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德公告 | 香港最新监管动态:证监会2021年第二季季度报告 – 近期执法行动及监管优化措施摘要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下文简称“证监会”)于2021年8月17日发布了2021年第二季季度报告(扫描下方二维码可下载报告),当中阐述其 2021年4月至6月期间的主要监管动态,令读者可更深入地了解最新执法趋势。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
有关证监会2021年第二季季度报告中所提及的主要执法趋势及范畴,现摘录于以下各表及各节。
近期执法行动摘要
市场失当行为 | ||
公司/ 人士 | 违规事项 | 刑罚 |
中国医疗网络有限公司(及其六名前任和现任董事) | 没有在合理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披露内幕消息。 |
|
郑则锷(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前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兼公司秘书) | 就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股份进行内幕交易。 |
|
姚海鹰及王岚(亚洲电信媒体有限公司前行政人员) | 就亚洲电信媒体有限公司股份进行内幕交易。 |
|
黄伟光、李嘉渝及植浩然(联洲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前董事) | 在致使或准许联洲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多家附属公司订立非真正商业交易的交易之前,没有作出妥善查询及进行适当的尽职审查。 |
|
林苏鹏(中国安芯控股有限公司前董事) | 没有确认公司的财务状况,导致现金状况被大幅夸大。 |
|
内部监控缺失 | ||
公司/ 人士 | 违规事项 | 刑罚 |
德意志证券亚洲有限公司 | 向主要经纪业务客户发出错误结单和延误向证监会汇报其缺失。 | 罚款:245万港元。 |
颖翔证券有限公司 | 没有勤勉尽责地监督一名客户主任和设立充足且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以侦查及防止未经授权的活动,以及确保客户的交易指示较其雇员的交易指示获得优先处理。 | 罚款:150万港元。 |
中庸资本有限公司 | 没有确保就其管理的一项集体投资计划所编制的淡仓报告准确且符合《证券及期货(淡仓申报)规则》的规定。 | 罚款:105万港元。 |
证监会近期执法行动的主要趋势
证监会继续非常积极地采取执法行动。其中,以下各项执法行动较去年同期有上升趋势:
展开的查讯数目上升(根据第179及181条展开的查讯及根据第182条发出的指示而作出的正式查讯或提供文件及纪录的要求大幅增加了50-100%);
已展开的调查数目(由33宗增加至62宗 – 增幅为87.9%);
已提出的刑事控罪数目(由3宗增加至18宗 – 增幅为500%);
已发出的建议纪律行动通知书数目(由4宗增加至10宗 – 增幅为150%);及
已执行搜查令的数目(由2宗增加至20宗 – 增幅为900%)。
证监会亦针对持牌机构进行了71次现场视察,以查核该等机构遵守适用监管规定的情况。在现场视察中所发现的245宗违规个案之中,大约有70%违规个案涉及违反《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未有遵守打击洗钱指引或内部监控不足。
证监会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合作落实措施,优化不同范畴的监管制度,尤其是涉及胜任能力框架及上市监管的措施。以下为各项措施摘要:
1. 胜任能力框架
证监会就中介人及个人从业员的胜任能力框架发布了经修订的《胜任能力的指引》、《持续培训的指引》及《适当人选的指引》。该等经修订的指引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2. 主板盈利规定
证监会与联交所合作,就调高在主板进行新股上市的最低盈利规定进行咨询。新的盈利要求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3. 涉及新股上市的失当行为
证监会与联交所发表联合声明,说明若有预警迹象显示没有足够投资者真正对上市申请感兴趣,监管机构会加强审查工作,以打击涉及新股上市的失当和不当行为。
4. 联交所的纪律处分权力及制裁
依照证监会的建议,联交所于2021年7月3日就加强其纪律处分权力及制裁实施了新规则。新规则加强联交所就失当行为和违规情况向董事及其他人士追究责任的能力。
与其他执法机关及机构合作
证监会与其他执法机关密切合作,包括于2021年4月与香港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对一个涉嫌进行“唱高散货”市场操纵计划并干犯欺诈罪的集团,采取联合行动,突击搜查涉案公司及人士的办事处及私人住所,促成警方以涉嫌干犯串谋诈骗罪拘捕相关高层人员,指他们盗用公款超过1,900万港元。
证监会也继续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跨境执法合作,并于2021年6月就加强执法举行了执法合作高层会议。讨论议题主要涉及:
高优先级案件的合作安排;
具体执法合作机制的调整;及
执法信息分享、执法人员的交流培训以及內地新修订、以保障投资者集体利益的《证券法》所规定的证券纠纷诉讼代表人机制。
结论
从上述证监会2021年第二季季度报告中所提及的近期执法行动、数据及监管优化措施的摘要可见,证监会继续采用前置式监管方针,集中处理"具有高度影响力"的案件。证监会也持续致力积极采取措施优化监管框架,以应付瞬息万变的金融制度。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及持牌人士及持牌机构应时刻保持警惕,确保就以下各项落实有效措施:
密切监察其遵守适用的监管规定的情况;
巩固内部监控及制度;及
维持妥善备存纪录的习惯,并且就合规事宜持续提供员工培训。
这将会确保有关人士在遇上任何监管审查时能准备妥当,并可迅速且可信地作出应对。
如果您对此客户简讯有任何问题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以下作者或与您经常合作的礼德律师。
陈仲敏(Stephanie Chan)
礼德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
合伙人
直线电话:+852 2507 9889
邮箱:stephanie.chan@reedsmith.com
邓沛沺(Adrian Tang)
礼德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
律师
直线电话:+852 2507 9840
邮箱:adrian.tang@reedsmith.com
王璐瑶(Louisa Wong)
礼德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
律师
直线电话:+852 2507 9449
邮箱:louisa.wong@reedsmith.com
推荐阅读
礼德公告 | 在香港及新加坡追查及冻结加密货币——您应知道的重点概述
礼德公告 |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发布美元LIBOR向SOFR过渡分阶段实施计划
礼德公告 | 如何确保员工离职后的公司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