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礼德公告 | 为申请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牌照做好准备的须知

ReedSmith礼德 ReedSmith礼德
2024-08-25

概览


2023年6月1日(星期四),香港最新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制度正式生效。礼德正为多个有意在新监管制度下申请发牌的平台提供服务。根据我们的经验,申请人需要理解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在香港会受到高度监管,而且在管理人员资格与能力、管治与内部监控、虚拟资产(虚拟资产)的纳入与托管、市场监督与报告等方面均需遵守严格规定。

本文中,我们将带您概览监管机构的最新结论,并为您解答交易所在香港申请牌照时最常提出的五个实际问题


指引:框架的最后一环


2023年5月25日,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刊登了《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指引),当中反映了广泛业者的咨询意见1,并且为若干关键问题给出期待已久的答案,为监管框架填上最后一环:



申请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牌照的五个常见问题


监管制度非常严格全面,同时有大量资讯需要消化。我们客户经常提问的问题可分为以下五个范畴,希望我们的解答能助您了解新法规的要求。


1. 牌照申请基本须知:一个或是两个牌照?申请时间?


实际上现时有两个监管制度并行: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1类和第7类牌照与香港法例第615章《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打击洗钱条例》)项下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牌照。至于只需申请一个牌照或需要申请两个牌照,则视乎您的业务模式与未来计划。


申领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牌照后,您可提供非证券型虚拟资产服务,而申领第1类和第7类牌照后,您则可提供证券交易与自动化交易服务。


您可能会问,如果无意提供证券型代币买卖,那么为何需要申领第1类及第7类牌照呢?然而需留意的是,虚拟资产的条款和特点可能随时间而演变,某一虚拟资产的分类或会由非证券型代币变为证券型代币(反之亦然)。因此,如果不想冒险在没有持牌的情况下却进行了需要第1类及第7类牌照的持牌活动,或想可灵活弹性地扩充业务,您应仔细考虑双重牌照申请,尤其是证监会已提供简化申请程序。我们预料证监会将会监察并处罚未经发牌的虚拟资产活动,因此谨慎一点亦不为过。


时间方面,证监会并无在申请批核时间上许下任何承诺,有关申请亦暂无往绩记录可参,因此无从知道证监会需要多少时间来考虑申请。一般而言,我们建议客户连同所有必要资料与文件一并提交完整的申请(这步骤本身可能已需时),并准备接受证监会几轮主要有关投资者保护、风险管理和安全等重大监管问题的提问。 


2. 工作人员:团队需要的人才


客户经常提问,工作人员是否需要常驻香港。实际答案是需要的,您需要有些常驻香港的关键人员,例如最少一名6负责人员(负责人)必须通常居住香港7。此外,您需要委任一名常驻香港的投诉主任并有一名本地紧急联络人8。如果您亦在其他辖区运营业务,我们相信其他工作人员在海外工作应有一定的灵活性。


另外,您需要确保您的高级管理层具备必要资历及经验。例如,两名负责人9应具备至少3年的行业经验与2年的管理经验(除其他资历外),当中至少其中一名必须为参与或监管各项受规管活动或虚拟资产服务的执行董事。我们的客户曾表达忧虑,担心不容易找到兼备金融经验与技术能力的人才。证监会表示将务实评估人选的经验10。 


还有,您需要为以下范畴委任核心职能主管(核心职能主管11(i)整体管理监督;(ii)主要业务;(iii)运营监控与审查;(iv)风险管理;(v)财务与会计;(vi)资讯科技;(vii)合规;以及(viii)打击洗钱/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虽然并无明文规定核心职能主管需居住香港,但我们建议客户一些核心职能主管需常驻香港,以便有效履行其职责。


3. 本地处所:您需要香港处所吗?


尽管证监会并无清晰界定持牌公司必须在哪里运营业务,您在香港需要拥有非住宅处所作其官方供备存纪录处所12,并须在申请之时准备好平面图13。诚如前文所述,您需要有一些常驻香港的工作人员,因此若无香港处所的话您将难以负责任和有效地运作。


如有意使用共享办公室,您需要确保该办公室能满足若干要求,例如办公区应为安全和可妥善分隔的,并且可以上锁及只供阁下使用,以防范未经授权的资料存取或资料泄露。您的办公设备与电子通讯系统亦应安装于安全、只有您的员工可进入的上锁区域14


4. 公司与运营架构:如何运营业务


证监会并无规定公司申请人本身必须为本地注册成立。如果您决定以外国公司身份提出申请,您需要在香港注册为非香港公司15


证监会将要求您提交有关大股东及/或最终拥有人16的若干资料17,您需要提交公司持股图并详述有关资料。


证监会非常看重客户资产保障。运营上,您应拥有本地注册的全资关联实体以信托方式持有客户资产18。客户款项(一般法定货币)应存放于本地银行19。对于以线下钱包储存的客户虚拟资产20,种子及私人密钥均应在香港安全地储存21。  


