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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亚婷||西汉后期人口增长率再考察

史学月刊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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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亚婷,南京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



关于西汉的人口增长问题,以葛剑雄和袁祖亮的研究最为深入。两位先生大体以《史记》《汉书》功臣王子侯表所记侯国始封和国除时户口的前后变化、列传所记部分郡国户口数目以及《汉书·地理志》所记汉末相关户口数目为主要资料及计算依据,将西汉人口发展分为汉初至武帝前期、武帝用兵期间及武帝之后三个阶段【1】。他们的基本计算方式及其间备受争议的关于武帝末年户口减半问题之讨论,并无太大区别,但两人以侯国户口数变化计算西汉人口增长率,则开拓了一种研究西汉人口问题的新思路。此后关于西汉人口增长率和人口规模的整体性探究,在范式、材料和结论上,均沿袭且并未超越葛、袁两位先生的框架和成果【2】。随着出土简牍材料的不断刊布,西汉人口研究也从宏观走向微观。近年来,区域人口研究【3】、简牍所见户口资料研究【4】、城市人口研究【5】多有涌现。但相关研究多为零星细枝,而非对人口规模的整体探讨。同时,由于葛先生及其著作在西汉人口研究领域中的权威性,学界目前提及西汉人口,多直接参照或沿袭其研究成果。总体而言,葛、袁两位先生以后,有关西汉人口总体增长问题的讨论,未能深入下去。

但其间并非没有商议的空间。因汉末元始二年(2年)有5900万人口统计总数之载【6】,为古代中国在唐朝以前官方统计人口数之最,而《汉书》又言武帝末年天下“户口减半”【7】、“物故者半”【8】,所以,西汉后期人口增长率问题一直存在极大争议。学者们所利用的人口资料多为零星郡国户口数据,很少有人注意到散见于史书列传和出土汉简中的西汉家庭人口材料,因此,在关于西汉后期人口增长率的推算上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尝试利用家庭人口资料,并吸收学界既有研究成果,进一步考察西汉后期人口增长问题,以期得到一个更为准确的推算。

两汉书及部分出土汉简中有不少细碎的汉时家庭人口资料,为学界所长久忽略。这些材料主要分为两部分:

其一,正史对英雄或权贵人物家庭人口情况的记载。相关史料多载其男性子嗣情况。如《汉书》不少列传在叙述某一人物生平事迹后会记载他生育了几子乃至其事迹,或言其有几个兄弟,《后汉书》也有不少出生于西汉晚期的功臣事迹之载。如《李广传》载“广三子,曰当户、椒、敢,皆为郎”【9】。《韦贤传》载“贤四子:长子方山为高寝令,早终;次子弘,至东海太守;次子舜,留鲁守坟墓;少子玄成,复以明经历位至丞相”【10】。由于正史对列传中英雄及政治人物记载有重其家族延续及凸显男尊女卑之传统,仅能搜集到其成年男性子嗣材料。但在传统中国,成年男性正代表家庭延续及扩充的可能,也是分户立户的基础。如果这些记载作为抽样取证有其广泛代表性,家庭男性子嗣数应是考察汉代户口增殖的可靠参考数据。而作为正史传统最重要部分的列传,在时间上跨越整个汉朝中后期,又是来自汉境不同地域的人口,恰恰是我们能够看到的这个时代家庭人口规模、分户、生养最真实广泛而有代表性的资料。因此,以这些资料为依据考察西汉人口增长问题,应是较为可信的。两汉书列传中所见有明确男性子嗣数记载者共44例,经统计和计算,其平均家庭成年男性子嗣数约为3人【11】。

其二,出土简牍中散见的汉代平民家庭人口情况记载。出土简牍中,居延汉简、居延新简、额济纳汉简等记有西汉中后期屯边戍卒家庭人口的详细信息,包括家庭成员、子女数量、年龄等。如居延汉简29·2记有户主张彭祖家“妻大女,昭武万岁里□□,年卌二。子大男,辅,年十九岁。子小男,广宗年十二岁。子小女,女足年九岁。辅妻,南来,年十五岁。皆黑色”【12】。额济纳汉简2000ES7SF1:11载隧卒王敞家“母大女□如年六十二,见在署用谷二石九升少□。子小男骏年一……妻大女如年廿六……”【13】。笔者从这些简牍中一共搜罗出28例取样,计算出其平均家庭男性子嗣数约为1.286人【14】。这些戍卒家庭人口记载中的男性子嗣并非成年男性子嗣,年幼子嗣有意外伤亡的可能,但因戍卒们多为青壮年,还能继续生育,故其最终生育的成年男性子嗣数不一定比上述统计更少。但上述统计基本代表了戍卒们生育男性子嗣之可能。值得注意的是,凤凰山汉简记载了文景时期23例家庭“能田”者人口资料【15】,即有一定劳动能力的青壮年以上人口,其户均“能田”人口为4.48人,约合每个家庭中有夫妻二人及其所生养的2.48个至少长到青壮年的子女。以世界范围内男女比例106/100计,则平均家庭成年男性子嗣数约为1.28人。该简断代在文景时期,彼时汉朝经济恢复,户口殷盛,正代表了汉朝稳定时期民众生养的基本状态,所得之数字与居延汉简等差距不大,有一定参考意义。两相对照,从居延汉简等材料所计算出来的西汉后期平民家庭平均男性子嗣数,应是较为可信的。

