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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我们在行动(三十二)︱市生态环境局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生态遂宁 2021-04-16



按照《遂宁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生态环境执法的通知》要求,3月3日,遂宁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对蓬溪县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点位进行了环境监管执法。


当前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当日,执法人员对蓬溪县垃圾填埋场的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环境应急预案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处理场污水总排口在排水。执法人员要求,业主单位和运维公司要加强维护,保障渗滤液处理单元正常运行;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增加在线监控设备比对频次,确保数据准确;要加强排水期间出水水质的自行监测,做到规范处置渗滤液,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执法人员还对蓬溪县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在线监控了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检查了环境应急预案、记录台帐、加药情况、疫情期间出水口监测报告等。


执法人员要求,污水处理厂要做到规范化处理,确保水质达标排放。



信息来源:梁晓辉

采编:郭兰
审核:高欣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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