提出申请时,您需要建立多项政策、程序和控制措施并提交予证监会22,包括(至少)概述您的管理层与管治架构、业务与运营单位和关键人力资源、核心职能主管与各自的汇报途径的组织结构图;运营流程图、托管安排、了解你的客户和打击洗钱/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程序、交易周期以及市场监督。您亦需要就评估您的政策与程序的设计效能提交第1期外部评估员报告,以及就您公司的财政与开支提交12个月的预测。在获得原则上核准后,您亦需要提交第2期报告。


当然,运营持牌实体不单止需要遵从程序与审阅报告。您(尤其是负责人与核心职能主管)需要做好准备在证监会规定了广泛原则的领域中作出判断。例如,您需要采取一切合理步骤,以确保有关虚拟资产产品的资料并非虚假、偏颇、具误导性或具欺骗成分。您需要采取怎样的合理步骤,将取决于您的客户群、提供的虚拟资产产品、虚拟资产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等。   


5. 顾问:您应寻求协助的对象


获证监会发牌是您作为持牌实体之旅的开端。展望将来,您需要专业顾问助您在香港运营虚拟资产交易所业务。该团队应包括:


  • 会计师和审计师(有最低的财务资源规定,以及提交月报表和年报表的规定23);

  • 银行家(您应在申请获批前已在香港开立银行户口,包括至少一个全资关联实体的独立信托账户,用于存放客户款项24);

  • 保险公司(经咨询后,证监会放宽了要求– 您应安排结合以第三方保险、以信托方式拨出的资金或虚拟资产、及/或由香港银行提供的银行担保,为50%以线下方式储存的客户虚拟资产以及100%以线上或其他方式储存的客户虚拟资产25的潜在损失提供保障);

  • 系统稽查人员(至少需要由合资格的独立专业人员每年进行技术稽查26); 

  • 最后但非常重要:法律顾问助您轻松应对复杂的法律规定,以及符合证监会的监管要求。


结论


最新的监管架构在香港及海外均引起热烈兴趣,很多业者都正考虑向证监会提交申请。申请人应明白,他们需要投放充足时间及资源,并且需要经验充足的法律顾问来为他们的申请程序领航,与其他专业顾问沟通以及与证监会联络。


Reference

1. 于2023年2月20日发布。礼德已密切监测指引的咨询过程,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

2. 即其已获纳入由至少两个不同指数提供者所推出的至少两个获接纳的指数当由的虚拟资产。

3. 涵盖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管治、披露以及代币纳入尽职审查等。证监会将会加强教育工作。

4. 获许某些临时措施。证监会将发布常见问题。

5. 转帐规则指《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适用于持牌法团及获证监会发牌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第12.11.5至12.11.24段所载有关与某机构的虚拟资产转帐往来的规定。根据转帐规则,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i)在以汇款机构身分行事时,须取得、持有及立即且安全地向收款机构提交有关汇款人及收款人的所需资料;及(ii)在以收款机构身分行事时,须向收款机构取得及持有所需资料。

6. 至少两名负责人之中

7. 《打击洗钱条例》第53ZRO(1)(c)节

8. 牌照申请 –公司第3.1 及3.2节(表格VA 1U)(表格VA)

9. 应负责监督系统与技术的设计、开发、实施和维护(首席技术官或首席信息官)。

10. 指引第3节

11. 尽管此等职能中有些可由同一人担任,您应将关键职能分开以避免利益冲突。

12.《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30节;《打击洗钱条例》 第53ZRR节

13. 表格VA第2.13节

14. 表格VA第2.4-2.12节

15. 《打击洗钱条例》第53ZRK(3)节

16. 在高持股水平,分别指10%和25%股本/投票权,完整定义请见《证券及期货条例》附表1第6部第6节与《打击洗钱条例》 第53ZR节

17. 表格VA第6节

18. 指引第10.1节

19. 指引第10.11(a)节

20. 指引第10.6(c)节,当中规定98%的客户虚拟资产应以线下方式储存,如硬件安全模组(HSM)线下方式储存

21. 指引第10.8(e)节

22. 表格VA第9节

23. 指引第6节

24. 表格VA第14节

25. 指引第10.22节

26. 指引第12.7节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英文版文章。


如有您对本文有任何疑问或希望进一步讨论您的业务需要,欢迎联系如下本文作者或您惯常合作的礼德律师。


本文作者

黄紫玲(Jill Wong)

礼德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

合伙人

直线电话:+852 2507 9881

jill.wong@reedsmith.com

Matthew Townsend(马修)

礼德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注册外地律师

+852 2507 9728

matthew.townsend@reedsmith.com

杜朗然(Teddy To

礼德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

律师

直线电话: +852 2507 9703

teddy.to@reedsmith.com

推荐阅读

礼德新闻 | 礼德委任合伙人加入香港办事处,亚洲监管业务团队再添菁英

礼德公告 |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扩展适用至航运业:对航运金融监管的影响

礼德公告 | 香港交易所启动“互换通”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ReedSmith礼德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