接着需要讨论西汉富有阶层与平民阶层的比例问题。汉代豪富民,主要为官员及富商大贾。官员数目,见《汉书·百官公卿表》所载:“吏员自佐史至丞相,十二万二百八十五人。”【16】然汉末官吏机构庞杂,吏员人数膨胀,实际官员数当较此为多。尹湾汉简记载成帝年间东海郡有吏员2203人【17】,若以此为参考,以西汉各郡平均吏员2000人计,汉末80余郡吏员即达16万人以上,此数目尚未包括20王国及中央官吏。另有汉宗室,元始中有“十有余万人”【18】。富商大贾,人数未见记载,但汉廷自高祖至宣帝每帝均设陵县,徙关中豪族以充之,高祖时计十万余人,武帝一万六千户,惠帝、文帝、景帝、昭帝、宣帝各五千户左右,南陵、云陵各三千户、奉明园一千六百户。元始中长陵、茂陵的人口分别为近18万、近28万【19】,若以其余五帝陵各10万、两后陵6万、奉明3万计,元始中即有105万人左右。另有各郡国富豪大族,人数当远过于此。宗室、富商与官员间必有重合之处,且部分官员、商人应不是巨富,但可以推算,汉末官商大富者应在几百万人左右,约占总人口比例3%至5%左右。结合上述所得富有阶层及平民阶层的家庭平均男性子嗣数,以豪富民占比3%~5%、平民占比95%~97%计,则西汉后期家庭平均子嗣数约为1.337~1.372人。

在传统中国,成年男性子嗣代表着家庭户口增殖的可能性。在编户齐民及个体小家庭制度形态下,汉政府的财政税收依赖户口统计。为保证税收,政府极力鼓励分户析产,男性一俟成家便新立户。因此,有多少成年男性子嗣(只要能正常娶妻)就有多少新增的户口【20】。而下一代男性新立的户口在一个世代间隔(上一代逝世)之后,就成为国家基本户口支柱。因此,参考平均成年男性子嗣数,可大致计算汉人户口增长率。

这一做法也可从现代人口学理论中得到支撑。现代人口学中的人口内在自然增长率即以一代妇女平均生育的可接替生育的女儿数为基础,其数学公式为:人口内在自然增长率=,其中R代表人口净再生产率(即妇女平均生育的女儿数同这代妇女人数之比),T为平均世代间隔周期(即母亲一代与女儿一代的平均间隔年龄,一般在28年左右)【21】。该理论以女性生育的女儿数为基础,但在汉代,成年男性子嗣数代表家庭户口接续之可能,它在逻辑上仍能满足我们推算汉代户口增长率的大致条件(成年男性子嗣数所对应的一代户口接替,大致对应于母亲所抚育能接替生育的女孩数,同为假定上一代人到下一代人的接替)。由此,以西汉后期家庭平均子嗣数1.337~1.372人、平均世代间隔28~30年来算,则西汉后期户口增长率约为9.7‰~11.4‰。若平均世代间隔更短,则这个数值会更高。

人口内在自然增长率一般代表稳定时期的人口内在增长趋势,并不是西汉后期所有时间段均能达到这一增长可能,且长时间段户口增长率虽与人口增长率大致对应,但并不完全一致,同时家庭人口资料取样亦不全,因此上述计算的数据并不十分准确,只能做大致参考。但这并不是唯一的参考,我们亦可从其他文献中看到蛛丝马迹。

