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安全“童”行!临近国庆,这节交通安全课“必修”!
无论什么时候,安全意识都不能松懈!
9月27日
开展"文明交通,安全'童'行”
交通安全教育周主题活动
为学生出行再加“安全锁”
拧紧“安全弦”护航上学路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运营车安全管理
提高社会运营车驾驶员
及随车照管员的安全意识
松山湖实验小学联合松山湖交警大队
开展了社会运营车安全运行培训
及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
主要针对社会运营车辆驾驶员
及随车照管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
运营管理等内容进行培训
本次专题培训
进一步增强了社会运营车驾驶员
及随车照管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为社会运营车安全管理与运营
维护好学生的健康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
交警进校园
上好安全课
车辆大检查
撑好安全伞
讲座结束后李建棉副中队长一行人进行社会运营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检查组对社会运营车运行、车况等进行检查并对社会运营车年审情况驾驶员驾驶资质、车辆设备情况进行重点查验确保所有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符合运行标准
安全贴士01步行安全
过马路要遵守信号灯,牢记“一停二看三通过”,使用过街设施和人行横道过街。不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不翻越护栏,不随意横过马路。
02车辆有盲区
因年龄较小的孩子身形矮小,平时在玩耍时常呈坐、卧姿态,不易引起机动车驾驶员注意。
家长们应教育孩子不要在停放的车辆周围玩耍,以免车辆突然启动或是开门;要做到不在车前跑,不在车后留,不在车边站,不在路上玩。
乘坐轿车时不要坐在副驾驶座上,身高不足1.4米的小朋友要坐在后排安全座椅上,身高超过1.4米的大孩子坐在后排并系好安全带。
切勿让孩子将身体伸出天窗外,在下车时,要等爸爸妈妈下车给你打开车门。
04遵守交通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出品:松山湖融媒体中心
来源:松湖实小、东莞慧教育
编辑:欧阳泳琪
审校:莫楚乔、林倩萍
想了解更多松山湖资讯
记得联系小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