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不可以给孩子起名“王者荣耀”?来看看法国人是怎么想的 | 冰川话题
在法国,父母给新生儿起名习惯上就沿用“圣徒名”,且孩子和哪位“圣徒”同一天生日,就会起哪位“圣徒”的名字。因此在几十年前,听某人叫什么名,就可以推测出他生日是哪一天。
冰川思想库特约撰稿 | 陶短房
话说不久之前,在中国某地有个游戏迷给自己女儿起名“王者荣耀”,引发铺天盖地“起名可不可以这样任性”的大讨论,有人主张“应立法禁止乱起名”“政府应该把乱起名给管起来”,也有人不以为然地反问——人家自己的娃,你们管得着么?
有趣的是,不论正方、反方,都喜欢拿“国际惯例”说事。
支持“爱起啥名起啥名”的一派认为,外国人起名自由,“谁也管不着”;反对的一方则反驳说,其实老外起名是很有讲究的,要不怎么常见的名字就那么几个?
▲父母到底有没有权利给孩子取名“王者荣耀”?
这两种说法哪一种更有道理?其实都有道理。
就拿法国人来说吧,传统上他们起名是很保守的,一般都是起所谓“圣徒名”——基督教两千年历史里累积了许多“圣徒”,几乎每天都是这个、那个,甚至好几个“圣徒”的生日,老式的法国日历本上都跟中国“皇历”印有宜某某、忌某某差不多,逐日印上“圣徒”的名字。
父母给新生儿起名习惯上就沿用“圣徒名”,且孩子和哪位“圣徒”同一天生日,就会起哪位“圣徒”的名字。
比如9月29日是“圣米歇尔日”,孩子正好这天出生,就叫“米歇尔”,因此在几十年前,听某人叫什么名,就可以推测出他生日是哪一天。
从外国舶来的“猜小伙伴生日送惊喜”其实只引进了半套:人家翻翻日历本,就知道那位小伙伴的生日是几月几号了,只要有心就行,这根本就不是什么隐私。
▲基督教圣徒
然而这本“起名皇历”也是不折不扣的老皇历了,如今法国人起名同样“任性”得很,还拿“米歇尔”来说吧,他的生日可能是随便哪个日期,照着日历本送惊喜,弄不好要搞个彼此都尴尬。
不仅如此,如今不“引经据典”随便起名的人也越来越多。
记得雨果名著《悲惨世界》里的小孤女珂赛特(Cosette)么,她在寄养家庭屡遭白眼,其中原因之一就是“生在没教养家庭,连名字都是乱起的(不是任何圣徒的名字)”,收养她的不过是个退伍兵出身的破落户,尚且如此,可见当年“乱起名”的情况既罕见、又另类。
但如今这种情况却屡见不鲜,比如年初推特上有位住在瓦朗谢讷的准妈妈,在自己隆起的肚皮上给未出世的女儿标名“努代拉”(Nutella)。就是随便找7个字母拼凑了一个名字,毫无意义,相当于给儿子起了个名字但用的字都不是汉字。
努代拉这个名字中国人看着没啥大不了,在法国传统一点的社区,其“没规没矩”的程度,恐怕未必在“王者荣耀”之下——最终在方方面面的强大压力下,女儿的名字被改为常规得多的“艾拉”(Ella)。
和“必也正乎名”相关、最轰动的一件公案,则是一波三折的“法尼奇正名事件”。
今年5约初,法国布列塔尼地区的小城干佩尔市,市民贝尔纳夫妇——让·克里斯托弗·贝尔纳(Jean-Christophe Bernard)和莉迪亚·贝尔纳(Lydia Bernard)迎来弄璋之喜,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刚刚“升级”的爸爸妈妈喜出望外,给孩子起了“法尼奇”(Fañch)这么有个性的名字。
有个性在哪儿?看见“n”上面那个符号了么?法语中有很多稀奇古怪的符号,但这个符号却并非法语所有,而是当地流行的布列塔尼方言里才有的。年轻的新爸爸妈妈这样起名,一是为了避免重名,二是想“显得与众不同”。
结果新生儿名字报到当地民政厅,直接被管事儿的老兄给否了:咱们都是法国人,不起“皇历本”上的名字也还罢了,您能不能好歹别加上个法语都没有的“零碎”?