《汉书·地理志》所载元始二年(2年)汉境户口资料可为上述计算提供部分佐证。按《地理志》,元始二年汉境户数为12 233 062,口数为59 594 978【22】,同书所载各郡国人口数相加,共计57 671 401人【23】,二者有近两百万之差。《后汉书·郡国志》载顺帝永和五年(140年)全国人口数为49 150 220人,但105个郡国人口数相加则为47 892 413人,其中亦有125万余人的差额【24】。又,尹湾汉简载成帝年间东海郡有“口百卅九万七千三百卌三……男子七十万六千六十四人,女子六十八万八千一百卅二人……”【25】,男女人数相加共1 394 196人,与该郡总人口数也有3147之差额。这可能是全国户口数计入了汉朝未纳入郡国户籍统计的皇室、列侯及宾客、徒附、奴婢等并不承担国家徭役的人,其中宗室有专籍统计,而奴婢等列于民户“下簿”【26】。这种或许是由于汉代户口统计对“户籍民”与非“户籍民”统计的区别【27】,而非统计不实或统计资料来源不一。按《地理志》所载全国户口总数来算,汉境户均人口为4.87人,八十三郡户口数分别相加所得户均人口为4.66人,20王国户口数分别相加所得户均人口则为4.75人,以各郡国户口数相加计算出的户均人口则为4.67人。因全国户口总数统计尚有汉郡国未纳入编户人口,故所得出每户之平均4.87人应偏高,全国户均人口当以各郡国户口数相加所得平均值4.67人为准。这是元始二年汉末人口的一个切面,正是汉境复杂生态环境下该年段所见平均每家“幸存”或生养人口,以“父母”(代表即将在一段时间内迈入死亡的群体)与“子女”(代表正在成长中,即将进入育龄期的人群)两代人为计,则彼时汉境内代表下一代的每户平均子女数为2.67人,以男女比例106/100计,每户平均子男数目为1.374人。这个数字和前面所计算的基本一致,大致可代表西汉后期稳定时间段的家庭平均男性子嗣数。

又,学者们计算西汉后期人口增长率所参考的郡国户口数据,也支持上述结论。

葛剑雄计算西汉后期人口增长率所举的例子是山阳郡(户口增长率8.4‰或低于6‰)、营平国(户口增长率13.3‰)和扶阳国(户口增长率6.9‰),并参考了他此前计算的整个西汉时期三辅地区人口增长率8.5‰和原吴国地区人口增长率4‰的数据为上下限,便直接得出结论认为西汉后期人口增长率可能接近7‰【28】。袁祖亮在《初探》一文中举的例子也是营平国(户口增长率14‰)、扶阳国(户口增长率9‰)和山阳郡(户口增长率7‰),并指出山阳郡多灾,随即得出结论认为西汉后期人口增长率应在7‰至10‰之间,并取了8‰和10‰两个增长率分别计算【29】。而在与葛先生商榷的另一篇文章中,袁先生则直接认为西汉后期人口增长率约为8‰【30】,他选取这个数字并未提出凭据。两位先生的计算有三个主要问题:一是他们举的郡国户口取样十分有限,仅三例,很难具有全国代表性;二是这些郡国平均户口增长率事实上也并不能支持他们计算的最终结论。按葛先生所列,几个郡国户口增长率平均值为9.5‰或8.7‰;按袁先生所列,几个郡国户口增长率平均值为10‰。这两个数字都比葛、袁两先生断定西汉后期人口增长率为7‰或8‰的结论更高,因此其结论明显证据不足;三是两先生所举郡国相同,但所得结论不一,是因为他们对部分郡国的户口增长率计算本身也出现了失误,后文将细论。

笔者对现有文献所见西汉后期户口增长情况重新进行了梳理和推算:

1.山阳郡。

《张敞传》载张敞上书宣帝言“山阳郡户九万三千,口五十万以上”【31】,因《武五子传》记元康二年(前64年)宣帝制诏张敞,其后张敞以胶东相代黄霸守京兆尹,据《百官公卿表》黄霸任京兆尹数月罢,在元康三年(前63年),葛先生认为张敞上书当在元康二年(前64年),而所言之山阳郡人口数据应为元康元年(前65年)数据【32】。按,元康二年宣帝制诏张敞时,敞为山阳太守,没有离任迹象。该段后有“久之,勃海、胶东盗贼并起”之语,敞乃上书自请治之,更任胶东相【33】,距此前制诏已“久之”,在同一年的可能性不大。黄霸守京兆尹数月罢,当已是元康三年下半年。张敞于元康三年上书改任胶东相,荡平盗贼不久同年改任京兆尹的可能性极大。张敞所言只是实时估测概数更为可能,并不一定是前一年数据。故以元康三年计,《地理志》载元始二年(2年)山阳郡户数为172 847户【34】,期间划入8侯国【35】,若各以千户计,则该郡西汉后期的户口增长率约为9.0‰。值得注意的是,西汉后期由推恩所封侯国多不大,很多可能达不到千户,若为几百户,则山阳郡的户口增长率会更高。对此,葛、袁两先生均以张敞上书时间为元康二年,其中葛先生所据元始二年山阳郡户口数据是错误的(葛先生所引山阳郡户数为172824,而《地理志》所载实为172 847户),而袁先生更是未考虑划入的侯国,故所得之户口增长率均较低。

