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积极拥抱虚拟货币及区块链
关键词: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合约;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律师
本期关键词:泰国、区块链政策监管、虚拟货币 、ICO监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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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对ICO、数字货币、区块链技术在五年间从“拒绝”到“拥抱”,及时转变了监管态度,完善了虚拟货币、ICO相关领域的立法,采取了相对宽松的政策,以包容的监管吸引了不少投资者。2018年,泰国推出了《数字资产运营皇家法令》(Royal Decree on Digital Asset Businesses B.E. 2561(2018),以下简称《皇家法令》),为数字资产长效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 虚拟货币的定义
《皇家法令》对数字资产、虚拟货币和数字代币作出了定义和分类。虚拟货币业务分为以下四类:
1、数字资产交易中心:指中心化的交易所,如火币、OKex等;
2、数字资产经纪商:指OTC交易(场外交易)的掮客;
3、数字资产销售商:指进行ICO的项目方;
4、ICO Portal:即“ICO门户网站”或称“数字代币拍卖方”,指的是帮助区块链项目众筹(ICO)的中介服务平台,帮助ICO项目融资,并具有审查项目的义务。
二、 虚拟货币的监管
《皇家法令》对数字资产交易中心的规范主要体现在对此类机构的行为规范,包括针对主体的禁止性措施及处罚,内幕交易行为及处罚,以及操纵市场行为及处罚。
三、ICO监管细则
2018年6月7日,泰国通过有关加密货币和ICO监管框架细则,次日又发布数字资产交易监管细节。这表明了ICO在泰国合法化,但需要政府全流程监管。
1、业务许可
ICO门户网站需要向泰国SEC申请批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泰铢(约人民币100万元),并需要保证代币发行后至少监督一年,同时维持500万泰铢的储备资金。此外ICO门户网站必须向泰国SEC办公室提交经营业绩和财政状况相关报告,以及影响投资者决策等的信息。
想要发行ICO的经营者,即数字代币发行人,必须先通过ICO门户审查和筛选,并且需要获得泰国SEC的审批和许可。发行人需要提交数字代币拍卖明细信息和招股说明书草案。
2、ICO投资者及投资数额的限制
泰国SEC把ICO投资者分为四类:
(1)机构投资者;
(2)超高净值投资者:净资产至少7000万泰铢(约合美元210万),或至少投资2500万泰铢(约合美元75万);
(3)风险资本家和私募股权投资公司;
(4)散户投资者。
除了第四类散户投资者,每人对于单个ICO项目的投资上限是30万泰铢(约合美元0.9万),或不超过代币总价值的70%。其余三类投资者均没有投资ICO数额的限制。
3、数字资产运营商与客户财务的隔离
《皇家法令》规定运营商必须单独记录每个客户的资产,并且与自身资产隔离,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客户寄存于运营商名下的数字资产仍属客户所有。
4、纳税及税率
《皇家法令》及《收入法修正案》规定对加密货币利润征收15%的资本所得税。也就是说只要数字货币、数字代币投资超出投资部分的收益必须按照15%的比例缴税。
四、监管政策的思考
陆续更新,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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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涛律师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律师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博士研究生
专注于涉外法律服务、“一带一路”与海外投资、公司法务、并购、解散、破产、清算、金融、证券、私募、人工智能、区块链、智能合约、大数据等领域
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法律事务领军人才库人选
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首批成员
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一带一路”项目沙特阿拉伯国别协调人、埃塞俄比亚国别协调人
本文作者:区德嫦律师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闪涛律师团队 专职律师
毕业于 香港中文大学 硕士研究生
专注于 涉外法律服务、“一带一路”与海外投资、劳动纠纷、民商事纠纷、 股权架构设计等
2.新加坡的区块链监管政策与实践---把握底线基础上的鼓励创新与积极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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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词: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合约;涉外法律服务;专:区块链工;数据;智能合约;涉外法律服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