案件,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调整为二级以后,于2020年3月12日对温州市某鞋业有限公司及主要责任人潘某某、吴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组织进行公开审查。
▲不起诉公开审查现场
该案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代表等相关人员到场。为确保公开审查的公正性,该院特意邀请了温州市人大代表朱千里、唐佩佩,永嘉片区人民监督员张静,县工商联秘书长潘蒙蒙参与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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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审查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朱海娃就案件认定的事实及拟作不起诉的理由依据进行了阐述,并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潘某某、吴某某,侦查机关代表对案件处理的相关意见。
▲与会代表发言
在认真听取案件的相关情况和各方意见之后,与会的社会代表先后发表意见,高度肯定永嘉县检察院对拟不起诉案件开展公开审查的做法,充分表达对案件的看法并同意对犯罪嫌疑人潘某某、吴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公开审查材料手册
通过对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有利于深化检务公开,有效提升案件审查透明度,确保不起诉决定的公正性;有利于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审慎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着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
检察官说法
什么是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
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是指检察机关对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在作出决定之前召集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诉讼代理人以及社会公众代表,听取对案件处理的意见,作为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参考依据的办案方式。
什么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们虚开行为之一的。
文 | 金洁梅
图 | 林建渊
编 | 周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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