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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刑讯逼供:能打出爱情与奸情,却没打出杀人凶手

绮长流兮 唐都浪子 2021-10-04

刑讯逼供,见证文化与制度整体性逻辑缺陷(中)

唐局书评题要:蒲松龄先生《聊斋志异》的文化底蕴,并不亚于四大名著。其名篇《胭脂》中杀人命案的侦破、审理和判决,直指中国司法体制的种种弊端;并透露出自己较为科学的司法理念。

一、爱情引发的血案

胭脂故事中的人命血案,发源于青春少女的爱情之梦。少女慕郎怀春人性使然,并无过错。引发血案的故事情节如下:


牛医卞老汉之女胭脂,美貌如花;无意间对温文尔雅、飘逸俊朗的年轻秀才鄂秋隼一见钟情,从此害下相思病。


住在卞家对门龚家的少妇王氏,是胭脂的闺蜜谈友;王氏娘家又与鄂秋隼家为邻,遂自荐为媒,私下许诺愿意成全胭脂的好事。胭脂自是感激王氏。


王氏生性风流,不大矜持又好开玩笑。她原有个初恋情儿的老相好,名叫宿介,两人关系一直未断。为胭脂作媒之事,两人闲谈嬉笑间,被宿介得知。


宿介是当地风流才子,与鄂秋隼相识;虽然好色成性,但惜花怜美也有底线。他久慕胭脂美貌,竟色胆包天、偷偷侦查路径,几日后于深夜冒充鄂秋隼,潜入胭脂屋内,欲行鱼水之欢。

胭脂正因相思卧病在床,以为宿介果真是她的梦中情人鄂秋隼;严辞拒绝宿介的非礼;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图一夜之欢,只求百年长久。


宿介毕竟知书达理,担心被识破身份;便不再强逼胭脂,只夺得胭脂的一只花绣鞋作为定情之物。或许是想与鄂秀才做媒,或许还想得空再来占便宜。这都是良心账


当夜,宿介又回到情人王氏处过夜,又把一切告知王氏。但因粗心大意,却把胭脂的绣鞋遗落于王氏门外。


不巧又凑巧的是:遗落门外的绣鞋,被乡间无赖毛大拾到。毛大早就垂涎王氏风情,经常勾引挑逗,只是并未得手。毛大知道王氏与宿介偷情,总想伺机捉奸,再逼王氏就范。不料今夜偷听王氏的墙根,竟有意外收获,得悉胭脂情事的因由。

几日后毛大怀揣绣花鞋,趁夜潜入卞家欲占胭脂便宜;但却误入卞老汉房内。卞老汉度情便知,贼人是奔自己女儿而来;一怒之下操刀驱赶。下来的搏斗,毛大反夺其刀将卞老汉杀死;随后翻墙逃走,匆忙中把绣花鞋遗落于墙下。


天明,胭脂母女羞恨两焦,不消说就把鄂秋隼告到县衙。鄂秋隼生性文弱,又不善言辞辩驳。竟被刑讯逼供,屈打成招


案子后来复审的时候,鄂秋隼冤气冲天,每次上堂欲要和胭脂当面对质;但胭脂并不知其中变数,总是情真意切地对他大骂。


鄂秀才在一刹那间,或许被胭脂的真情有所打动,被骂得有口难辩;那神情好像自己真的杀了人;他终于失去辩驳的机会,被复审官员再次判定为凶手。

二、奸情带来的灾祸

故事第一阶段结束,再回到案情的侦破与二次复审中来。本案的证据,只有胭脂的绣鞋;加之胭脂涉世未深,恐怕牵连无辜又隐瞒知情者王氏;只提供鄂秋隼一条线索。故而,如要一举侦破该案,的确比较有难度。


后来本案交给济南府再次复审。济南太守吴南岱见鄂秋隼文弱之态不像凶犯,心中生疑。吴太守私下经过询问了解,心里怀疑鄂秋隼可能被冤枉,认定胭脂对鄂秋隼的情事,必然还有其他知情者


经过对胭脂和鄂秋隼的讯问,知情者王氏终于浮出水面。吴太守先训斥胭脂隐瞒了这一条线索,又下令拘捕王氏到案。再经过对胭脂、王氏细细审问,吴太守断定:王氏婚外必有奸情。王氏起初不认,吴太守下令动刑。王氏终于供出宿介


吴太守下令释放鄂秋隼,再拘捕宿介。宿介到堂后,只承认与王氏的奸情,开始并不承认与胭脂相会之事。


吴太守下令大刑拷问宿介。宿介受刑不过只好招供:承认冒名鄂秋隼欺骗胭脂之实;但绣鞋丢失,与杀人无关。


太守下令再用大刑强行逼供。宿介熬不住便屈打成招。宿介口供上报后,济南府上下无不称赞。貌似铁案如山,宿介只等秋后引颈处决。

三、施愚山的“自由心证”

