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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应用 | 看南山检察如何降低审前羁押率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Author 南检新媒体


降低审前

羁押率

为精准适用羁押强制措施南山区检察院不断增强能动性扎实推进降低审前羁押试点工作其中11月、12月审前羁押率分别为12.64%、24.49%均系全市最低


01

找准症结,深研细究“开良方”

两个注重转理念

注重督导落实持续筑牢“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转变“构罪即捕”“一押到底”等惯性思维,在定期召开的重点工作月度调度会上,专项听取审前羁押率工作汇报,及时了解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短板和不足并提出改进举措。


注重数据通报,每周、每月定期对审前羁押率和诉前羁押率工作数据进行通报,对审前羁押率较高的业务部门和检察官,采取分管院领导约谈部门负责人、政治督察专员和部门负责人共同约谈检察官等形式,及时督促提醒。

2021年,南山区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案件数与去年同期相比略微增长的情况下,不批捕件数、人数分别增加176.8%、138.9%,推动逮捕率降低。


一项机制除顾虑

建立“容错机制”,破解检察官思想顾虑,对无社会危险性不捕后出现犯罪嫌疑人脱逃或又犯罪等情形,由案件评查部门和检务督察部门根据审查逮捕时案件具体情况、条件开展评判,明确检察官办案的免责情形,激励检察官敢担当、勇作为。


一个体系明标准

探索建立“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体系”,出台《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行办法》,研发与之相匹配的评估系统软件,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的刑罚、犯罪情节轻重、社会危险性大小等因素开展综合评估,以此作为检察官作出逮捕决定或以无社会危险性为由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依据,实现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


02

压实责任,多措并举“见成效”

制方案晰责任

制发《规范审前羁押措施适用工作方案》《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方案》等,成立推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将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无社会危险性不捕率等指标纳入纳入检察官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降低审前羁押率责任。


调权限提动能

及时调整审查逮捕案件审批权限,对根据呈捕犯罪事实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并认罪认罚,拟以无社会危险性不捕案件,由承办检察官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鼓励和支持检察官用好检察裁量权,进一步提升检察官对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的主观能动性。


03

能动履职,提质增效“聚合力”

凝共识重引导

为深化检警协作配合,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率班子成员赴南山公安分局座谈,就如何降低审前羁押率展开交流,随即与南山分局联合会签出台《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意见(试行)》,依托派驻检察室全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形成检察官从提前介入、审查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审查起诉“一跟到底”工作格局。


重探索提质效

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直诉机制”,明确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后,直接移送审查起诉,不再对犯罪嫌疑人提请逮捕。

2021年以来,公安机关取保直诉案件585件616人,有效降低逮捕率及审前羁押率。



转变理念、完善机制、合力攻坚努力促进司法文明和社会和谐推动诉讼制度和犯罪治理现代化


编辑:杨钦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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