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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系列03:因基督而称义(加2:15-21)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洛杉矶恩约 Author 王一


1讲道音频



加拉太书 2:15-21


2讲道正文:


经文:加拉太书2:15-21

标题:因基督而称义

要点:

1.     信耶稣意味着去知道

2.     信耶稣意味着去努力寻求

3.     信耶稣意味着去死

4.     信耶稣意味着去活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 神活着。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 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我不废掉 神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加拉太书 2:15-21 和合本



前言


“信耶稣”是什么意思?当你说,我信耶稣,你在表达什么?今天我们要从保罗的这段话来思考这个最基本却又非常重要的问题。信耶稣到底意味着什么?首先,信耶稣意味着我们要去知道一些事情。


1. 信耶稣意味着去知道


这一段是保罗从他的个人见证进入到他的教义辩论的过渡。这段是从保罗记叙在安提阿抵挡彼得这个故事自然逻辑连续下来的。还记得在安提阿发生了什么吗?彼得正在和安提阿的弟兄姐妹享受happy hour,然后一些从耶路撒冷的人过来,他们中有奉行割礼一党的人。当他们来了之后,彼得害怕他们就与外邦人分开了。他们的行为无声的宣告着,耶稣基督的宝血无法洁净外邦人,他们在上帝和犹太人面前还是不洁净的,因为他们还没有行摩西律法。而保罗挺身而出,捍卫福音。这是我们上一次讲到的地方。


现在,保罗从15节开始转入他的神学辩论。他首先说,“我们这生来是犹太人的。”他在这里用了一个强调代词,他的意思是说,“好了,加拉太人们,我先不谈你们,因为你们是外邦人。我是在说我们,犹太人。” 我们这些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在这里他称外邦人是“罪人”,这似乎显的很刺耳。为什么他要说外邦人是罪人?保罗新观的论点是说,这里的罪指的是没有遵守礼仪律。但是这并不是保罗对“罪”的定义。他并不是真的认为只有外邦人才是罪人。实际上,他在罗马书1-3章里说的很明显,不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是罪人,凡有血气的没有义人,连一个都没有(罗3:10)。但是他在这里为什么还说外邦的“罪人”呢?保罗在这里使用了一种辩论方法,叫做让步法。实际上,是那些奉行割礼一党的人才错误的把自己当做是义人,而只把外邦人当做是罪人。因此保罗让步说,好吧,让我们假设你们是对的,只有外邦人是罪人。我们先不讨论这些罪人如何称义,我们先来看看我们这些犹太人“义人”如何称义的。犹太人如何在上帝面前称义?请你们给我一个犹太人因为靠自己遵行律法而称义的例子。有吗?没有!甚至连我们这些犹太人都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而是因信耶稣基督,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信耶稣的原因。我们受了割礼,也没有被称义,为什么现在我们还要让外邦人受割礼,好像这能使他们称义一样?


而保罗在这里提到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他说,要信耶稣,我们必须知道我们为什么信。信耶稣不是一个非理性的、盲目的跳跃。信耶稣是基于清晰的头脑,合理的原因。那我们必须知道什么呢?我们必须知道上帝存在,我们必须知道耶稣是上帝,这些都是很基础的信仰基要真理。但是保罗在这里提到一个非常具体的内容:我们必须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v.16)。这是我们必须知道的事情。


而保罗在这句话里把两样事情做了对比,那就是行律法和信耶稣。特别重要的是,今天在保罗新观的影响下,我们必须知道,保罗所说的律法不仅仅是礼仪律,而是整个律法。而实际上,保罗新观不是什么新观点,而是罗马天主教的观点。


加尔文:教皇派宣称“行律法”指的是礼仪律…他们认为这里没有提到道德律。但是整个语境很清晰的证明道德律也包含在这段话里。(Commentary on 2:15, p.46)


路德:你相信礼仪律叫你死吗?没错,但是同样道德律也叫你死。这两者都无法使你在上帝面前被称义。(Commentary on 2:16, p.91)


行律法包含了一切我们自身的义。所以问题是,要么你要信靠你自己的义,要么你要信靠的是基督的义。你必须只能选择一个。而当我们宣告我们信靠耶稣时,我们是在宣告,我们单单信靠基督的义,不靠其他任何的东西。