宿介虽然好色成性,但处事还有底线。他听说学使施愚山才能出众又爱惜人才,便写下诉状托人呈送施学使为自己申冤。


学使施愚山接案后经过反复琢磨,心里认为宿介也被冤枉;断定王氏、宿介两人之外,应该还有其他知情者


显然,绣花鞋的走向,又成为焦点。施愚山下令再审王氏。在施公的严厉训斥下,王氏交侍:毛大曾对自己图谋不轨,还有乡间其他几个好色下流之徒。


施愚山下令把这几个人全部拘捕候审。人犯传到后,施学使命人带到城隍庙,借助神灵之威,以心理战术为突破口;让凶犯毛大自己露出马脚。

施公让人提前在一间房的墙壁涂上煤灰,再用黑布遮挡门窗。然后告诉几名疑犯:菩萨会在凶手的后背写上字


再命人脱去疑犯上身衣服,关进黑房子。从心理上讲,凶手害怕菩萨在背上写字,就会不由自主地背靠墙;这样凶手的背上就会沾染煤灰。毛大果然中计,他的背上满是煤灰。采证确凿之后,任凭毛大百般抵赖,施愚下令再用重刑,毛大方如实招供。


施愚山心里已经认定毛大就是凶手,但没有证据。他借助神灵之威,所采用的诈术进行初步取证之法,现在叫做“自由心证”;目的是先让凶手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


克里斯蒂柯南道尔的侦破小说,都有用这种“心证”断案的情节。简明通俗的说:这是运用心理逻辑推理的断案之法。尤其是《尼罗河惨案》最后的案情揭晓,作者描述的相当精彩,电影拍的更好。

四、蒲松龄的司法理念

从本案三次审判过程可以看出,自古中国司法制度存在的种种弊端,都受到文化特征的影响,与逻辑思维的缺乏或缺失相关。主要有以下几条:


首先,审判官的主观意识过强,逻辑推理能力太差。其实,除了胭脂的绣花鞋之外,本案始终存在着一条有违几方面情理的逻辑性线索,而县令和吴太守都没有发现;只有施愚山体会到了。


但蒲松龄先生在故事中并没有明讲:无论是鄂秋隼还是宿介,他既然已经去过胭脂的房间私会,后来又怎么会跑错地方?情理逻辑,大为不通。


从情理上讲:偷情的人如同做贼,事先必定会细心侦察,行话叫作采点;绝不会跑错路径。何况杀人之夜还是第二次进入卞家;更不可能跑错地方。


单就鄂秋隼来说:他既然已经获得胭脂芳心并得到信物;还有什么必要黑灯瞎火的跳墙进来为偷一夕之欢?即便为求一夕之欢,提前一定有所准备;又是二次入港,再也不会跑错地方。所以从情理逻辑上讲,县令就是个大混蛋


显然,宿介是偷情的行家;他与王氏偷情已有多年经验,所以第一次就能顺利地叫开胭脂的房门,并拿走绣花鞋。以宿介偷情的精明老练,如果想再次冒名私会胭脂,他更不会跑错地方。因此,从情理逻辑上讲,吴太守就是个小聪明

吴太守为鄂秋隼翻案,仅仅是从表面儒弱之态推测鄂秋隼不像杀人凶犯,才使案情有了新的进展;本质上还是他的一种主观成见或者同情心;而并非是从案情存在的有违情理逻辑的矛盾中发现问题。所以,宿介最终还是被屈打成招


其次,自来中国司法体制重口供、轻证据的主要特征;会让审判官员和执法者急于结案求功,很容易采取刑讯逼供导致冤案


仔细读小说原文,无论是对男的疑犯、还是对女的疑犯;不停地只是用刑、用刑、再用刑。几乎没有以逻辑推理的方式,让疑犯彻底口服心服地招供


再次,审判官员对民间风情和下层民心动向缺乏了解。像卞氏这样的小家庭,胭脂不可能有胆量去单独犯下私会情人之事;中间肯定有人引导穿说


如果审判官员杜绝以上因素的弊端,就不可能有前两个冤案发生。其实,以上所述,蒲松龄先生在文后的“异史氏曰”中都有表达。


粗心读者读《聊斋志异》,只喜欢读故事、看热闹;很少有人细读“异史氏曰”中蒲松龄先生的思想和见解。蒲先生对中国文明文化,都有成体系的深刻认识。


仅以胭脂案而论,施愚山的“心证”断案之法和他对案件牵扯各个人犯最后的判词,其实是对中国文化特征司法制度特征的简单总结。也可见证蒲松龄先生对中国文化及司法体制见解的先进性

上世纪80年代初,浙江电影制片厂拍摄的由朱碧云主演的电影《胭脂》,其中对原著有两大处较大改动一是吴太守化装成货郎,用本案唯一的证据绣花鞋,引诱宿介和王氏浮出水面。二是施愚山组织人马讨论案情,进入卞家勘察现场釆集证据。


这两处改动改的很好;说明编导从小说中体会到蒲先生的一番苦心。此时正是文革结束后改革开放之初;实践(证据)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大讨论,标志以“圣人之言”为论据的荒唐时代的结束。


当时的中国有不少好电影,而唯有这部电影让人更难忘怀;因为它触及到中国法治司法体制的核心问题。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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