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临床】新型免疫治疗药物DN1508052-01招募实体瘤!
本临床为TLR-8通路的新型免疫治疗药物;标准治疗后疾病进展或无标准治疗的晚期实体肿瘤患者可参加;既往接受过免疫治疗不可参加;治疗后稳定4周以上的脑转移患者可参加。
上海
具体启动情况以后期咨询为准
DN1508052-01是一款高效的小分子Toll样受体8(TLR8)激动剂。Toll样受体家族(Toll like receptor, TLRs) 是重要的免疫调节受体之一,在先天性免疫和适应性免疫中都占据了重要地位。
研究药物:DN1508052-01(I期)
试验类型:单臂试验
试验题目:评价DN1508052-01单药治疗在标准治疗后疾病进展或无标准治疗的晚期实体肿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及初步疗效的开放、多中心的I期临床研究
适应症:二线及以上治疗晚期实体肿瘤(黑色素瘤、胰腺癌除外)
申办方:上海迪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申办方简介
上海迪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科学为驱动力的创新型生物科技公司,致力于癌症领域临床未满足药物的研究与开发。公司成立于2010年,坐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
目前,该公司正积极的推进自主研发的TLR8激动剂,PARP抑制剂及IDO1/TDO2双靶点抑制剂的临床研究。同时,还在扩充包括肿瘤免疫治疗,DNA损伤修复及细胞周期免疫检测点通路在内的自主研发项目,以提供有效的抗肿瘤治疗药物及更好的患者预后。STING激动剂项目目前已筛选出高活性的候选化合物,在临床前研究中表现出良好的体内抗肿瘤活性。
1、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2、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标准治疗进展或无标准治疗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的晚期实体肿瘤受试者。
3、根据RECIST v1.1,至少有一个肿瘤病灶可以被测量或不可被测量但可被评估。
4、ECOG≤1。
5、预计生存期≥3个月。
6、基线期时器官功能良好,实验室检查指标达到以下标准(要求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a.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
b.血小板(PLT)≥75×109/L;
c.血红蛋白(Hb)≥90 g/L;
d.肝功能:
Ÿ血清总胆红素(TBIL)≤1.5×ULN,对于Gilbert综合征受试者,TBIL≤3×ULN;
Ÿ如果受试者无肝转移, ALT、AST≤2.5×ULN;如果受试者有肝转移,ALT、AST≤5×ULN;
e.如果受试者未接受抗凝治疗,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如果受试者接受了抗凝治疗,则INR<3;
f.血清肌酐≤1.5 mg/dL,或血肌酐清除率(Ccr)≥50ml/分(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7、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入组前的血妊娠测试结果必须为阴性,并同意从研究开始至末次给予研究药物结束后30天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无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定义为自然闭经至少连续持续12个月、并具有相应的临床特征(如年龄、血管舒缩症状史);或者进行过双侧卵巢切除术、子宫切除术;或者在筛选期前6周以上进行了双侧输卵管结扎术。
8、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研究开始至末次给予研究药物结束后30天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例如双重屏障式避孕方法、避孕套或女性伴侣使用宫内节育器、禁欲等)。
9、研究开始前,受试者必须提供书面的知情同意。
1、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或癌性脑膜炎的受试者,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2、活动性乙型肝炎(HBV)或丙型肝炎(HCV)疾病史的受试者(“活动性肝炎”定义为在筛选期HBV D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HCV R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
3、已知的免疫缺陷病毒(HIV)疾病史或HIV抗体检测阳性。
4、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血管炎等),除外临床稳定的自身免疫甲状腺病。
5、接受同种异体移植(包括异种心脏瓣膜移植)的受试者。
6、任何重度的眼科异常,包括但不限于:2级或更严重的干眼症;虹膜炎。
7、既往有明确的影响脑部功能活动的神经障碍疾病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8、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周内存在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接受系统性抗感染治疗。
9、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a.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Fridericia法校正基线QT间期(QTcF)>480 ms或有QT间期延长b.综合征;
c.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d.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e.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f.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10、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
a)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
b)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c)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11、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12、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13、曾接受免疫治疗并出现irAE等级≥ 3级。
14、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2周内接受强效CYP3A4诱导剂或抑制剂的受试者。
15、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 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16、有严重过敏史(≥3级,如显著性荨麻疹,血管性水肿,严重过敏反应等)。
17、之前曾接受过TRL免疫调节剂的抗肿瘤治疗(例如Motolimod、GS9688、IMO4200、E-6742、E-6887等)。
18、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免疫调节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肽、白介素-2、干扰素等。
19、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使用过减毒活疫苗。
20、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21、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22、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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