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猪催情激素,能否催化“官僚意识”转向公平?
网讯,据《潇湘晨报》报道:
初步判断:这是一起对本单位领导干部任用原则不满(可能存在不公)而引发的违法事件,当事人很可能已涉嫌“投毒”犯罪。
因为该事件还没有警方的结案通报,一时不便过多评议。但因领导干部(或掌权者)处事不公、导致底层职员不满而引发的暗中报复事件,现实生活中却比较多见。
为了说明此类“报复事件”很可能是由“处事不公”而引起,我先举曾经亲闻的、两个在农村发生的小案例。
案例一,公事引发:关中沣河流域上游,农民在秋季主要种植水稻。农村改革初期,分田到户之后,当地农民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粜大米卖钱。
北方地区种植水稻,收成的好坏,关键在于灌溉。所以,各村及各生产队,都配备有负责管理灌溉的“水官”。
因为水稻的收成关系到家庭收入,当地农民经常因为灌溉吵架甚至打架。弱势人家,基本都没有强势人家(村干部及水官)庄稼的收成好。
有一年天旱,灌溉用水特别紧张;导致某村水源不足的大部分农民家庭,庄稼普遍欠收。但恰恰该村的“水官”,他家里的水稻长势特别好。
很明显,该村的“水官”,以手中的丁点权力为自己多灌溉、“谋私利”。而就在水稻即将成熟的时候,他家长势最好的一片田地,水稻的梢头,被人用镰刀削掉了。
从困难时代才过来,祸害庄稼,也算比较严重的案子。报了案,派出所的老片警下来调查。老片警也是个“老江湖”,一看现场的情况,心里已经明白了七八分。
通过调查走访,老警察了解到:“水官”平时为人的确不怎么样。他一阵苦笑,私下给村干部说:想办法为“水官”家从其他渠道,弥补一点损失。
其实村里的人,基本也都猜出是谁干的,但苦于没有证据,老警察也没有办法,此案最后不了了之。
老警察心里清楚:这就是底层群众对地方官僚意识、处事不公的报复行为。逮住了人又能怎样?何况大家还都不愿意说出肇事者,仿佛都很“解气”的样子哈!
案例二,私事引发:某村一个原是大户“高成分”的地主小家族,在文G之初破四旧、抄家的时候,被缴出若干枚金条、一大包银元以及其它不少贵重财物。
文G结束后的上世纪80年代初,国家对原来的错误政策进行纠正:向文G期间收缴、没收财物的地主家庭,对照清单,按当时的物价,进行退还和赔偿。
当年政策纠错之时,这个大户家族,有一个人在乡里任职当干部,他最先知道消息;又从村里的档案室中,找到当年的收缴清单。
据说,他到县民政局领了钱,只分给自己的亲兄弟姐妹,而并没有照顾到家族的其他各户。
但是,文G之初破四旧、抄家的时候;这个家族并未“分家”。再说,当年所谓的大户地主家庭,多是老几辈先人,通过几代勤劳苦干、省吃俭用才有了积蓄。
也就是说:被收缴、又退还赔偿的那些金条和银元以及贵重家私,都是这个家族共同的祖先所挣。依照继承法的公平原则,大家都应该有份才对。
显然,家族共同的财产,让在乡里任职的那个人和他的亲兄弟姐妹私分了。而对家族其他各户来说,就是明显的不公。
纸里包不住火。不久之后,农村人渐渐也都明白了国家的退赔政策。家族其他各户心里不服,而因慑于那个人的权势,也没有办法。
但几年之后,那个人以及他亲兄弟姐妹家里的庄稼和农副业果木,经常在晚间遭到祸害;几乎年年都有发生。
也曾报了案,老警察暗中走访调查,村里人都知道怎么回事;基本也都清楚,是他们家族谁干的。但警察逮人,得有证据,何况这种私事,也没有伤害别人的利益,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很明显:这个祸害庄稼的案子,与上一个祸害“水官”家即将成熟水稻的案子,是同一个性质。无论于公于私,都是因为(掌权者)处事不公而导致的报复行为。
以往的案例故事讲完了。再回到山东乳山市统计局投毒(母猪催情激素)的案子上来。尽管乳山警方还没有具体结论,但基本可以肯定:极有可能是一桩因为局领导处事不公所引起的违法罪案。
两年多时间不停投毒祸害,可见肇事者心里有多大怨气!
因此,也希望乳山警方尽快查明肇事者两年多来,不断违法的具体原因,也好让瓜众和社会引以为戒。
而与我所讲两个案例不同的是:乳山统计局的肇事者,除了祸害局领导,也祸害了局里其他职工。
表面看来,局里的其他职工同时受害,似乎有点冤枉。
但是一一重要的话多说一遍:但是,如果我的判断方向没错;而其他职工,却对本局的不公之事不闻不问、视而不见,甚至还在其中享受官僚特权的庇护和利益;那么,您还觉得他们冤枉吗?
诚如是:也不知道乳山市统计局两年多来投入的母猪催情激素,能不能催化、改善国人普遍的官僚意识向公平意识的进步?
我们等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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