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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开展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粤文旅非遗〔2022〕66 号)文件精神,我市正积极开展非遗工坊遴选认定工作。应相关工作要求,现特面向松山湖全园区开展非遗工坊认定信息登记及典型案例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本次非遗工坊的认定以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为重点,依托各类非遗代表性项目,帮助本地区人群学习传统技艺,提高内生动力,促进就业增收,逐步建立稳定、长效的非遗工坊建设和运行机制,并随覆盖范围和覆盖人群持续扩大,促进我市非遗保护传承全面融入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充分应用现有政策积极支持非遗工坊建设。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做好非遗工坊建设,支持开展人员培训、生产销售、宣传推广等工作,促进非遗保护传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劳务品牌培育,发挥吸纳带动就业作用。乡村振兴部门要将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非遗工坊录入镇级乡村振兴项目库,给予相应支持。
二、信息报送方式请符合要求的工坊于2022年11月3日前填写《2022年度非遗工坊认定信息登记表》(附件3)与《非遗工坊典型案例申报表》(附件4,案例材料2000字内),将电子版发送至松山湖文广中心工作人员邮箱1150094088@qq.com。联系电话:22890746(黄家敏、周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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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
1、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
2、广东省非遗工坊认定与管理工作指引
3、2022年度非遗工坊认定信息登记表
4、非遗工坊典型案例申报表
出品:松山湖融媒体中心
编辑:欧阳泳琪
审校:莫楚乔、林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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