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下一个赵作海和陈满!
如何防止下一个赵作海和陈满!
作者:盟主大人
2010年,赵作海在入狱11年后无罪释放,11年的牢狱生涯给他“换”来了65万元的国家赔偿金,可是7年过去了,由于深陷传销骗局,做生意失败等多种原因,65万元已经全部花光,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安排下做了一个抄表工,住所也由法院提供免费居住。
2016年,身陷囹圄23年的陈满被宣告无罪,最后获得275万元的国家赔偿金。可是本应该重新回归社会的陈满,却在短短半年多时间陷入维卡币骗局,不知道那些赔偿金是否也会像赵作海那样散尽不见。
陈满会不会成为下一个赵作海?或者说我们应该如何才能避免类似的人群在获得迟来的公平正义后却可能依然无法重新走入这个社会。
刑事上的监禁制度是为了惩罚,也是为了矫正,为了让服刑人员重新回归社会。如果隔离式的监禁制度只是注重惩罚和劳动改造,忽视服刑人员将来出狱后融入社会的目标,那么《肖申克救赎》中宁愿一辈子呆在监狱也不愿出狱情形就会出现,甚至导致出现很多服刑人员出狱后“二进宫”、“三进宫”的状况。对于因为冤案被迫入狱多年的人来说,尽管多年的牢狱之灾会被国家进行赔偿和补助,甚至是“巨额赔偿”,但是却无法抵消与这个社会的隔膜,让自己总是显得格格不入。因此,有人提出要对刑满释放人员或平反出狱人员进行多方救助,展开帮教活动,促进他们能尽快融入社会。其实对于赵作海和陈满来说,并非没有亲友和社会的帮教,但是依然陷入种种骗局。
其实对于赵作海和陈满们来说,那些“巨额赔偿金”是对他们人生的一个补偿,也形成他们重新融入社会的压力。对于普通人而言,突然拥有一笔巨额资金,尚且难免会不知如何自处,甚至因此衍生出很多金钱带来的烦恼和悲剧。看看那些城郊拆迁一夜暴富的人,看看那些中了彩票瞬间成为百万富翁的人,不少人会在巨额金钱面前失去自制能力。对于长期与社会隔离的赵作海们,拥有和使用这些金钱时面临着更大的困难,因此陷入骗局、困局也有更大的可能性。
我们可能一时无法解决监禁制度的改善,我们可能一时无法完善社会帮教制度,但是我们是否可以从钱上入手去解决钱带来的问题。国家赔偿金是对赔偿请求人遭受损害的补偿,因为时间不可逆转,所以这些补偿也意在帮助他们重新生活。既然赔偿请求人面临着重新融入社会的困难,面临着在社会中遭受欺骗的困境,那么一次性支付全部国家赔偿金的做法是否可以进行适当调整?在民事侵权领域,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有两种,一种是一次性支付,另一种是定期支付赔偿金。在我国的国家赔偿法中并无明文规定国家赔偿金必须一次性付清,并且在涉及到死者扶养的人时,可以一次性付清生活费,也可以定期领取扶养费用。那么对于国家赔偿金,可以给予赔偿请求人选择权,可以一次性领取,也可以分期领取。这么做既尊重了赔偿请求人的意愿,避免遭受国家过于家长主义的批评,同时也避免了巨额赔偿金带来的悲剧,让赵作海和陈满们能以一个更好的心态回归社会。
法律制度总有其局限性,无可能解决每个人的问题,唯一能做的就是更少地减少赵作海或陈满式的悲剧。
本文原载《方圆律政》
图文编辑:不正经的大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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