2.东海郡。

尹湾汉简《集簿》载东海郡有“户廿六万六千二百九十,多前二千六百廿九,……口百卅九万七千三百卌三。”【36】据此,东海郡上一年的户数为263 661,该年户增长率为9.97‰。集簿的年份一般认为在成帝元延二年(前11年)。《地理志》载平帝元始二年东海郡有户358 414、口1 559 357【37】,则可计算出其年均人口增长率约为9.18‰。

3.乐浪郡。

《乐浪郡初元四年县别户口集簿》载元帝初元四年(前45年)乐浪郡有“户四万三千八百卅五多前五百八十四口廿八万千二百六十一。”【38】《地理志》记平帝元始二年乐浪郡户口数为:“户六万二千八百一十二,口四十万六千七百四十八。”【39】则乐浪郡在西汉后期的人口增长率约8.05‰。

4.营平侯国。

据《汉书·外戚恩泽侯表》,本始元年(前73年)初封时有户1279,元延三年(前10年)国除时有户2944【40】,期间户口增长率约为13.3‰。对于该国的超高户口增长率,葛、袁两位先生都有列举(其中袁先生计算的14‰数字过高,有误),但在计算西汉后期平均人口增长率时似乎却并未考虑,不知何故。

5.扶阳侯国。

据《韦贤传》及《外戚恩泽侯表》所载,本始三年(前71年)始封时为711户,元始中有户1420【41】。史书未言此为元始哪一年。但此前该表记载侯国初封及国除均明确记载年份,唯独此处不言,应是参考了元始二年汉全境户口统计资料,所有言“元始中”者皆指元始二年。则以元始二年计,期间该国户口增长率约为9.6‰。对此,葛先生误将扶阳国初封时间定为地节三年(前67年),而袁先生误将元始年间户口记为1240户且以元始五年(5年)计算,故两先生对于该国的户口增长率计算都有问题。

以上几个郡国,户口增长率多在9‰~10‰之间,平均值为9.8‰。一般来说,短期内人口减少或增加,户数并不一定随之变动,但在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下,人口增长与户数增长应基本成比例。因此,上述所举郡国户数增长基本可代表其人口增长的情况。这一数值与前述所计算的9.7‰~11.4‰基本符合。

综上,前述几种对于西汉后期人口增长率之考察,虽不尽相同,但大体展现了相近的增长情况。虽然每种计算方式都有其不精确之处,如家庭人口材料之取样不全及内在人口增长趋势与真实人口增长率之差距、《地理志》户均人口不能代表真正的人口切面,郡国户口统计还涉及到人口迁徙和著籍、脱籍等问题,并非纯然人口自然增长,因此每种计算方式都只能做部分参考,但其惊人的一致性仍能为我们提供多方参照。笔者认为,以保守的方式估计,西汉后期人口增长率在9‰至11.4‰之间,应是较为可信的。这相较于葛、袁两位先生所言西汉后期人口增长率为7‰或8‰明显更高。且两位先生更是基于此数据推算武帝末年全国户口数,并得出武帝末年户口并未减半之结论,进而质疑史书所载。另,两位先生在计算时还忽略了一重要史实,即《汉书》所言“海内”“天下”户口减半,并不包括武帝开边新置郡县。而据笔者考察,武帝开边新拓二十一郡中,有十五郡基本为原住民,其在元始年间有四百余万人口,以元始年间总人口数减去此数据,参考本文所计算西汉后期人口增长率,考之以其间人口迁徒状况,则关于汉武帝末年户口是否减半问题,或许会有另一番结论。

原文载《史学月刊》2023年第12期。

本文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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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袁祖亮:《西汉时期人口自然增长率初探》,《史学月刊》1981年第3期,第19~23页;《再论汉武帝末年人口并非减半——兼与葛剑雄同志商榷》,《学术月刊》1985年第4期,第51~55页。葛剑雄:《西汉人口考》,《中国史研究》1981年第4期,第137~142页;《汉武帝时“户口减半”考实》,《学术月刊》1983年第9期,第71~74页;《西汉人口地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8~32页。

【2】柳春藩、李贵方:《西汉人口试探》,《人口学刊》1983年第6期,第30~34页;尚新丽:《西汉人口数量变化考论》,《郑州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第19~20页等)。