夫妻俩犟脾气也上来了:我自己的孩子爱叫啥我们当爹妈的做主,是不是法语符号关你甚事?他们一张状纸,给告到了市政府。
▲贝尔纳夫妇为孩子取名字的权利“抗争到底”
5月14日,干佩尔市长发出行政裁决,认为“法尼奇”的命名合法。这下轮到民政厅不服了,他们又是一纸申诉,连小夫妻带市长,统统告上了干佩尔地方法院。
9月13日,地方法院宣布初审判决结果,裁定民政厅胜诉,要求孩子父母改掉“Fañch”这个名字,或至少去掉第三个字母“n”上的“奇怪符号”。
不过官司并没有完:贝尔纳夫妇可不像“努代拉”的妈妈那样容易妥协,他们在网络平台发了一组挑战性的图片,主题是“请叫我法尼奇”,摆出一副“为正名抗争到底”的姿态,甚至专门为此制作了一个官方维权网页,连日来点击十分火爆。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谁更有道理?其实地方法院和市长也都在“引经据典”,各自找到了可以依照的法律条文。
地方法院的判决系根据2014年法国政府“关于规范起名的公告”,该公告规定起名(当然,是指学名)必须使用法语中存在的字母和符号,而不能使用方言和外来语字母、符号。
而市长则是根据1993年1月8日法国《民法典》57条(l'article 57 du Code civil)“父母享有给子女起名的完全自由”(Les parents choisissent librement le ou les prénoms de l'enfant")作出相反裁决。
▲《法国民法典》以成文法典的形式确立了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中心地位
也就是说,政府行政命令禁止起“怪名”,而《民法典》允许,难怪各部门莫衷一是。
许多法学家认为,《民法典》是上位法,其权威性高于政府行政命令,在国民议会未修改《民法典》之前,二者间的分歧应以前者为准。那么《民法典》57条究竟是怎么写的?
首先,57条规定,孩子的起名权在其成年之前属于父母,父母有权选择既有名字、也有权自己创造一个前所未有的名字给子女命名,这个新名字可以是动植物或物品名,也可以是文学作品中的名字,还可以是自行组合或生造的词汇。
父母起名权的限制是“不得违背孩子利益,不得妨碍第三方保护姓氏的权利”。
“不得妨碍第三方保护姓氏权”,指不经当事人同意,原则上不允许新生儿的名字带有父母及其三代直系亲属外、其他人的姓氏,比如可以“向迈克尔杰克逊致敬”的理由给孩子起名“迈克尔”,但不能起名“杰克逊”或“MJ”。
所谓“不得违背孩子利益”,是指父母需避免让孩子因起名不当遭到歧视,如给孩子起名“希特勒”“法西斯”就有可能让孩子遭到同伴耻笑,是不恰当的。
▲瑞士漫画家泽普Zep笔下的坏小子迪德夫(左)
用动漫人物“丁丁”(Tintin)给孩子起名不会有问题,但如果起名“迪德夫”(Titeuf,瑞士漫画家泽普Zep笔下的坏小子,曾有国人称之为“法语版蜡笔小新”)就可能有争议,因为漫画中的迪德夫不但“作风有问题”,而且智商也不高,孩子起这样的名字也同样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
正如许多讨论者所言,出现“法尼奇公案”的关键,正在于“不得违背孩子利益”这条有些过于模糊。
支持“法尼奇”命名者可以说这个名字无任何贬义,不违背孩子利益,而反对者则可以说这个名字“既刺眼又古怪”,会让孩子以后在小伙伴中显得与众不同,“有因此被孤立和歧视的可能性”。
如果“法尼奇裁决”出现在英国或美国,因为当地实行案例法,这个裁决会成为以后类似争议的标准案例。
但法国是大陆法系,贝尔纳父母即便输掉这场官司,只要法律中继续存在上述模棱两可的条文,就会不断有新的“法尼奇”挑战“必也正乎名”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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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 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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