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观音湖究竟能不能游泳?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市民释疑→
遂宁观音湖是我市集绿色、生态、文化、经济、品牌为一体的滨水观光中心、绿色生态走廊。近年来,我市狠抓观音湖环境保护、生态治理、安全保障工作,观音湖库区(岸线)禁钓禁泳集中整治行动已经全面展开。
▲风景宜人、水域生态良好的遂宁观音湖。刘昌松/摄
而此项整治工作
却遇到了部分游泳爱好者的不理解
对此
市城管执法局、市司法局
相关负责人现场释疑
一起来看看↓↓
记者问:在观音湖库区(岸线)钓鱼和游泳,存在哪些方面的安全隐患和影响呢?
市城管执法局综合督导科科长孟文斌:在观音湖库区(岸线)钓鱼和游泳,不仅影响观音湖的环境和城市形象,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湖中的鱼类对改善水质和环境有重要的作用,但因垂钓行为逐渐增多,鱼类大量流失,同时钓鱼的鱼饵、铅坠等物质掉入水体,也会造成水体富氧化严重。不仅如此,钓鱼甩钩也威胁着路人的安全,鱼钩钩到游客的头发和衣服的情况时有发生,而钓鱼者在岸边留下的饵料也存在一定的污染,特别是在夏季,不仅发霉发臭,还特别难清理。
湖内水域深浅不一,湖滩尖石扎脚,地势复杂并伴有暗流,游泳者下水一旦出现突发状况,也很难得到及时救治。
记者问:为何要开展观音湖库区(岸线)禁钓禁泳集中整治行动?
市城管执法局综合督导科科长孟文斌:首先,《遂宁市观音湖保护条例》《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明文禁止在观音湖库区(岸线)钓鱼游泳。
其次,为了切实加强观音湖保护管理,防治生态环境污染,促进遂宁城市绿色、生态和可持续发展,根据《遂宁市观音湖管理条例》和《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规定,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由市城管委办公室、市城管执法局共同制定了《遂宁市观音湖库区(岸线)禁钓禁泳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且报经了市城管委、市政府领导审批同意后印发实施。
最后,各辖区政府(管委会)开展观音湖库区(岸线)禁钓禁泳集中整治行动,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行政行为,也是贯彻执行《遂宁市观音湖保护条例》和《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具体措施,是维护广大市民群众根本利益和遏制少数市民不文明行为的实际行动,也更是履行赋予职责、坚持依法执法的责任担当。
记者问:目前观音湖库区(岸线)禁钓禁泳工作开展情况如何?后续又将采取哪些方式来稳步推进呢?
市城管执法局综合督导科科长孟文斌:2021年1月开始,市城管执法局认真结合贯彻《遂宁市观音湖保护管理条例》《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坚持属地管理、问题导向、综合治理三大原则,按照“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巩固提升”四个步骤,重点组织实施观音湖库区、岸线禁钓禁泳集中整治行动。
从今年1月开始,船山区、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和各级相关部门通过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先后出动了城管执法人员1200余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3000余份,加强巡查监管,持续开展宣传,有序推进整治。目前,禁钓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赢得了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禁泳行动也在有力推进。
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将督促指导船山区政府,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管委会和各辖区有关执法部门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有序有力推进整治工作,努力构建“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城市管理格局,切实做到“说服教育一批、督促整改一批、依法依规打击一批”。
主持人:观音湖库区(岸线)禁钓禁泳是否有法律法规依据?市城管执法局对屡次教育不改的游泳者进行处罚是否符合现行相关法规呢?
市司法局行政立法科科长刘建容:针对观音湖库区(岸线)禁钓禁泳,有严格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是《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可以对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划定保护区,并采取措施,保证保护区的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环境质量标准。”
二是我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在公共环境卫生方面,重点治理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景观河道、湖泊内游泳、垂钓等不文明行为。”而观音湖处于我市的城区中心,是我市重点保护的景观水体。不仅如此,其他城市也在景观水体禁钓禁泳方面有相应的同位法进行规定,比如《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
针对“在景观水体屡次教育不改的游泳者”,《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在景观河道、湖泊内游泳、垂钓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市城管执法局各辖区执法分局对屡次教育拒不改正的游泳者进行处罚,完全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妨碍执行公务的,将交由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保护观音湖,守好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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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全景遂宁 遂宁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审核:高欣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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