【3】薛平拴:《西汉末年陕西人口数量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0年第3期,第75~98页;刘瑞:《汉武帝早期的南郡人口》,《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0年第2期,第141~147页等。

【4】施伟青:《汉代居延随军戍卒家庭人口的若干问题》,《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3期,第1~8页;袁延胜:《天长纪庄木牍〈户口簿〉所见汉代的人口问题》,《南都学坛》2011年第2期,第1~7页等。

【5】周长山:《汉代城市人口试析》,《河北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第30~33页等。

【6】班固:《汉书》卷二八《地理志》,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640页。

【7】班固:《汉书》卷二七《五行志》,第1427页。

【8】班固:《汉书》卷七五《眭两夏侯京翼李传》,第3156页。

【9】班固:《汉书》卷五四《李广苏建传》,第2449页。

【10】班固:《汉书》卷七三《韦贤传》,第3107页。

【11】班固:《汉书》卷六九至九八;范晔:《后汉书》卷一至卷二八,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版。表繁未列。

【12】中国简牍集成编辑委员会编:《中国简牍集成》(标注本)第5册(甘蒙卷),《居延汉简》一,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74页。

【13】孙家洲主编:《额济纳汉简释文校本》,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年版,第32页。

【14】中国简牍集成编辑委员会编:《中国简牍集成》(标注本)第5至12册(甘蒙卷);孙家洲主编:《额济纳汉简释文校本》。表繁未列。

【15】李均明、何双全编:《散见简牍合辑》,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第70~72页。

【16】班固:《汉书》卷一九《百官公卿表》,第743页。

【17】连云港市博物馆等编:《尹湾汉墓简牍》,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77页。

【18】班固:《汉书》卷一二《平帝纪》,第358页。

【19】班固:《汉书》卷二八《地理志》,第1545、1547页。

【20】不少学者指出,汉代女性地位较高,甚至有继产承户权(尹在硕:《秦汉妇女的继产承户》,《史学月刊》2009年第12期,第115~125页等)。但这种情况在无男嗣或夫死时方出现,比较少见。且继产之女子成家后财产也从属夫家,只有夫死方归己。女性夫死无子者立户后,亦可招赘,从男女结合来看,仍符合以成年男性定户“数”之考量。

【21】钟庆才、姚从容:《人口科学新编》,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9年版,第173~177页。

【22】班固:《汉书》卷二八《地理志》,第1640页。

【23】班固:《汉书》卷二八《地理志》,第1543~1639页。

【24】范晔:《后汉书》志第一九至二三《郡国志》,第3389~3533页。

【25】连云港市博物馆等编:《尹湾汉墓简牍》,第77~78页。

【26】汉代奴婢列入“户下”,没有独立户籍。但汉律奴婢“倍算”,国家对奴婢数目有掌控。青岛土山屯汉墓《堂邑元寿二年要具簿》即有奴婢数之记载(青岛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黄岛区博物馆:《山东青岛土山屯墓群四号封土与墓葬的发掘》,《考古学报》2019年第3期,第427页),《汉书·武五子传》载张敞上昌邑王訾财言“昧死奏名籍及奴婢财物簿”(班固:《汉书》卷六三《武五子传》,第2768页),说明奴婢作为非“户籍民”有独特统计渠道。

【27】袁延胜:《尹湾汉墓木牍〈集簿〉户口统计资料真实性探讨》,《史学月刊》2016年第11期,第31~32页。

【28】葛剑雄:《西汉人口地理》,第31~32页。

【29】袁祖亮:《西汉时期人口自然增长率初探》,第21~23页。

【30】袁祖亮:《再论汉武帝末年人口并非减半——兼与葛剑雄同志商榷》,第55页。

【31】班固:《汉书》卷七六《赵尹韩张两王传》,第3219页

【32】葛剑雄:《西汉人口地理》,第31页。

【33】班固:《汉书》卷七六《赵尹韩张两王传》,第3219页。

【34】班固:《汉书》卷二十八《地理志》,第1570页。

【35】葛剑雄:《西汉人口地理》,第31页。

【36】连云港市博物馆等编:《尹湾汉墓简牍》,第77页。

【37】班固:《汉书》卷二八《地理志》,第1588页。

【38】杨振红、尹在硕:《韩半岛出土简牍与韩国庆州、扶余木简释文补正》,卜宪群、杨振红主编:《简帛研究二〇〇七》,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86页。

【39】班固:《汉书》卷二八《地理志》,第1627页。

【40】班固:《汉书》卷一八《外戚恩泽侯表》,第694页。

【41】班固:《汉书》卷七三《韦贤传》,第3107页;《汉书》卷一八《外戚恩泽侯表》,第6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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