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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与受益人之间的纠纷 | 澳洲继承法手册05

何颖律师 澳洲法律评论 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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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法律评论》第352篇文章

家事继承第36篇文章



文 | Chai Hoe

正文:1747字

预计阅读时间:5分钟


导读


笔者(何颖律师)先前撰写的《澳洲未婚伴侣法律指南》和《澳洲防家暴攻略》暂时已告一段落了。

 

身为澳大利亚家庭法和继承法专职华人律师,笔者想通过此手册与大家分享一些涉及澳大利亚《继承法》的知识和资讯。


此文章系列和大家聊聊以下:

1、澳洲继承法手册(1):澳洲继承法简介

2、澳洲继承法手册(2):继承需要缴继承税吗? 离婚会影响遗嘱吗?

3、澳洲继承法手册(3):遗产纠纷 – 在有遗嘱的情况之下

4、澳洲继承法手册(4):遗产纠纷 – 在无遗嘱的情况之下(上篇、下篇)

5、澳洲继承法手册(5):其他遗产纠纷 – 遗嘱执行人与受益


遗嘱执行人 (Executor)/遗产管理人(Administrator)的区别

假如死者生前有立遗嘱,并在遗嘱中委托一个人按照该遗嘱执行遗产分配,那么那个人被称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有义务向法院申请遗嘱验证 (Probate)并按照遗嘱人的遗愿执行。遗嘱执行人有权利也有义务排除来自外界的妨碍,保证遗产按照遗嘱人的意志进行分配。

假如死者生前没立遗嘱,Ta的家人必须向法庭申请遗嘱验证(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那么TA的遗产将会按照当地继承法分配。那个人被称为“遗产管理人”(Administrator)。


假如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没有妥当的履行其职责, 受益人能怎么办呢?

当受益人(Beneficiary)不同意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的决定时,难免大家会产生一些争议而导致遗产无法预期分配

 

01

常见纠纷

● 受益人未能从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那里获得任何信息或答复。

● 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计划出售死者的家以便能分配遗产,但死者的亲人想保留死者的房子或者想继续居住在那房子。

● 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之间发生冲突,意见不一。

● 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擅自决定其报酬。虽然执行人有权获得报酬,但是执行人必须得到受益人们的同意才能决定其报酬的数额。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遗产通常承担遗嘱执行人申请的法律费用。

 


02

解决方案

● 首先,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和受益人应该尝试调解他们之间的问题。

● 如果大家经过调解和谈判后还是无法解决任何争议,双方可以通过法院解决纠纷。
● 法院是有权审查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的所作所为,并作出一些必要的指示(例如执行人或管理人必须采取或不采取一些行动:他们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分配财产/把房子卖了/给受益人钱)。
● 如果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故意或不小心造成遗产资产的损失或损害,法院可以追究其个人责任
● 在非常严重的情况下,法院甚至可以从其职位中移除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
 

03

相关法律知识

● 在昆士兰,1981年“继承法”(昆士兰州)第44条为已经开始分配遗产的遗嘱执行人提供了一些法律保护。 例如,如果该分配适当地用于维护和支持死者的受抚养配偶或子女,遗嘱执行人将受到法律的保护 (既是别人不能起诉那执行人)。即使该人通知执行人他们打算质疑遗嘱,这也适用。
● 1981年 “继承法” (昆士兰州)第52(2)条允许对遗嘱执行人的疏忽感到受屈的人(如受益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命令。法院可以作出其认为合适的任何命令,包括损害赔偿令。法院还可以命令遗嘱执行人支付他们从遗产中得到的任何款项的利息,以及受害人申请的费用。如果遗嘱执行人遗嘱破坏遗产财产或将遗产的任何部分转为自用,则遗嘱执行人自己死亡后,其法律责任将继续存在。
● 澳洲每个州属和领土的继承法不一,假如大家想了解更多详细,请咨询当地的继承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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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我们擅长

● 遗嘱草拟和遗产规划

● 遗嘱验证,包括以下

√遗产分配和管理

√无遗嘱的遗产继承程序

● 遗产纠纷

√挑战遗嘱(假如您想质疑遗嘱,您需要在限定的时间里通知遗嘱执行,假如有需要的话,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庭申请质疑遗嘱)


我们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意见和采取最有力的法律手段帮您在最短的时间内争取最大的继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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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律师:

何颖 (Chai Hoe)


澳洲国立大学法学学(荣誉),澳洲高等法院注册律师


专业且平易近人,拥有多年法律经验,擅长家庭法,继承法与财产法等。


熟练运用英语,中文,马来语,广东话和福建话等各种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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