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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凶宅,都让谁住了?光北京就有3000套

2017-11-02 郝帕 凤凰WEEKLY

 文|郝帕 编辑|金快乐


北京有近3000套凶宅,香港则超过3000套,广州和上海也分别有数千套凶宅,其他城市想必也不会少。


当夜深人静,你一个人坐在家里,吃饱了撑着的时候。是否曾有那么一个瞬间,一个可怕的念头在脑中一闪而过——

 

“我现在住的房子,之前住的是谁,有没有可能死过人?是个凶宅?”

 

没个几千套凶宅

好意思管自己叫一线城市?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据某大型房产中介的数据库系统显示,仅北京一地的凶宅数量就达到了近3000之多,其中又以朝阳区较多。香港的统计更为全面,精确到了个位数,而总数已超过3000套。


广州和上海分别也有数千套这样的凶宅。南京市的房产中介也建立了这样的凶宅档案。系统中还都给编了序号,价格往往较为低廉。


凶宅一般指屋中曾发生过他杀、自杀或其他非自然死亡事件的住宅。如今已成为房产市场中不可忽视的部分。



许多买家和租客,就在不知情的状态下住进了这样的房子里。

 

据新闻报道,黑龙江哈尔滨一名女大学毕业生跟友人合租该市一个房屋,她入住后发现卧室内传出阵阵恶臭并且一直没消散。


在一次偶然机会下,她发现跟自己签租约的男子原来是假房东,报警后更惊讶发现该出租房竟是凶宅。于是赶紧搬离。

 

2014年在北京买房的李先生是另一个倒霉鬼,他花费268万元购买了周先生的一套房子,随即办了房屋过户手续。买房后,李先生从邻居议论中得知,该房内是典型的“凶宅”。


在某大型房产中介的凶宅数据信息库中,李先生发现原房主周先生的儿子曾在该房中病故,其妻子也曾在该房中上吊自杀。

 

李先生不由地恼火,毕竟住进凶宅,对于很多人来说,还是挺瘆人的一件事。他认为周先生及房产中介故意隐瞒真实情,属于欺诈行为,故诉请法院判令解除合同,退还房款还要赔偿损失。


类似李先生这种被坑的倒霉鬼还有不少。尤其,还有不少是小两口兴高采烈买了婚房,不幸中标,很多人心理阴影面积估计得三室两厅了。

 

在各种中介和原房主的隐瞒中,不少“中标的”买房人是从邻居处得知凶宅这样惊人的消息。也有这样的新闻案例,一位新买房的人刚入住,为了想和邻居搞好关系,于是便敲门打招呼或者拜访,可是邻居总是各种理由闭门不见。最后疑惑的新房房主几下打听,才发现自己现在居住的正是“凶宅”。


出租房屋,中介一般不透露是“凶宅”

 

某大型房地产中介机构,最早在2014年,已在北京建立有“凶宅”数据库,随之,上海、广州的凶宅数据库也悄然上线。据报道,在这家公司的凶宅信息平台,内部员工输入小区的名字,便会检索出该小区内统计在册的凶宅信息。信息列表中,凶宅被一一编号,具体位置也有详细显示。

 

此外,除去基本信息,关于原屋主的各类死亡信息也被列出,最恐怖的内容是事件性质和对事件的详细描述,还附上当时的新闻链接,如不幸其中还展示了血淋淋的现场,心理承受能力差一点的买家得吓破胆。由于这些凶宅数据库内及一些房主的隐私,所以不会对外开放。



还有一些凶宅房产被中介公司从房主那里收走,签期一般较长,进行一系列刷白、装修,就会又以崭新的面貌再进行出租,据某大型中介机构内部人员透露,“如果要销售,肯定得跟买主说,如果是出租,一般不讲是‘凶宅’”。

 

这些凶宅往往被当作合租房出租。民间迷信认为,多几个年轻人,尤其是男性,一起住在里面,或许能冲冲凶宅的“阴气”。



就像死过人的学生宿舍一样,虽然校园传说一个比一个恐怖,但这些宿舍往往不会彻底空置,总有学生得住进去。老生不行,就留给新生住。

 


当然,也有人相信只要胸怀正能量,就不必害怕凶宅。



一不小心买到凶宅怎么办?


