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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医保发出最新提醒!大家记得做这件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东莞市全面启动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为避免因错过缴费而影响正常享受年度医保待遇请大家留意集中缴费时间尽快参保一、2023年度集中缴费期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
二、缴费标准497元/人·年
三、参保对象和缴费渠道
四、集中期内缴费如何追溯待遇于2023年3月(含)前按年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参保人,可以从2023年1月起追溯医疗待遇。
操作如下
2、因病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的(含生育住院,下同),出院时个人先垫付住院费用,待完成缴费后回住院医院办理报销;
3、因病在市外定点医院住院的,出院时个人先垫付住院费用,待完成缴费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4、在选定的产检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产检费用,由个人先垫付,待完成缴费后回就医医院办理报销。在非选定的产检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产检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出品:松山湖融媒体中心
来源:东莞医保
编辑:林倩萍
审校:莫楚乔、欧阳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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