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定浩:在故事的每一个地方都保持足够的耐心 | 三明治文学社作家点评
我们邀请作家、编辑,点评小作者的作品。与其说是让他们来“传授”技巧,毋宁说是为了让小作者们了解,专业写作者是怎样思考和实践的、是怎样理解写作这回事。写法千变万化,惟创作的愿望和刻苦,是相通的。
本期特约点评人,是写作者、文学批评家张定浩。
张定浩,1970年代生于安徽,毕业于复旦大学中文系,供职于《上海文化》杂志。著有文集《既见君子:过去时代的诗与人》《取瑟而歌:如何理解新诗》《爱欲与哀矜》《孟子读法》,诗集《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等。
在本期的三篇作品中,小作者都抓住了自己笔下的人物。他们可能是一个“熟悉的陌生人”,可能是生活中关系亲密的长辈,也可能是幻想中一起结伴历险的动物伙伴。孩子的故事里,藏着他们自己的个性。
《一个陌生人》
清晨,蓝色的天空泛起一缕“鱼肚白”。
弄堂是宁静的,只有零零星星的几盏灯火。
又是新的一天。
穿过狭窄的弄堂,我拉着拉杆书包,向校车车站走去。我瞄了一眼隔壁的小区,看见一个大哥哥推着自行车,戴着头盔,不紧不慢地跨上了座椅。娴熟的动作!
凛冽的寒风带走了大哥哥的身影。
今天又是很准时!我瞥了一眼手表,现在是7点01分。那个大哥哥每天都是这个时间出发的,不管是春夏秋冬,还是多么恶劣的天气。
大哥哥从我身边滑过,踩着脚蹬,优哉游哉地骑走。他的头盔是纯白色的,背包是深蓝色的,自行车是黑色的,捷安特品牌。我看着大哥哥骑走的背影:他身材健壮,加上一辆酷炫的自行车,非常引人注目。伴着他自行车“哒啦哒啦”的声音,冷清的弄堂里又多了几份情趣。大哥哥骑出了弄堂,猛地拐了个弯,才开始风驰电掣地行驶。
甚至有几次,校车司机看那个男孩,都会感叹:“这个男孩的家长是要把他培养成运动员吗?”
校车上的管理老师也说:“是呀。像一条蛇一样,速度嘎快,多少危险啊。”
我很好奇,他到底叫什么?读几年级?在哪个学校上学?学校离家里远吗?但我们没有说过一句话。
大哥哥在我二升三的暑假里搬进弄堂,住在我们小区的对面,所以并不能算是老邻居。起初,我觉得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大哥哥罢了。但不知从什么时候,我的目光就一直“锁定”在他身上,就像他是弄堂里“最靓的仔”。但也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他在弄堂里骑得很慢,一直落在我身后。
还记得有一天早上,我打开窗帘时,就发现外面下着倾盆大雨。所以妈妈今天会开车送我去校车车站。我带上雨伞,穿上了厚厚的雨鞋,做好了“不被淋湿”的准备。
我坐在暖和的汽车后座,把脸贴在车窗上。突然,那个熟悉的身影缓缓骑过。
大哥哥只穿了一件透明的塑料雨衣,看起来薄如蝉翼。他为什么不选择更加坚实的雨衣?呼啸的风吹动了梧桐树叶,吹散了一个环卫叔叔的头发,也吹起了大哥哥的雨衣。风雨交加的天气仿佛让他飞了起来,像一头勇猛的玉龙,也像电影里“乘风破浪”的正派人物。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场景会这么打动我,常常浮现在我眼前……
光阴似箭,日复一日。每天在这个时间出发的,好像也只有我们两个了。每天都是老样子,我在前面拖着书包慢慢走,他在我身后缓缓骑着自行车。
不过有这么一回,我看了看手表,已经7点03分了,他怎么还没来?一开始,我以为是他睡过头了,就探头往他小区里看。
没有身影,一丝动静都没有。
等等,是不是我的手表不对劲儿?要知道,我心目中的大哥哥就是一个钟表,他告诉我,还有4分钟校车就开了。
不会吧?
7点04分。我加快了脚步,生怕赶不上校车。但是我越走越担心。
他是有其他事情吗?还是说他生病了?他的学校今天放假吗?他今天早走了?还是学校早上放假、下午上课?
