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共和国到利维坦:揭开激进运动对《美国宪法》的侵害
美国仍然是一个共和国,所有权力都来自人民,并由人民合法选举的代表来创建一个始终促进和捍卫美国人民利益的政府吗?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如果我告诉你,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只是一种幻想,华盛顿特区的大多数官僚并不真正相信代议制民主,美国总统实际上并不掌管美国的政府,您会怎么想呢?
现在美国人民应该明白,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美国经历了缓慢的政权更迭和逐渐发生的政变,美国的宪法和宪政共和国正在遭到破坏。这场内部叛乱破坏了《美国宪法》的初衷,侵蚀了美国人的自由,损害了美国人的公民自由,并使美国人开始质疑究竟是谁在真正统治美国这个国家。
之所以现在华盛顿特区乃至整个美国都被一个不合宪且非美国式的“行政国家”主宰着,是因为一场始于20世纪初的激进国家主义运动。
由伍德罗·威尔逊、赫伯特·克罗利、罗伯特·拉福莱特、西奥多·罗斯福等人领导的激进主义运动完全违背了《美国宪法》的初衷。事实上,激进主义运动的根本目的是摧毁《美国宪法》的政治和道德权威。
激进主义者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由未经选举的官僚组成,不受政治问责制约束,由这些未经选举的官僚来实际管理美国这个国家。激进主义者将全能的国家视为社会和人类的救赎,他们毫不掩饰自己的目标:“我们不必遵守《独立宣言》签署者所持的教义,”威尔逊宣称。“我们和他们一样自由地组建和解散政府。”因此,激进主义者着手解散美国共和国。
激进的国家主义者对三权分立制衡深恶痛绝,三权分立制衡是《美国宪法》的本质,也是美国人被上帝灌注的正当要求的最大保护者,因此激进的国家主义者一点一点地拆散了共和国的政治机制。在激进的国家主义者看来,权力的分散是激进的最大障碍,因此他们以“激进”的名义,着手把立法、行政、司法权力巩固在一个不合宪的行政国家身上。
激进主义者强烈反对以正当要求为基础的政府理念,拒绝接受《独立宣言》中的理想:“之所以每一个人都拥有生存、自由、实现幸福等正当要求,是因为在造物主把每一个人创造为平等的人的时候,包括这些正当要求在内的一系列正当要求已经被造物主灌注给了每一个人。只有在得到接受管理的人们的准许之后,政府才获得了正当的权力得以建立在人们中间,建立政府的目的是保卫人们的这些正当要求安全无虞。”以正当要求为基础的政府在规模和范围上过于有限,无法实现激进主义者宏伟的“激进”。
旨在保护这些正当要求的三权分立制衡制度阻碍了激进,以正当要求为基础的政府也阻碍了激进:如果每个人都要求保障和保护自己的正当要求,那么在追求激进上就不可能有效率。在激进主义者看来,国家就是一切,是一个活体,包含了其他的一切——公司、个体、个体的正当要求——并且国家为了进步,只有在国家认为把这些正当要求归还给人民对国家有利时,国家才会把这些正当要求归还给人民。
最终,激进主义者取得了胜利。他们建立了一个不合宪的行政国家,在许多方面将行政、立法、司法权力整合为一个实体。从20世纪到现在,这个主要由行政机构控制的国家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美利坚利维坦——充斥着庞大的、未经选举的官僚,他们对美国人民没有任何义务,他们在许多方面都觉得自己在统治人民。
这个不合宪的国家及其统治阶级现在是对美国人的自由和固有正当要求的最大威胁。
现在摆在美国人民面前的问题是:该如何处理这个不合宪的行政国家呢?这个不合宪的行政国家的每一个方面都与美国的建国理念和代议制民主理念背道而驰。当唐纳德·川普向这个不合宪的行政国家发出警告,即川普认为自己作为美国人民合法选举的代表,有权决定国内外政策——国会则发挥其建议和同意的作用——这个不合宪的行政国家报以猛烈的攻击,向川普及其支持者宣战。
今年夏初,美国人民在“洛珀·布莱特企业诉雷蒙迪案”中取得了重大胜利,最高法院推翻了“雪佛龙原则”。过去40年来,雪佛龙原则允许行政国家“合理解释”监管法规,而不管国会的意图如何。换句话说,官僚们可以做他们自认为最好的事情,而不管政府其他两个分支——立法分支和司法分支——告诉他们做什么。由于洛珀·布莱特案,大量监管措施和官僚机构的越权行为现在可以被撤销,以造福美国人的国家。
川普在11月获胜后应该采取更为有效的反击措施:川普应该在执政第一天就宣布将拆分这个不合宪的行政国家,下放权力,将立法权归还给《美国宪法》第一条所赋予权力的立法分支;应该在执政第一天就宣布将拆分这个不合宪的行政国家,从而排干沼泽,然后实现美国共和国的强大复兴。
延伸阅读:《美国立国原则之十九:界定和限制美国政府的权力》,《美国立国原则之十七:权力制衡机制》,《美国立国原则之十六:三权分立,天才的设计》。关键词:美国,总统,竞选,宪法,川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