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债务

taxcut 税捷
2024-08-26
目录

1.为什么债务会对外部计税基础产生影响?
2.债务在合伙人之间的划分
3.合伙企业承受合伙人债务

1.为什么债务会对外部计税基础产生影响?

在合伙企业所得税之出资一文中,大家了解到在合伙企业所得税核算中,计税基础有内外之别,内部计税基础指合伙企业持有合伙企业财产的计税基础,外部计税基础指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权益的计税基础。

在企业所得税法下,计税基础并没有这样的区分。合伙企业所得税存在这种区分主要就是债务对法人和合伙企业两类商事主体投资者的影响是不同的。

在企业所得税制度下,债务对股东持有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不产生什么影响。张三和李四各出资50元现金设立一公司,出资后,公司持有财产的计税基础是100元,张三和李四每人持有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是50元。公司向银行借款100元,公司持有财产的计税基础增加到200元,但张三和李四每人持有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同样还是50元。公司举债100元,对投资者持有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不产生任何影响。

在合伙企业所得税制度下,债务对投资者的影响则是另外一个样子。张三和李四各出资50元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出资后,合伙企业持有合伙企业财产的计税基础是100元,张三和李四每人持有合伙企业权益的计税基础是50元。合伙企业设立后,合伙企业向银行借款100元,借款后,合伙企业财产的计税基础增加到200元,即内部计税基础增加到200元,张三和李四每人持有合伙企业权益的计税基础从原来的50元,增加到100元,即张三和李四每人的外部计税基础都是100元。

同样举债100元,但债务的税收影响是不同的。债务对股东持有股权计税基础不产生影响,对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权益的计税基础产生影响。存在这种差异的原因在于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承担的责任存在着不同,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在合伙企业背景下,合伙企业向银行借款100元,合伙企业经营出现极端的情况,合伙企业一分也还不上,由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责任,贷款银行向合伙企业追索债务不成,一定会向合伙人继续追索债务,追索成功后,张三和李四需要以个人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清偿完债务,张三和李四每人向合伙企业真正的投资是合伙企业设立时出资的50元,加上清偿的债务50元,合计100元,所以在合伙企业举债的情形下,张三和李四各自持有合伙企业权益的计税基础不仅是最初的出资50元,他们两人各自负担的合伙企业债务份额也要考虑进来。

债务对投资者持有被投资企业权益的计税基础产生影响,这个结论对于初次接触合伙企业所得税的读者来说,理解起来并不是是很容易,因为大家习惯于企业所得税法税务核算,合伙企业所得税核算的基本原理,大家还感到很陌生,一时半会,这个弯还转不过来。

上面的例子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来思考。在所得税制度下,投资者以100元钱向企业出资,投资者获得企业权益的计税基础是100元,至于这100元是投资者自己合法取得的钱,还是借来的钱,甚至于是偷来的钱,税法一概不过问。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税捷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