不会的,放心,不是什么大事,我努力安慰自己,先别想这个了,再说吧。
在学校里,我一直想着这件事……
然而在第二天,大哥哥又平安无事地来了。纯白色的头盔,深蓝色的背包,黑色捷安特自行车…… 没有任何差异。他这次骑着车超过了我,我看着他的背影,松了一口气。走着走着,他又落到了我后面,我忽然觉得很开心。
但我从来也没有胆子问他前一天为什么没有出现。
今年暑假,听邻居说,大哥哥秋天要去美国读书了,开学就再也见不到他了,我就要每天早上孤零零一个人走过弄堂了。
今年夏天,有的时候,我也会骑着自己的自行车缓缓地穿过弄堂……
张定浩点评:
这次的几篇文章都比较可爱,小作者们写得都比较放松。相对而言,《一个陌生人》这篇更有一点内在的章法。作者写的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就是每天早起上学遇见一个骑自行车的邻家大哥哥,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交谈或故事发生,就是日复一日的遇见,是熟悉的陌生人,这样的事情,如果换一个不太有经验的小朋友,可能两三句话就写完了,但曹晰玥写得竟然一波三折。他首先采用了一个现在时态的开头,这可以一下子把读者拉到那个情景中,去和他一起遭遇那位陌生大哥哥,并且就在这短短的几分钟相遇中,他能抓住这位大哥哥的几个特点,一是准时,二是先慢后快,并且这两个特点,在后面的叙述中都成为一种伏笔。
在现在时态的开头之后,作者精心选择了两个插叙场景,一个是雨天,他在担心中目睹大哥哥穿着透明塑料雨衣风雨无阻,另一个是有一天早上大哥哥竟然没有出现,他在担心中度过一天,直到第二天早上又遇见大哥哥熟悉的样子。这三个场景,平日的酷帅,雨天的从容,偶尔的失踪,交织在一起,让这个日复一日的相遇变得很有层次感。同时,作者还很懂得去借助他人的感叹和讲述来烘托这位陌生人。
文章最后,这陌生人依旧陌生,但自己却渐渐长大,也成为一个骑自行车缓缓穿过弄堂的大孩子,这个结尾既意外又自然,颇见功力。
《疯狂的外公》
打游戏的外公
我的外公很胖,他有154斤重,还有一个大大的啤酒肚,他总喜欢挖鼻屎,每次都会表现出挖得很用力的样子,让我感到很恶心。他很喜欢喝酒,每次吃饭时都要喝上个一两黄酒,外婆和老妈总是提醒他这样要把身体喝坏,叫他不要再喝了,可他就是不听,每次外婆一说他,他就甩两下手,很不耐烦地说:哎呀,我下次不会了。可每次都不遵守“诺言”,每顿饭都要喝酒。
我的外公还很喜欢打游戏,他最喜欢打的就是“斗地主”,有一次我回到家,见外公很认真地在看电脑,眼睛都凑到了屏幕前,便只跟他打了一声招呼,见他“嗯”了一声,就回房间写作业了。两小时后,我走出房间,见他还在看电脑,便没有打扰他,突然,他喊了一声:“飞机!”,我朝窗外看去,窗外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只黑色的鸟飞过。突然,他又喊了一声:“炸弹!”我吓得赶紧拿出一把SCAR-L突击步枪,装上消焰器。可过了一阵,我发现什么都没有,我朝他的电脑看去,原来他在斗地主。我哭笑不得,从腰间拔出左轮手枪,对着天空开了三枪,然后喊道“有恐怖袭击啊!”说完举起我的SCAR-L突击步枪一阵扫射,外公被吓了一大跳,这才反应过来。他抠了抠鼻屎,拿出来之后还看了看,我说:“你再这么恶心我就开枪了!”
“开饭了!”外婆在厨房里叫道,“来了!”爸爸妈妈坐在餐桌旁,准备吃饭,外公高兴地说:“喝酒去喽!”说完挺起啤酒肚走向酒柜,拿出一瓶黄酒,打开盖子,“吨吨吨”地喝了起来……
外公小时候
小时候,我们几个同学在冬天时经常会带一种叫做“脚炉”的取暖设备去学校,脚炉是铜做的,传热快;大的大约20公分,小的大约15公分,外面有一个提手,脚炉整体是圆溜溜的,上面有一个有很多小孔的盖子,内部是镂空的,里面烧木炭,我们就提着这个重1斤的小东西去上学。有一条小河是直通学校的,我们就在小河上面溜着去上学,有时候把脚炉放在一边,自己去溜冰。回来的时候会发现脚炉不见了,冰上还会留下一个大大的洞,脚炉在里面飘着,我们只好无可奈何地把脚炉拿出来,然后溜冰去上学,不敢再放下脚炉。
