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从偷偷摸摸到正大光明,才是最可悲的

公民于平 回归常识 2022-05-17

下笔写这篇文章时,犹豫了很长时间,因为我知道,这篇文章不仅可能不讨好,还可能要冒风险。


但最后,还是下决心写了,因为,有些话,再不说,可能就晚了。


我要说的,是疫苗的事。最近几天,连续看到多个地方发布疫苗接种的新要求。


其中,宁波宁海县和丽水市青田县的通知要求:


7月25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禁忌症者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监所等重点场所。农村集市摊主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



在江西,抚州崇仁县、赣州定南县等地发布通知要求,将在商场、景区、车站、影院等公共场所实行扫“赣通码”查看疫苗接种记录,未接种人员,不得进入这些重点公共场所。




这些通知,让我不由联想起上个月的一则新闻——上海一商场不允许未打疫苗者进入,在被媒体曝光之后,上海某街道承认自己做法“不当”,承诺“整改”。


然而,仅仅一个月后,局面完全为之一变——


之前被认为是“不当”的做法,现在根本不用再偷偷摸摸了,因为在一些地方,这已经成了官方公开和统一的要求。


而媒体对此似乎也见怪不怪,比如宁海和丽水的这两个通知,我看到杭州日报转了,江西抚州崇仁等地的要求,则被人民网转了。


我个人从来不反对尽快普及疫苗接种,我之前就在一篇文章说过,疫苗只有让更多的人打,才能形成更好的群体免疫屏障,实现传染病预防的目标。


但是,把接种疫苗变成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不接种疫苗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依据的。


众所周知,在法治社会,公权力必须恪守“法无明令授权即禁止”的原则,这是一个基本常识。


此前,国家卫健委官员也曾强调,一些地方疫苗接种工作中出现了简单化,甚至一刀切的情况,强制要求全员接种,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不接种疫苗不让进商场、医院,在农村,甚至连摆摊谋生都不允许了,这不是强制,不是一刀切,又是什么?


然而,这些曾经偷偷摸摸,底气不足的疫苗接种“变相强制“,如今却正大光明、理直气壮。


我们的媒体不仅失去了质疑的勇气,反而当起了传声筒,上级部门也睁只眼闭一只眼。


这种万马齐喑的局面,才是让人最悲哀的。


“回归常识”作为一个小小的公号,人微言轻,但是在这里,我还是想郑重提醒:任何时候,法治的底线都必须守住。疫情防控的需要,不是违法逾权的挡箭牌。


如果我们对这种变相强制疫苗接种的现象见惯不怪,继续保持沉默。


那么,这样的现象恐怕会很快蔓延开来,从三四线城市,到一二线城市,不可阻挡!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