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上帝在自导自演吗
Q
问题:我一直以来想寻求却寻求不到的疑惑:亚当被创造,夏娃的出现,以及伊甸园的试探,都是预备我们迎接耶稣基督。亚当夏娃没通过伊甸园的试探,似乎都是上帝设定好了的。不论是圣经里的故事,还是我们现在的生活,似乎都是注定的,我们看似有选择的权利,其实却没有真正地在选择。我们的角色似乎早已在出生前就已经被上帝设定好了。安排人类的堕落好让神道成肉身,安排叛徒犹大的背叛好让耶稣被钉死在十架上,我们似乎没有选择的权利,一切都是上帝的自导自演不是吗。当然,我没有要亵渎或是对神不敬的事情,但每到这么想的时候,我会觉得很软弱。
A
回答:我能理解你的挣扎,思想上的试探。在我尽自己所能的说明清楚时,我也祈求主的怜恤,愿圣灵坚固我们的信心,光照我们的思想,好叫我们脱去疑惑的缠累,全心全意地赞美我们的上帝。
首先,当思想我们的主和他的工作时,应该格外谨慎、谦卑。因为我们不但承认自己的理性是有限的,更是有罪的。我们承认,天怎样高过地,照样上帝的意念高过我们的意念(赛五五9)。不但如此,当我们面临自己内在的困难,同时还面对外在的试探。真理的仇敌总是狡猾地使用各样的诡计来诱骗我们远离上帝真实无伪的启示,而把自己的理性、经验、直觉作为真理的最高准则。其实,这也是始祖在伊甸园中所面对的试探。当上帝已经清楚告诉他们,如果吃那分辨善恶树的果子「你必定死」(创二17)时,那条古蛇却对他们说:「你们不一定死」(创三4)。面对这两个明显矛盾的宣告,夏娃没有依靠上帝启示的话,而决定靠自己来调查一番。「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就摘下果子来吃了」(6节)。没错,人堕落绝不单单是吃果子的问题,堕落的本质在于人拒绝把上帝的话语作为最高标准。人越过上帝的话,去寻求自主,自己做自己的主,绝对化自己的权利和自由,用自己的标准和好奇去定义那个果子是不是好看的,好吃的,是不是对我有益的,这是我的自由,我的权利。这也是那条古蛇直到今天依旧用来控制人心的计量。随便问一个非基督徒,他们都会宣告自己的自由和权利,而拒绝委身于上帝的权威。所以,在我们讨论的一开始,应该非常明确,如果我们想得到任何真相,就应该逃避自己的虚妄,而回到上帝真诚信实的话语里。
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你的问题。其实,你对上帝的主权理解是正确的。圣经告诉我们上帝创造万有(创一1;出四11;摩四13;来三4;启四11),一切存有都是他的,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他也透知一切他所造的(诗百三九;耶十七10)。他「随己意行作万事」(弗一11),他说,「我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事,从古时言明未成的事……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赛四六10),他也宣告说,「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灾祸;造作这一切的是我耶和华」(赛四五7)。随便翻开圣经,很容易找到这样的经文,圣经总是不停地在宣告一件事,上帝至高的主权和他永恒的预旨。
但是,接下来是一个分叉路口,这里才是困难所在。一条路是圣经的宣告,上帝「作为完全,他所行的无不公平,(他)是诚实无伪的上帝;又公义,又正直」(申三二4)。上帝不会「背乎自己」,他恨恶罪,要审判一切行恶的。走在这条路上,在圣经的保护下,人会承认罪恶的根源不在上帝和他的创造之工里,而在个人意志和被造物的行为中(尽管他预定了万事,包括始祖犯罪,甚至包括撒旦的堕落),并且承认人有责任接受审判,并且有信靠耶稣的必要;另一条路就是越过圣经的这个宣告去推理:既然上帝预定万事,那么上帝就是恶的作者,上帝就不符合我对「公平」的定义,人就不需要为罪负责,也就没有必要信耶稣了。
