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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报告》的五处浙江海事审判元素

2021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报告》暨典型案例,这是最高法院和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实践展示,也是人民法院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阶段性总结。


在这份报告中,共有五处浙江海事审判元素受到关注和采纳:


公正裁判服务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

依法审结浙江隆达不锈钢公司与穆勒-马士基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再审案,确立了托运人变更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应受公平原则约束的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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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保护外商合法权益】浙江隆达不锈钢有限公司诉A.P.穆勒-马士基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依法维权推动绿色美丽长三角建设

宁波海事法院依法审理“佐罗号轮船碰撞导致矿物油泄漏案”,维护我国海洋环境安全。

外轮相撞漏油污染海域 宁波海事法院判决船东赔偿4600余万元


有力举措推进国际海事司法浙江基地建设

浙江法院制定《关于为我省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浙江基地”建设的意见》,建立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信息专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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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发挥海事行政调解的社会治理作用

宁波海事法院设立全国首个海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

全国首家!浙江海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在宁波海事法院成立


一体改革推动专业化海事审判机构建设

推动宁波海事法院海事刑事案件管辖试点工作,不断完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合作机制,有序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

宁波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刑事行政民事审判“三合一”改革入选2021年第二批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



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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