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合伙企业先分后税,这个分的比例怎么更改为协商比例分配?我们目前是按出资比例分配,现在合伙人章程是协商比例分配。这个能否更改,具体的操作流程是什么?我曾咨询过12366,那边老师说只能更改出资比例,但是我们的出资比例是不变的,也不能更改。请问我们现在怎么处理,谢谢老师。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四、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三)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因此,合伙企业分配比例顺序依上述文件确定,合伙企业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顺序优于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您的描述,如您单位实际分配方式与税法相违背,建议您按照税法规定执行。另外,如您咨询的问题涉及修改公司章程问题,不属于税收解答范围。具体业务处理建议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