所以你看到,问题不是上帝是否有主权和永恒的预旨,上帝当然有主权,圣经对此强调不能再强调了。问题在于,我们后面得出结论时,是否依旧遵照圣经,还是越过圣经去推。还记得我之前和你聊过的两道护栏吗?这就是圣经为我们设定的两道护栏。两边都不能越过去。同样,越过另一边也是错误的。认为上帝没有能力掌管人心,无法控制他所造的,或者他造完了宇宙撒手不管,这些都是不合圣经的。
圣经也从来没有回避这个矛盾。我们可以举出来更多的例子,在创世纪四十五章里,约瑟意识到,虽然他兄弟们要把他当奴隶卖掉,他们的想法是恶的,但是他又同时承认上帝让这件事成就的意思则是好的,为了在那场大饥荒中保全许多人的性命(4-8节;参创五十20)。在使徒行传二章23节,我们也看到类似的例子,那些「不法之人」钉死耶稣,他们当然受到谴责,但是耶稣乃是「按着上帝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耶稣所要成就的,早就永恒之中就预定好,并在历史中,在千百年前就藉着先知的口说明了。这样,我们要做的就是肯定圣经的教导,不越过这界限去幻想、推理。我们从圣经得到的是这两样同时都是对的,但是圣经没有解释为什么。
其实,我们并不是第一个问这个问题的人。教会历史上,关于这个问题的辩论数不胜数。最终,教会把圣经全备的教导总结、记录下来。这些记录对我们理解这个问题帮助非常大,我们一起来看两处。
第一处,威敏斯特信仰告白(1649年)。在这份文件的第三章第1节对这个问题精炼地陈述如下:「上帝从万古以先,以他自己的旨意按着祂最智慧、最圣洁的计划,决定一切将要成的事,没有拦阻,不会改变」,这是我说的第一道护栏,上帝永恒的预旨。「但上帝这样的决定,绝非罪恶之创始者,也不至于使他因此侵犯受造者的意志,且不至于使『第二因』因而丧失其『自由』与『偶发』(contingence)的性质,反倒得坚立」,这是另一道护栏。上帝永恒的预旨是一切事物的「第一因」,但是同时也存在「次因」,人的意志便是其中之一。更重要的是,上帝永恒的预旨是一切次因的根基。举个例子,例如犹大卖主,上帝把耶稣交付给人(赛五三10),是为拯救罪人;耶稣把自己交付给人(约十18),是为顺服遵行父上帝的旨意;而犹大把耶稣交付给人,不是为了成就救恩,不是为了遵行上帝的旨意,也不是被逼的,而是为了贪财而主动甘愿这样做的。这里看到上帝永恒的「第一因」与人意志里的「次因」的关系。正因为如此,我们把荣耀归于父,赞美主耶稣,我们却谴责犹大。但是撒旦的试探就是叫我们去同情犹大,而审判上帝。我们要小心,不要被那条古蛇引诱,来把自己的判断高举,来审判上帝的话。
我们最后看另一处教会总结的信条,提醒我们的本分。比利时信条(1561年)。在第十三条中也阐述了同样的观点,并且补充道:「上帝作什么乃超越我们人的理解,在我们所能明白的限度之外,我们不可以好奇心的态度去追问;乃当用最谦虚与最恭敬的心去赞扬上帝公义的判断,这些事都是对我们隐藏的,并以为基督的门徒为满足,只学习那些上帝在他话语中向我们启示的事情,不越过其界限。」
我们的本分,我们的人生的意义,我们被造的目的,就是荣耀上帝,尊他为圣,以他为乐。我们是为了上帝才存在的,不是上帝为了我们才存在的。不,我们不要上那条古蛇的当!在上帝永恒的预旨中,我们才有真正的安息。正因为他掌管万有,正因为他的旨意必定成就,正因为他的应许必不落空,正因为他永远信实,正因为我们的上帝是这样一位上帝,我们才有真正的安息。主耶稣曾提醒我们认识上帝永恒的预旨,对我们有多么大的安慰,他说,「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约六37、39)。这就是我们得救的确据!我们深知,尽管我们软弱、小信,尽管我们犯罪、跌倒,甚至像彼得一样多次否认主,但是主是信实的,他不丢弃我们,救恩的保障不是我们的坚定,而是他保守我们到底,他也必赐给我们足够的信心胜过试探,他必像托住彼得那样,托住每一个父所赐给他的。愿一切荣耀、颂赞都归给他,直到永远。
作者/王一
王一(Yi Wang),毕业于美国加州威敏斯特神学院道学硕士专业,改革宗初学者事工负责人,《神圣盟约》一书译者,由台湾改革宗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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