外公吓我
老家别墅旁边的公园,正在发生这样一场好玩的闹剧。“汪!汪!” “你不要过来啊!kuraw!”当时年仅三岁的我被虚拟狗叫吓得屁滚尿流,还飚了一句英文,“汪!汪!”狗叫声持续着,从角落里探出一个人影,但很快又缩回去了,我壮着胆子,抄起一把S12k霰弹枪朝那个人影小跑过去。狗叫声依然在持续,我已经跑到人影旁,确认狗叫声是“人影的主人”发出来的后,我一下子拉开了霰弹枪的保险,冲到“人影的主人”面前, "FB!Put your hands on you head!"我大喊一声,将霰弹枪对准了“人影的主人”。
“终究还是被你发现了。”
“外公?!”我缓缓地放下枪,听到自行车的声音便转过头去,远处是从菜市场买菜回来的外婆。我悄悄地把霰弹枪的枪托折起来,放到背包里,然后对外婆喊道:“外婆,外公吓我!”“是嘛?叫他过来。”外公一听见这句话,赶忙朝家里跑去,外婆登上自行车追上外公,一把揪住了他的耳朵:“走,回家算账!”“哈哈哈!”我在后面拿出散弹枪,对着天空连开十枪以示庆祝。
时隔八年,虽然我再也不会被狗叫吓到了,但是外公还是喜欢以这样的方式和我开玩笑,但他不知道的是我已再也不会被吓到了。今年放暑假,我回到靖江时又听见一阵狗叫声,我不慌不忙地拿出我的SCAR-L突击步枪,装上消焰器和瞄准镜,随后喊道:“外公,你出来吧!我知道你在那里!”狗叫声离我越来越近,居然是一条二哈!我吓得对它连开几枪,但都打偏了,我只好蹬上平衡车拼命地往前开,一直到五瑞桥才停下来。
张定浩点评:
和曹晰玥的细腻深思相比,周垚丞看来是个活泼好动的孩子,并且具有很强的场景还原能力。他善于用动作和言语来描述人,读他写的外公有身临其境之感。
写外公的这三个片断,其实有一点像写日记,第一节和第三节是写自己与外公的相处,第二节则像是一个外公口述的记录。可以看出来,作者即便是在转述外公小时候的事情,也能像在描述亲身经历一样,活灵活现,这个是很难得的文学才能。
我喜欢这个文章的结尾,小作者被狗追着,“蹬上平衡车拼命地向前开,一直到五瑞桥才停下来”,我喜欢最后突然出现的这个“五瑞桥”,没头没尾地,但具体真切,充满了一个讲故事者的自信和自由感,当然,此刻这种自信和自由或许还是不自觉的。
《雾中的森林》
一个晴朗的早上,白头翁正和野兔与蝙蝠做游戏,他们正在动物王国里,在绿毯似的草坪上玩捉迷藏。玩着玩着,野兔感到右边的草被吹得波浪起伏,同时,他们听到了风的低沉的哀叫声。“喂,这是什么呀?”已经输了的野兔注视着前面波浪似的小草,“我要去看看。”
“喂,野兔,你别跑呀,我们要先找到蝙……”站在野兔旁边的白头翁扑扇着翅膀,立刻跟着野兔,在他的上空飞翔。可没多久,白头翁与野兔都觉得自己被一股力量吸了进去。“蝠!啊,救命!这是龙卷风!”白头翁着急地说。他与野兔正快速旋转,升上天空。一阵阵风的呼啸声传过他们的耳朵,把他们的耳朵都要震聋了。
“什么风?”野兔问。
“龙卷……”白头翁还没说完,他就觉得自己好像慢慢昏了过去……
经过了半个世纪之后,龙卷风渐渐平息了下来,把他们送到了一个神秘的地方。“野兔,你还好吗?”白头翁苏醒过来后,忙着找野兔,野兔正四脚朝天,躺在白头翁旁边。
“蝙蝠在哪儿?”
“蝙蝠……”野兔背过身去,仔细打量了一阵。这时,你能看见野免的全貌。他的身体都是米色的,只有肚子和耳朵正面是白色的,屁股上有一块大红斑,这是他最显眼的标志。“我听见蝙蝠拍打翅膀的声音了!往右边走!”野兔跑啊,唱跑啊,白头翁飞啊,飞啊,终于在一块大石头上找到了蝙蝠。蝙蝠的全身都是黑色的,黑到你绝对找不到他的眼睛在哪儿。“伙伴们,我刚才经历了一场有趣的龙卷风,真是太刺激……”蝙蝠高兴地说。
“嘘!我问你,这是哪儿?”白头翁小声告诉蝙蝠。“这地方真是奇怪啊!许多雪白色的小球铺成了一长条凹凸不平的地。周围还有用它们堆成的山峰,三个伙伴就在一个盆地里”。“我们的动物王国呢?”野兔叫道,“救命呀!谁来帮帮我们呀!”
“谁来帮帮我们呀……谁来帮帮我们呀……”听到的只是一阵阵的回声。
“不要太冲动,朋友。”蝙蝠瞥了他一眼,说,“回声也不能救你出去。要不我和白头翁带你飞过去?”