“凶宅”,作为一种民间说法,并非一个法律概念,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在中国内地,如果卖房者刻意隐瞒“凶宅”事实,会被视为隐瞒重大信息,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可以起诉让卖家退钱赔偿,或申请撤销合同。


为了避免诉讼纠纷的麻烦,在买房子之前应该尽可能从多方面了解房屋信息。不能只听卖方、中介的一家之言。


最好亲自走访房屋所在的楼层、小区,和周边的邻居多聊聊天。


还有一种办法。如果购房者实在没有时间对房屋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也无法完全相信卖方和中介提供的信息。那么,可以在购房合同中增加对“凶宅”的约定条款,提前约定纠纷的解决途径、赔偿方式等,一旦发生纠纷就可以得到有效解决和赔偿。

 

房价太高,便宜的凶宅不够抢

 

通常凶宅比同地段房屋便宜20%—30%,尽管如此,凶宅依旧很难转手出售,大多数人有所顾忌,但也有人因其价格低廉,而愿意购买。

 


血腥暴力的香港电影《维多利亚壹号》中,女主人公郑丽嫦一家居住在狭小的唐楼里,她的梦想全部梦想就是有一所自己的房子。于是她拼命工作,干着多份兼职,甚至铤而走险,偷卖公司资料,几经艰苦才付了订金。

 

2007年,香港楼市疯狂颷升,业主忽然涨价。郑苦苦哀求,也不得要领,她向男友借钱,却被拒绝。她这才意识到,无论怎努力赚钱,也赶不上楼市。



最终,她想到一个“绝佳”的办法,开始了她的连环疯狂杀人,连杀11人。把楼盘变成凶宅,价格暴跌,这样她就能买得起了。



去年热门日剧《卖房子的女人》中有一个售卖“凶宅”的案例。女主顶着主角光环出于职业道德,明确告知买方这是个凶宅,但是老夫妻觉得价格太实惠了,还是忍不住表示要去看看。最后在女主描述杀人现场时老两口被吓傻。

 


房子最终卖给了一位护士,人家天天面对生死,才没那么忌讳。

 


由于房源紧缺、房价飙升,近年来,原本不愿住凶宅的房客也渐渐动了心思。也催生了不少抱着想从中捡漏的心态,低价收购凶宅的人。他们购买凶宅后,会再以低廉的价格出租。

 

香港和台湾还出现了实时更新的凶宅网。一方面,投机客可以来观望购买,另一方面,普通买房的人也会来查看,以避免买到凶宅。赫然血红色的古宅照片,和处理过的字体,看上去不禁让人打了个冷战。



另一个收录凶宅信息的网站是香港地产网,截至目前为止,该网站已经收录了3443条凶宅信息。令人汗毛乱颤的是,该网站对死亡原因的记录更加详细。

 


讲究风水的香港人,对于死过人的房子唯恐避之不及。但是,同时知道寸土寸金,懂得生财之道的香港人也最先在这块做起了生意。所以香港的凶宅市场较早就成熟和火爆。

 

香港不乏愿意租住凶宅的人,比如不信风水的内地学生;比如本地的天主教徒,他们相信死者魂归天堂,而非阴魂不散地在自己死过的房子里;再比如一些外国人和无神论者,人家不care这些。

 

女星梁咏琪的妈妈也是个不在意这些的香港人。她曾经毅然以1500万买下了一座凶宅。这座凶宅里曾发生过弑母凶杀案,杀人者提起菜刀冲进母亲睡房挥刀斩母,其母头颈部连中数十刀后血流成河当场死亡。

 

投资专家们还会上电视节目,介绍购买凶宅的一些注意事项,比如,发生火灾的不买,火灾楼都是上过新闻的,知名度太高了;死两个人以上的不买,因为要安排超度,人多难度也会加大;还有就是尽量不要见血等等。

 


在中国内地,同样不乏凶宅买家。

 


“没钱买房结婚,求购超低价凶宅。”


南京就有一市民曾在网上发帖称想买便宜的凶宅。2011年,南京365地产网二手房频道公布了一条房源消息,“地铁3号线旁3房超低价凶宅”。


根据消息,这套房子三房两厅一卫,116平方米,总价55万,注明是房主净得价。


这样一算,该房源单价仅4000多元/平方米。而2011年该小区均价已超过8000元/平方米,这套“凶宅”比市场价便宜了五十多万,几乎只有市场价的一半。这条消息公布不久后,凶宅就被一位投资人买走。


有几类人是凶宅市场上的常客,比如看惯生死的医生和警察、学区需求者、投资客,部分被低价所吸引的刚需人群。



当多数人对凶宅避之不及的时候,还有一些人欲求一套便宜的凶宅而不可得。



这些潜在的凶宅刚需买家,未必真的胆子大,但应该是真的穷。在房价高企的今天,凶宅确实为解决住房问题另辟了一条蹊径。



至于,到了真住进去的时候该怎么办,恐怕只能努力说服自己相信科学了。



这篇文章写得我心惊胆战,我的同事李铁柱路过,瞅了一眼,开心地说:“我靠,太好了!我终于看到自己买房的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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