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SD诊断标准(DSM-5与DSM-Ⅳ对照版)
【注:下述诊断标准适用于成年人、青少年和6岁以上儿童。对于6岁及以下儿童,参见下述相应的诊断标准。新增6岁及以下儿童诊断标准(内容略)。】
A. 以下述1种(或多种)方式接触于实际的或被威胁的死亡、严重的创伤或性暴力:
1. 直接经历创伤性事件。
2. 亲眼目睹发生在他人身上的创伤性事件。
3. 获悉亲密的家庭成员或亲密的朋友身上发生了创伤性事件。在实际的或被威胁死亡的案例中,创伤性事件必须是暴力的或事故的。
4. 反复经历或极端接触于创伤性事件的令人作呕的细节中(例如,急救员收集人体遗骸;警察反复接触虐待儿童的细节)。
注:诊断标准A4不适用于通过电子媒体、电视、电影或图片的接触,除非这种接触与工作相关。
(DSM-Ⅳ中A2标准“此人的反应包括强烈的恐惧、无助或惊恐。注:如是儿童,则代之表现为行为紊乱或激越”被删除,细化了原A1)
B. 在创伤性事件发生后,存在以下一个(或多个)与创伤性事件有关的侵入性症状:
1. 创伤性事件反复的、非自愿的和侵入性的痛苦记忆。(注:6岁以上儿童,可能通过反复玩与创伤性事件有关的主题或某一方面来表达)
2. 反复做内容和/或情感与创伤性事件相关的痛苦的梦。(注:儿童可能做可怕但不能识别内容的梦)
3. 分离性反应(例如,闪回),个体的感觉或举动好像创伤性事件重复出现,这种反应可能连续出现,最极端的表现是对目前的环境完全丧失意识。(注:儿童可能在游戏中重演特定的创伤)
4. 接触于象征或类似创伤性事件某方面的内在或外在线索时,产生强烈或持久的心理痛苦。
5. 对象征或类似创伤性事件某方面的内在或外在线索,产生显著的生理反应。
C. 创伤性事件后,开始持续地回避与创伤性事件有关的刺激,具有以下1项或2项情况(DSM-5标准C为Ⅳ中标准C的一部分):
1. 回避或尽量回避关于创伤性事件或与其高度有关的痛苦记忆、思想或感觉。(去掉了有关痛苦的谈论)
2. 回避或尽量回避能够唤起关于创伤性事件或与其高度有关的痛苦记忆、思想或感觉的外部提示(人、地点、对话、活动、物体、情景)。(对话、物体、情景为DSM-5新增)
D. 与创伤性事件有关的认知和心境方面的负性改变,在创伤性事件发生后开始或加重,具有以下2项(或更多)情况(DSM-5新增,在DSM-Ⅳ中属于标准C):
1. 无法记住创伤性事件的某个重要方面(通常是由于分离性遗忘症,而不是诸如脑损伤、酒精、毒品等其他因素所致)。
2. 对自己、他人或世界持续性放大的负性信念和预期(例如,“我很坏”,“没有人可以信任”,“世界是绝对危险的”,“我的整个神经系统永久性地毁坏了”)。(较DSM-Ⅳ变动明显)
3. 由于对创伤性事件的原因或结果持续性的认知歪曲,导致个体责备自己或他人。(DSM-5新增)
4. 持续性的负性情绪状态(例如,害怕、恐惧、愤怒、内疚、羞愧)。(较DSM-Ⅳ变动明显)
5. 显著地减少对重要活动的兴趣或参与。
6. 与他人脱离或疏远的感觉。
7. 持续地不能体验到正性情绪(例如,不能体验快乐、满足或爱的感觉)。(DSM-Ⅳ中为感情范围受限)
E. 与创伤性事件有关的警觉或反应性有显著的改变,在创伤性事件发生后开始或加重,具有以下2项(或更多)情况:
1. 激惹的行为和愤怒的爆发(在很少或没有挑衅的情况下),典型表现为对人或物体的言语或身体攻击。
2. 不计后果或自我毁灭的行为。(DSM-5新增)
3. 过度警觉。
4. 过分的惊跳反应。
5. 注意力有问题。
6. 睡眠障碍(例如,难以入睡或难以保持睡眠或休息不充分的睡眠)。
F. 这种障碍的持续时间(诊断标准B、C、D、E)超过1个月。
G. 这种障碍引起临床上明显的痛苦,或导致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
H. (DSM-5新增排除标准)
标注是否是(DSM-5新增亚型)
伴分离症状:个体的症状符合创伤后应激障碍的诊断标准:此外,作为对应激源的反应,个体经历了持续性或反复的下列症状之一:
1. 人格解体:持续地或反复地体验到自己的精神过程或躯体脱离感,似乎自己是一个旁观者(例如,感觉自己在梦中;感觉自我或身体的非现实感或感觉时间过得非常慢);
2. 现实解体:持续地或反复地体验到环境的不真实感(例如,个体感觉周围的世界是虚幻的、梦幻般的、遥远的或扭曲的);
注:使用这一亚型,其分离症状不能归因于某种物质的生理效应(例如,一过性黑蒙,酒精中毒的行为)或其他躯体疾病(例如,复杂部分性癫痫)。
标注如果是
伴延迟性表达:如果直到事件后至少6个月才符合全部诊断标准(尽管有一些症状的发生和表达可能是立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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