2. 信耶稣意味着去努力寻求基督的义


单单知道这一点还不够,保罗还提到了另外一个概念:“我们求在基督里称义”(v.17)。这里的这个“求”字是关键,这个求字意味着去花费很大的力量、去胜过困难、去穷追不舍。这并不是说我们要靠我们努力遵行律法来称义,这显然是与保罗的总论点相矛盾。不过,保罗竟然说,我们要非常努力,很费力的去追求称义。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们一同来看看保罗的论述。在第17节,他说:“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v.17)他是在说,我们犹太人也知道我们无法靠着自己行律法来被上帝称义,只能靠着基督的义。而现在,因着基督的宝血,原本不洁净的都被洁净了,不论是受割礼的还是没受割礼的都被洁净了。如果你现在过来用摩西律法审判我,说我还是罪人,你这不是在说是基督叫我犯罪吗?” 当然不是,基督当然没有使我犯罪。你的判词不公正。现在基督已经为我流了宝血,我可以不受割礼,我可以吃一切上帝赐给我的饮食,我也是义人。因为饮食不能使我称义,割礼不能使我称义, 只有基督的宝血让我称义。


然后在接下来在18节说:“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他是说,我已经拆毁了我从前行律法的义。我以前是个法利赛人,非常严格的恪守摩西律法每一点,但我也没有因此而称义。现在我因着耶稣基督的义,不再守这些律法了,因为我把自己一切的义都丢弃了,只拥有基督的义。可是这时,如果我再去守律法,再去重建我自己的义,那就是在证明,我寻求靠基督称义是在犯罪。


所以,你看到什么是去努力追求在基督里称义了吗?就是努力的只单单依靠基督的义,去拆毁一切对自己的依靠:我的善行、我的服侍、我的圣洁、我的虔诚、我的属灵经历、我的知识,任何一切我所拥有的。这些我都不依靠,我都要拆毁。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不去行善,或不去过圣洁生活,而是说我们的心不去依靠这些。你需要去努力:不是说你需要努力达到律法的要求,而是说你需要努力去拆毁你的自义。(你在上帝面前靠着什么被接纳呢?你在人面前靠什么有可夸的呢?)信耶稣意味着你要努力的把你的目光从自我的身上挪开,不定睛在自己身上,而是向外看,看向基督,把你自己依靠在他身上。不要以为这是件容易的事。因为我们都倾向于自义,我们都倾向于重建自己的巴别塔。而只有上帝从天而降才能摧毁我们的巴别塔,藉着他的圣灵和圣道。他来要把我们杀死,并让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这是我们要接下来谈的,信耶稣意味着我们要去死。


3. 信耶稣意味着我们要去死


保罗接下来在第19节说:“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而活。” 保罗这句话就颠覆了全人类的理性。理性告诉我们:如果你想要向神活,你就要遵行律法,因为“如此行你就可以因此活着”,但是保罗在这里说,你如果想向神活着,你就必须完全向律法死。


“向律法死”意味着律法对他没有任何的权柄了,因为对于律法来说,他是个死人。在罗马书7章,保罗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罗7:1)这就像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朱丽叶原本按照法律许配给了另一个人。她服毒自杀,好摆脱原来的婚约的捆绑。同样,我们原本捆绑在律法之上,必须满足律法的要求。但如今我们对于律法来说是死的了,我们就被释放,可以嫁给另一位。


但是,我们怎么才能“向律法死”呢?保罗说:我们“因着律法”,向律法死。但是,这是怎么发生的?


第20节保罗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同样,保罗在罗马书7章说:“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是死了。”(罗7:4)因着律法而死=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而死=藉着基督的身体而死。这是什么意思?因着律法,我们都被定罪,上帝对罪的惩罚就是死。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死。但是基督在身体上代替我们承受这个死的惩罚,他为了我们而死。因此,藉着基督的身体,律法不再向我要求什么,因为我的惩罚已经执行过了,执行在基督的身体上,因此,当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时,我也死了,“我与他同钉十字架”。所以,对于律法来说,我已经是个死人,不过真正死的人不是我,而是基督为我死。律法无法再让我死,因为在基督的死里,我已经死了。路德惊人的一句囊括了这一切的真理:基督就是我的死亡!


