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检察听证 | “成绩单”来了!三个“狠抓”让检察听证可触可感可信!
2020年以来,永嘉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大公开听证力度的决策部署,始终把公开听证作为提升司法透明度、赢得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主持听证,常态化开展、规范化运行的工作模式。共对拟不起诉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民间借贷纠纷监督案件、怠于履行行政职能监督案件、公益诉讼等39件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实现了“四大检察”领域公开听证全覆盖。
狠抓高位推进
促进公开听证常态化
永嘉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公开听证工作,坚持院党组亲自抓、检察长负主责,强力落实公开听证工作部署,细化工作举措,以强示范促进强执行,推动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2020年以来,该院检察长等院领导主持公开听证10件,占比为25.6%,较好地发挥了领导示范引领作用。
狠抓机制建设
促进公开听证规范化
以加强机制建设为重要抓手,既重视听证规章制度等“软件”建设,又重视听证设施等“硬件”建设,不断提升听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1
加强听证工作机制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等法律规定,并结合永嘉县检察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详细列举可启动检察听证案件情形,并对检察听证启动程序、具体流程以及参与听证要求等作出细化规定,做到权责清晰、规程明确,确保听证工作有序开展。
2
健全听证员“信息管理库”
永嘉县检察院特别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以及建筑、会计、卫生等专业领域人才共137名组成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通过建立具有专业性、高素质的听证库,确保听证员的独立性与自主性。制定《关于建立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的实施意见》,对听证员资格审查、聘任程序、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详细规定,明确了听证员的职责要求,促使听证员更好的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3
规范听证设施建设
首次启用公开听证室
遵循因地制宜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办公用房,统一规范设置检察听证室。配备全程监控录像设备、证据开示台等科技设备,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释法说理工作。为适应现场直播需要,专门配备互联网连接设施,支持网络直播拓展。
4
创新数字化听证应用
为适应公开听证常态化开展,提高公开听证会前准备效率,自主研发公开听证智配系统,功能嵌入浙江检察app,整合案件管理、发布听证预告、智能匹配听证员、查看听证结果等多项实用性功能,实现公开听证全流程闭环管理,运用科技手段为公开听证的公正、高效、深入推进增添强劲助力。
狠抓“三个效果”
促进公开听证优质化
坚持把握正确方向,始终把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公开听证工作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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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工作,保障民企发展
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依法、审慎、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帮助民营企业排忧解难,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同时,注重把公开听证作为检察机关传递司法善意、彰显司法关怀、弘扬法治理念的有效载体。
如在对4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中,通过集中统一开展听证,并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构成及预防为题开展法治教育,引导敦促企业守法合规经营。永嘉县检察院办理的公开听证案件中,涉民营经济的案件占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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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释法说理,促进社会和谐
围绕“案结事了人和”目标,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
如周某甲等四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该案系疫情期间因卡点值守引发的邻里纠纷,永嘉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多方参与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释法说理,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消弭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真正做到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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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检察公信
在公开审查听证过程中,积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基层代表、志愿者等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透明促进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如永嘉县检察院对永嘉首例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公开听证中,聚焦民众关切的楠溪江保护问题,督促涉案当事人对所犯错误作出补偿,实现了保护楠溪江的公益诉求,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实现了多方共赢,极具意义。
典型案例
#01
林某某非法买卖爆炸物案
永嘉县检察院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充分发挥主导责任,拒绝机械办案,强化亲历性审查,坚持具体分析、实地考察、综合评判,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以公开听证方式释法说理,既接受监督,又强化警示教育,提高司法公信力,同时积极落实听证代表提出的惩防结合的意见,向爆炸物使用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实现办案的“三个效果”相统一。
#02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怠于履行无障碍设施维护管理职责案
永嘉县检察院以公开听证的方式,一方面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另一方面直击行政机关履职难点,集思广益,向行业的精英征询意见建议,促使行政机关开门纳谏,积极推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同时,借助公开听证引导部分社会代表深入参与公益诉讼,以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简单案件诠释公共利益与每个人的联系,改变公益诉讼“高大上”的固有形象,让社会各方充分了解无障碍通行于公共利益的意义及检察机关身具的公共利益表身份。
文稿 | 周丽丽、林达 编辑 | 周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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