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合伙企业持股平台涉税分析

taxcut 税捷
2024-08-26

合伙企业持股平台涉税分析示例

 

合伙企业在国内适用较为广泛的场景有二个,一个是基金,另一个就是持股平台。公司上市前,一般都会搭建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用来激励高管和核心员工。持股平台在受让公司股权、将受让的公司股权转换成上市股份、处置上市股份以及最后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每个环节都会涉及到税收,其中尤为复杂的地方是退出环节所得税问题,国内公布资料鲜有提及。本文以案例方式就几种常见的持股平台退出方式予以税收利弊分析,希望对大家的实务工作有所助益。

 

案例

 

B股份公司拟于近期上市,为激励公司高管,计划在上市前设立高管持股平台,让高管分享公司上市红利。

 

2012年10月,B公司5名高管出资现金300万元,设立C有限合伙企业,作为B公司高管的股权持股登记业务范围: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业务。

 

2012年12月,C有限合伙企业以300万元的价格受让赵某某持有的B公司5%的股权。

 

资产

会计价值

计税基础

B公司股权

300

300

所有者权益



张三

60

60

李四

60

60

王五

60

60

马六

60

60

田七

60

60

合计

300

300

 

2014年8月,A上市公司股权收购B公司,收购比例占B公司股权的85%,支付对价为上市公司股份。C合伙企业所持B公司股权也在收购股权范围内,C合伙企业取得A上市公司50万股,价值300万元。

 

资产

会计价值

计税基础

上市公司股份(50万股)

300

300

所有者权益



张三

60

60

李四

60

60

王五

60

60

马六

60

60

田七

60

60

合计

300

300

 

2015年4月, C有限合伙企业将持有的25万股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给无关第三人,转让收入1350,股权转让所得1,200万元。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税捷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