路德:“死亡啊,你对我没有任何威胁。因为我有另外一个死亡可以杀死你;这个死亡要比那被杀死的死亡更有能力……基督是我的律法、我的罪、我的死亡,他胜过了律法、罪和死亡,这样,实际上他是自由、义、生命和永恒的拯救。”(Commentary, p,103-4)


虽然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最终是个悲剧,但是我们的故事却不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他来为了他心爱的新娘而死,释放她脱离律法、罪、死亡,把她带入到属天的婚宴之中,并与她同住直到永远。这也带我们进入到最后一点:信耶稣意味着去活。


4. 信耶稣意味着去活


“为神而活”这个短语一般是指按照上帝的律法过圣洁的生活。但是保罗在这里所说的不是这个意思,他说:当你向律法死的时候,你就向神活着了(v.19)。这是说,当你一切的罪都已经被公正的在耶稣基督的身上定罪、刑罚之后,律法的公义就满足了,你就摆脱了律法的咒诅,从此你便可以自由的去爱上帝,并为他而活。你的善行,你对律法的顺服不再是出于对刑罚的惧怕,或者出于自爱,也就是说不是出于想要获得奖赏。


这并不是说我们如今可以完美的遵行律法。我们依旧是罪人,我们最好的善行依旧被罪污染。但是我们在基督里,不再惧怕去行这些污秽的善行。


当我们与基督的死联合时,我们也与他的复活联合。保罗说:基督如今活在我们里面(v.20)。这不是说基督在我们心里,我们在怀念他。不,这是基督与信徒之间奥秘的联合。基督与我们的联合是如此的亲密,以至于保罗说:他就在我们现在这个生命里面活着。基督和我是一体的。


路德说:我不是活在自己里面,而是基督活在我里面……他是我的完美。因为基督活在我里面,所以看何等的恩典、公义、生命、平安和拯救也在我里面;这一切都是他的,也成为我的了……我有份与他的恩典、义、生命和拯救。因此律法、罪、死亡在我里面无处可容……因此保罗把我们的目光从我们自己、律法、善行之中挪开,并把对基督的真信心栽种在我们里面。(Commentary, p.106-7)


保罗接下来说:“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v.21)信耶稣的人还要在肉身活着,还要吃饭、喝水、睡觉、工作、生活,我们脑袋上没有光环,我们的生活从外面看起来和平常人一样。然而,因着信上帝的儿子,我们获得了一个新生命,一个属天的生命,当你信耶稣时,你不再是原来的你,虽然你的样貌、声音、性格都没改变。但你却成为了上帝的子民。而这一切是因为“基督爱我,为我舍己。” 不是因为我们值得,而是单单因为他的自由的爱。


诚然,我们理当行善,但这善行不是我们称义的原因,而是我们已经称义产生的果子;我们的成圣不能取代或添加基督的义。加尔文说:“如果我们能产生自己的义,那么基督就徒然受苦了。” 信心的生活不是闭着眼睛、完全不靠理智和头脑思考,只凭着感觉生活。信心的生活指的是每天都不断在上帝面前舍弃自己的义,承认自己的无能与罪,单单依靠基督的义,单单以基督为乐,并且去爱上帝、爱邻舍,不是出于勉强,而是出于自由的感恩。这是一个真正信耶稣的人,这就是信心的生活。


结论


今天我们说“信耶稣”,我们到底在说什么?保罗在这段圣经里告诉我们,信耶稣意味着知道人只能靠着基督的义而称义了;信耶稣意味着努力追求基督的义而舍弃自己的义;信耶稣意味着藉着基督的死向律法死;信耶稣意味着与基督一同活着,过信心的生活。


愿那位爱我们,为我们舍己的基督,成为我们唯一的盼望和安慰!阿们!



作者:王一


王一 Yi Wang,现为北美联合改革宗教会(URCNA)按立牧师,负责洛杉矶华人改革宗恩约教会植堂事工(ccreformed.org)。改革宗初学者事工创办人。曾翻译过《神圣盟约:圣约神学初探》(改革宗:2015);《路德的人生智慧:十架与自由》(上海三联: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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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系列:

01 只有一个真福音!(加1:1-10)
02 一位使徒的个人见证(加1: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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