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退出持股平台税该怎么交?
前言
适合上市公司财税人员及提供相关服务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和税务师阅读。
退出持股平台税该怎么交?
2020年11月24日,深圳市税务局12366热点问题栏目登出了下面这则业务解答:
合伙企业发生合伙人退出或者合伙份额转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投资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企业的投资者进行投资,其持有的是合伙企业份额,而不是企业股份,其体现的是原合伙人退伙、新合伙人入伙的形式。
因此,一是合伙人退伙,应就归属到该合伙人当年度未缴纳经营所得的未分配利润部分,征收“经营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
二是合伙人将其投资份额转让,从合伙企业层面,应对合伙人进行退伙清算就其清算所得征收“经营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从合伙人层面,应就新合伙人取得原合伙人的份额,所支付的溢价部分,征收原合伙人的“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
资产 | 计税基础/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现金 | 60 | 60 |
股票 | 30 | 120 |
合计 | 90 | 180 |
权益 | ||
张三 | 15 | 60 |
李四 | 15 | 60 |
王五 | 15 | 60 |
本年利润 | 45 | |
合计 | 90 | 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