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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拜港出台提单新规!违者货物将无法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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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船公司万海航运发布通知,迪拜港口已出台新规!
通知内容如下
应目的港海关要求,迪拜港口规则更新如下:
1. 发货人,收货人和通知人需要提交完整的公司抬头。
收货人和通知人需要提交邮编,电话/传真/邮箱。
2. HS CODE:
a) 栏位需要提交 8 位 HS CODE;
b) 针对一个柜子多个品名的情况,还需要提供 HS 明细表,请在截单前发送对应邮箱;
c) 在迪拜中转的货载也需要满足以上要求;
上述规定即日生效
迪拜港口在世界港口行业比较有闻名,该港地处亚欧非三大洲的交汇点,是中东地区最大的自由贸易港,尤以转口贸易发达而著称。
此规定主要针对于截提单时的单证要求,务必严格要求规定去落实,不然会影响目的港清关!请各位外贸、货代人务必注意,相互转告!
Ps: 本文由外跨研究中心,外航运综合整理,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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