“可这山太高了,我们没法飞过去。”白头翁一脸遗憾。
“要不我来刨个洞吧。”野兔说着奔向最前面的那座山,可一转眼又退了回去,“呕!它有一股刺鼻难闻的味道,我不能刨洞了”。
“谁说的?往地底下刨呗!这个笨蛋。”白头翁说。野兔只好按白头翁说的办。他用脚和爪子往地下钻,一边钻一边蹬出那些小球。“啊,土壤!肥沃的土壤!”野兔叫道。他继续刨,直到刨到另一头为止。他让大伙儿走出了这个盆地。我们知道,那些白色小球叫“樟脑丸”,是用来驱虫的。但他们就一点儿也不知道“樟脑丸”了。
三个小伙伴快乐地,一蹦一跳地走啊,走啊。“小心!”蝙蝠说。他们来到了另一个地方。
“醉了,这又是哪儿?”野兔问。
“毒蛇!嘶……”蝙蝠要吓唬野兔。
“还有一条河!毒蛇们躺在河上!这下完蛋了!我们不能回到动物王国了。你们带我飞过去吧。蝙蝠,你用毒牙吸引它们的注意力。白头翁,你带我飞过去。”野兔着急地说。
他们仨开始行动了。蝙蝠差点儿就被毒蛇吃掉。但幸好,他们还是安然无恙地过了这一关。“感谢幸运女神的眷顾!”蝙蝠说,“或许还有第三关在等着我们呢!”
蝙蝠真是个颈言家!他们走了几里路,就觉得下面有什么异常。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深坑!“啊!悬崖!”野兔叫道。“嘿嘿,我就说有下一关在等着我们呢!”
“蝙蝠,你真是个预言家!”白头翁与野兔连连赞叹。下面是一个大坑,坑里有迷茫飘渺的雾。茫茫大雾把下面的景物都挡住了,就像一个深碗里放着干冰。“我们怎么下去呀?”蝙蝠问。忽然,他想了一个方法。“超声波!”
蝙蝠对着下面“哇啦啦啦”叫,叫了一阵子后,蝙蝠说:“下面有许多长满了刺的东西,我们要小心。”于是三个小伙伴小心翼翼地飞了下去。突然:“啊!小心!”只见一只手从茫茫大雾里伸了出来,要把他们抓走!突然好多好多手像快进版的植物一样,也从雾里伸了出来。
“怎么办?”蝙蝠说。“哎,我有个好主意!”白头翁叫道,“你们按我说的办!”
等到他们到最底时,白头翁喊:“野兔,开始挖洞!”野免就以光速挖了条长长的通道。“蝙蝠,用超声被探路!”蝙蝠就开始“哇啦哇啦”叫。“不!”野兔叫道。从洞里也伸出一只手,要把他们抓走。“我发现一种蜘蛛网似的,密密麻麻的东西。”蝙蝠说。
“快,把它用毒牙咬断!”蝙蝠来不及多想,就把它咬掉了。那伸进洞里的手顿时像瘪了的气球一样,瘫倒在洞里了。蝙蝠继续咬着那密密麻麻的东西。终于,半个世纪之后,他们终于把那些长满了刺的东西打败了,并冲出了茫茫大雾。“草坪!可爱的动物王国!多亏了你,白头翁。”蝙蝠笑着说。
“呀吼!”三个小伙伴欢呼雀跃,“我们成功啦!”
张定浩点评:
袁亦凡这篇文章的题目,让我想起有一个很有名的绘本,叫《雾中的刺猬》,讲森林中的小刺猬夜里带着覆盆子果酱出门去找森林另一头的小熊数星星的故事,它在雾中迷路了,遇到了各种危险,和友爱。不过,袁亦凡的开头倒是更像《绿野仙踪》的开头,一阵龙卷风带来的返乡之旅。
这篇文章要表扬的,是小作者在虚构故事上做出的努力,并且主要采取对话来推进故事,这是很困难的,即便很多成年小说家也未必能做得很好。三个小伙伴被龙卷风带上天空那一段写得很精彩,白头翁和野兔在空中还能简短地交谈一下。不过,后来三个小伙伴的历险记,似乎有一点不够细腻,感觉作者写到这时候有点着急了,一方面不知道该怎么把故事编下去,另一方面又想着赶紧结束,所以就失去了开头的从容,情节也变得有点混乱、虎头蛇尾和经不起推敲。
不过,我觉得亦凡也不用气馁,因为你遇到的问题也是每一个成熟小说家都必然会遭遇的问题,在如何令一个看似精彩的故事顺利收场的环节上,他们很多时候做得也和你一样糟糕。这里面可能最重要的经验,就是要让自己学会耐心,不仅在开头耐心,也要在故事的每一个地方都保持足够的耐心,始终和自己笔下的人物站在此时此刻的境遇里,慢慢等待即将发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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