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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持股平台涉税分析
合伙企业持股平台涉税分析示例
合伙企业在国内适用较为广泛的场景有二个,一个是基金,另一个就是持股平台。公司上市前,一般都会搭建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用来激励高管和核心员工。持股平台在受让公司股权、将受让的公司股权转换成上市股份、处置上市股份以及最后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每个环节都会涉及到税收,其中尤为复杂的地方是退出环节所得税问题,国内公布资料鲜有提及。本文以案例方式就几种常见的持股平台退出方式予以税收利弊分析,希望对大家的实务工作有所助益。
案例
B股份公司拟于近期上市,为激励公司高管,计划在上市前设立高管持股平台,让高管分享公司上市红利。
2012年10月,B公司5名高管出资现金300万元,设立C有限合伙企业,作为B公司高管的股权持股登记业务范围: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业务。
2012年12月,C有限合伙企业以300万元的价格受让赵某某持有的B公司5%的股权。
资产 | 会计价值 | 计税基础 |
B公司股权 | 300 | 300 |
所有者权益 | ||
张三 | 60 | 60 |
李四 | 60 | 60 |
王五 | 60 | 60 |
马六 | 60 | 60 |
田七 | 60 | 60 |
合计 | 300 | 300 |
2014年8月,A上市公司股权收购B公司,收购比例占B公司股权的85%,支付对价为上市公司股份。C合伙企业所持B公司股权也在收购股权范围内,C合伙企业取得A上市公司50万股,价值300万元。
资产 | 会计价值 | 计税基础 |
上市公司股份(50万股) | 300 | 300 |
所有者权益 | ||
张三 | 60 | 60 |
李四 | 60 | 60 |
王五 | 60 | 60 |
马六 | 60 | 60 |
田七 | 60 | 60 |
合计 | 300 | 300 |
2015年4月, C有限合伙企业将持有的25万股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给无关第三人,转让收入1350,股权转让所得1,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